李飞飞 于长悦
作为音乐教师,应怎样发挥音乐的“创新教育功能”,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品质,在音乐教学中有效地拓展创新教育的层面呢?笔者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论述。
一、创新型音乐教师必须具备的素质
第一,教师要具有循序渐进的创新教育观。因为学习是一种循序渐进的过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完成。
1.音乐教学内容的创新。音乐教学内容要以审美性、音乐性、民族性、多样性为基本原则,从学生的兴趣、能力和需要出发,贴近学生的生活经验,遵循学生的审美认知规律进行。此外,教师要创造机会让学生在课堂中感受音乐、表现音乐和创作音乐。
2.音乐教学设计的创新。要以学生的兴趣爱好为出发点,激励学生进行创造性学习。由于音乐具有自由性、不确定性等特征,教师在教学设计的创新中要为学生提供自主学习、探索学习和创新学习的机会,引导学生在学习中联系自身生活经验,对所学音乐知识产生独立的见解和感受。与此同时,教师要为学生提供自我表现、自我表演的空间,开发学生的创造性潜质。
3.音乐教学方法的创新。音乐是时间的艺术,教师要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感受、理解、掌握音乐,就必须采用合适的教学方法,通过“引导—讨论—探索—质疑—比较—分析—归纳—表现—评价 ”等方法,建立学生自主学习和探索学习的新模式。实践证明,创新丰富了教学方法,可提高学生的参与度,使学生体验到音乐带来的乐趣。
4.音乐教学评价方式的创新。评价方式具有导向的功能。《音乐课程标准》提出:音乐评价宜着眼于激励和改善的功能。由此,教师应着眼于学生的兴趣爱好、情感反应和学生在音乐实践中对音乐的态度与创编能力及审美情趣等。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对学生实施科学、合理的评价,让学生发现自身的音乐潜能,是使学生建立自信心、积极学习音乐的关键。
第二,教师要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创新型师生关系。创新型的师生关系是愉快传授知识,快乐学习的前提,更是师生进行创新教学的关键。对建立创新型师生关系,笔者有以下建议。
1.教师要建立“以学生为学习主体”的教育理念。教师要以学生为学习主体,懂得因材施教并遵循教育规律。在教学中,教师能够运用恰当的语言和举止与学生进行交流,建立起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促使教师逐渐转变以往的“以教师为中心”的观念,抛弃过去的“满堂灌”“一言堂”的教学方式,在音乐课上将学生定位为“有思想、有态度、有选择权利的鲜活个体”。
2.教师要尊重学生并设法使学生尊重自己。在教学中,教师要尊重学生,保护他们的自尊心。教师应展现个人魅力,恰当地展现广博的知识,并宽容学生的错误,私下解决学生的“小毛病”等。一旦师生间形成彼此尊重的习惯,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都会体现民主、平等、和谐的气氛,进行创新学习的效果也就不言而喻。
3.教师要建立“主体性,创新性”的音乐教学模式。成功的音乐教育就是通过音乐教育教学活动,激发学生的创造兴趣,培养创新精神和能力,发掘创新潜能,并将其固化为学生的思维模式。基于音乐的自身特征,教师应根据教学的需要,实现教师、学生、教科书、教具、教学内容与其他学科、社会生活等的多方面的联系,使之相互影响和发生作用。促使学生形成开阔的视野,具有相对宽广的思维,有效地进行创新学习、发展创新能力。
第三,教师要树立教学与科研并重的观念。很多教师认为教书是自己的任务,而研究则是专家所长。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社会对教师的要求越来越高。树立新时代教学科研并重的观念是教师紧跟时代发展的标志,也是新时代教师必备能力之一。很多学校也根据大纲的要求编成校本教科书,教师逐渐成为教学科研的主导者。教学与科研并重观念的确立不但促使教师自身逐步形成科研能力,进一步提高创新教育能力,而且更能有效地引导学生进行创新学习,真正地起到教师作为教学主导的重要作用。
二、要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
众所周知,教师的水平与学生的状况具有不同步性。由此,当教师具备创新能力后,创新教学如何才能行之有效呢?笔者有以下建议。
第一,教师要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创新精神。
现代教育观认为每个人都有发展上的优势,并且有实现与扩展这种优势的欲望与需求。音乐学科作为创造性较强的学科之一,其实践性特征、教学内容所具有的体验性与操作性特征,决定了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和课堂活动的多变性。要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教师应根据相关的教学内容创设与之相符的情景,鼓励学生主动参与。如:在欣赏《梁祝》中的”草亭结义“时,教师出示了与乐曲内容相关的画面,请学生欣赏画面并请他们讲述自己对画面的认识。学生纷纷发言,由同样的画面产生了多种不同的想象和表述。在这一活动中学生积极参加,获得了充分表达自己的认识、情感和思维的机会,逐步形成探求创新的心理愿望,这正是创新意识的初步展现。最后教师再进行点评、总结。在欣赏后面的”十八相送“的片段后,可以让学生自己作画或用文字表达。久而久之,学生听到音乐后就会不自觉地进行联想、想象,进而形成创新意识。
第二,教师要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成功的音乐教育就是通过音乐教育教学活动,激发学生的创新兴趣,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发掘学生的创新潜能。能力的形成是一个反复、持续的过程,笔者认为应从这样几个方面着手。
1.在音乐教学中对学生进行创新能力的培养。音乐旋律在人心中唤起鲜明的想象,它是培养创造力的良好手段。创新教育要求教师营造愉快的教学环境,挖掘教科书内容,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让学生在感受音乐的同时感受美、创造美。因此,在音乐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需做好以下几点。
(1)以想象为前提,以绘画为手段,再现音乐美。中小学教科书中有许多优秀的欣赏内容,如《动物狂欢节》《梁祝》等,有歌曲教学内容,如《友谊地久天长》《我的小马车》等,根据这些启迪思想、开发智力的内容,启发学生用绘画、写作等手段再现音乐。当学生在聆听音响效果、学唱歌曲的基础上进行创作,通过自己的理解用各种颜色,或粗或柔、或轻或重的线条描绘所理解的知识,既达到理解作品的目的,又提升了他们对音乐的感受力和表现力。
(2)创编音乐故事,发展创新思维。基于音乐具有不确定性特点,当学生学习相关乐曲或歌曲后,就其对音乐的理解进行音乐故事创编活动,并请他们表现自己编的故事。这样,学生的创新兴趣会被激发出来。
(3)运用音乐技能,表现生活的音乐美。生活是艺术的源泉。教师宜根据生活中的声音,引导学生发现节奏,掌握节奏型。小学低年级的节奏主要通过形象的模仿,掌握其基本特点和应用。教师可以出示小鸡、小鸭道具,问:你们听到的小鸡怎么叫?叽叽叽;小鸭的叫声?嘎嘎,从中认识xx x 与x x的节奏型。小学中高年级的音乐节奏教学具有一定的难度。教师可以启发学生,然后出示相关节奏型,并填词示范,如:马蹄声,嗒嗒嗒嗒,xxxx。生活中还有哪些声音具有这样的节奏呢?请学生们想象,以此节奏型为基础创造出一些声音。这样不仅掌握了节奏型的运用,更能提高其对音乐来源于生活的认识和理解。
(4)运用乐器,为音乐“配打击乐伴奏“或“加花添彩”。学生对乐器有着与生俱来的喜爱。学习了某首音乐作品后,教师宜引导学生运用他们所喜欢的乐器为所学的知识进行“加工”。学生较容易掌握的是打击组乐器,设计相关的节奏型为音乐作品配打击乐。逐步学习加入竖笛、口琴、小提琴等,让学生运用乐器为音乐作品“锦上添花”,从中激发学生的创新兴趣,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在演奏中逐渐形成自信心、成就感。
(5)展开联想,创作歌词。中小学音乐教科书中的歌曲,其歌词、曲调较为简单。教师应引导学生创作歌词。如教学歌曲《对花》,教师启发学生展开联想,以“小组对答式”或“一问众答式”进行创作歌词表演。使学生在实践中掌握曲调和旋律的特点,提高思维的灵活性、敏捷性。
(6)充分准备,诱导学生自信表演,给予恰当评价。表演被公认为音乐作品的二度创作,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理解。一旦学生可以参与画、编、演奏、配乐的活动,教师就要让学生进行较为充分的准备,之后引导学生进行表演。自然地,表演者和观众都有一个愉快的心境。
2.关注学生课外创新能力的发展。能力包括已有的能力和潜在能力。而潜在的能力是个人能力发展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在外部环境或教育条件许可时,可以通过一定的经验发展为实现能力。由此,教师要关注学生课外创新能力的发展,以充分挖掘其创新的潜在能力,应做好这两方面的工作。
(1)关注学生的创新能力在课外的运用。在课外,学生创新能力包括画、编写、表演等活动,这些活动宜延伸到课外,要求学生在课外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修改或再创作。教师在下一节课里应抽出时间对这些点评、修改、总结,并在保护学生热情的基础上拿出自己的作品与之分享。
(2)关注学生的学科综合创新能力。“提倡学科综合”是《音乐课程标准》中“基本理念”之一,旨在将其他艺术表现形式有效地渗透和运用到音乐活动中,通过以音乐为主线的综合艺术实践,帮助学生更直观地理解音乐的意义及其在人类艺术活动中的价值。学习与发展创新能力一样可以“触类旁通”,教师应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内外的文艺演出活动,如配乐诗朗诵、歌舞表演、话剧、合唱等,通过学生的创作与排演过程,学生潜在的创新能力被激发出来,课堂活动中已有的创新能力日益巩固,其思维发展越来越灵活、宽广、有深度。
综上所述,在教学实践中,只有师生间的“教”与“学”产生了共鸣,才可能拓展创新教育的层面,提高深度和广度,这也是非常符合《音乐课程标准》的。
(责任编辑韩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