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挖煞”

2009-05-30 01:29胡展奋
新民周刊 2009年10期
关键词:双规风车单车

胡展奋

最近频见哄抢。

请注意,决不是历史上的“拳民”、流民、乱民或饥民,哄抢的也不是“义粥”和“寒衣”,说出来怪汗的,乃是一群衣食无忧的良民,为了区区一张“旅游券”而揎拳捰袖,跳踉爬滚。

报载:……蜂拥而至的市民随即将活动现场团团围住,类似门票、宣传资料的纸质物品一扫而光,常州百万旅游券沪上派送活动被迫终止。

报又载:……一些市民强行冲击侧门,门边的保安和工作人员被人流挤倒,围栏也随之被挤倒。一些市民摔倒在地,部分市民手指和脚受伤……杭州旅游券发放被迫终止。

嚎!那天我在上海九江路现场。我都无法形容自己的心情。左手边那些白头如雪的老伯,怎么看都像是温文的退休白领,谁想转眼就得了禽流感,拖着鼻涕往人堆拳打脚踢;右手边那些刚才还绣帕轻扪的女人,也忽然就角膜充血,牙龈浮肿,披头散发地抢进人堆,喉间呼噜着压抑的呻吟……

诚如上海市精神文明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所说,“即使有一千个理由,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样的事情,都不该发生!”

更何况,人称“双规券”的消费券,含金量还远不如当年的“代价券”——两个城市的消费券都不能全额使用,比如杭州的消费券,须在当地用去40元现金的同时,才能搭配使用10元消费券,况且还“双规”着哪——必须在规定的场所消费规定的项目。

如此精明的设计其实是期望用抵扣的“鲜头” 来挑逗人们的旅游欲,而迥非“免费的午餐”,“精算”的市民当场就掐算起来,火车票多少、宿费多少、饭店用餐多少、土特产购买多少,它们都是无法“抵扣”的……结论大抵是:除了“急吼吼想玩的人”,更多人即使领到了券,也会因为“性价比低”甚或“得不偿失”而使其沦为一张废纸,“何苦去抢这张旅游券呢?”

“做啥,蚊子也是肉!人家有,我没有,心里就挖煞!”

“挖煞”是真话。因挖煞而哄抢的风气其实早就风行——2006年6月23日南京六合水库几万斤活鱼被哄抢一空;2007年2月5日北京风车节,展出风车被哄抢一空;2008年1月16日,巨型抹香鲸搁浅福州长乐市,被哄抢得只剩骨架……

全国各地“五一”和“十一”的盆花年年被哄抢。甚至山东某地开工典礼,破土的铁锹也被抢光,一只“洋泡泡”也让人大打出手……

哄抢者都是穷人吗?不是。是被人胁迫的吗?更不是。那么,“衣食足”,为什么仍然不知礼呢。

衣食足,仍无礼,原因很清楚:“挖煞”,书面语就是“心理不平衡”,不平衡的原因——物性贪婪。

挖煞的人,永远没有幸福感,和单车比,步行的挖煞;和摩托比,单车挖煞;和桑车比,摩托挖煞;和本田比,桑车挖煞;与高档车比,中档车统统挖煞……

推而论之,跟富豪比,殷实的挖煞,跟殷实的比,小康挖煞,跟小康比,温饱挖煞……在坚决抨击贫富差距过大的前提下,我们也不能不承认,任何社会,贫富差异是永远存在的,如果你天天“挖煞”,时时“挖煞”,一挖煞就哄抢,一哄抢就喊爽,则非但“生活的下一轮永远是挖煞”,而且还有罹患恶疾的可能,岂不闻癌症患者一半以上都有“挖煞综合征”,严重的,为挖煞而挖煞已是一种惯性,这样的恶习,如果还有人很学院地说,“是人性自然的流露”的话,我倒要阴暗地问一句,如果人性都是这样表达的,那么从不这样表达的兽性是否高于人性呢。

话得说回来,中国社会一向“民以吏为师”,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由权力造成的社会公平的缺失,更容易刺激社会情绪的“挖煞”。一个普通良民,当他看到跋扈的权贵可以轻取各种利益,从承包工程到子女入学,直至免于交通违规处罚;当他知道马明哲们——不带一分资本金而委派到国企管理的干部——只要天天坐班,就可坐享年薪6600万的天禄,而自己只好孵在家里独自挖煞,他就会觉得被“公平地”抛弃了——对这些人来说,哄抢,也许就是他们唯一够得着的“平衡”——物不平则鸣,不是少数。

吏们是不是也该好好想想:“纵使有一千条理由,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样的贪婪,更不该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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