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盗故事

2009-05-30 00:56
新民周刊 2009年16期
关键词:杰米原住民海盗

苗 炜

4月19日,大约有上千名示威者聚集于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抗议前一日法庭作出的对海盗湾(Pirate Bay)4名被告处以监禁和罚金的判决。海盗湾是世界上最大的BT下载网站,全球用户超过2000万。去年1月31日,瑞典检察官对“海盗湾”提起刑事诉讼,控告网站的4名管理者“协助他人侵犯版权”。現在判决结果虽然下来了,但还有漫长的上诉道路。

组织示威的是瑞典的“盗版党”——Swedish Pirate Party,判决结果一出来,“盗版党”的成员增加了6000多人,由原来的1.5万扩充至2万多人。该组织领导人里克?福克文奇(Rick Falkvinge)说,“我国的政客们已经对整一代人公开宣战,这些政客是数字文盲,我们需要不惧外国势力的政治家。”这句话的潜台词是,来自美国大电影公司、大唱片公司的压力让瑞典法庭做出了这样的判决。

2007年10月5日,美国明尼苏达州一名叫杰米?托马斯的妇女,被控利用P2P软件Kazza分享超过1700首版权歌曲,其中24首歌曲证据确凿,被美国联邦法院判处赔偿六大唱片公司共22万美元,相当于每首歌9250美元。当时网民发起“解放杰米”运动,为她捐钱,还纷纷声称要搬到斯德哥尔摩去居住。因为在这些美国人看来,有“海盗”的瑞典是天堂。

从技术上来说,瑞典审判要回答的问题是——BT下载中的Tracker服务器是否侵权?它是为不同下载者牵线搭桥、让他们彼此建立起联系,它本身并不储存内容文件。尽管我们被屏蔽在海盗湾之外,但我们有自己的BT网站,BT下载服务到处可得。大多数“美剧”、美国脱口秀节目都是从BT而来,也衍生了我们这里的字幕组、配音组等亚文化现象。《越狱》这个戏从来没有在电视上播出过,但这部戏的戏迷可比《我的团长我的团》要多。年轻一代人的娱乐基本上都是在网络上进行的。

“盗版党”所说的“数字文盲”一词,比较学术性的叫法是“数字移民”,而在网络陪伴下成长的一代是“数字原住民”,这些数字原住民不希望现实世界由老一辈人完成的法律条文完全移植到网络世界。2007年初,在美国CES大展上,我第一次看到“数字自由运动”的传单,他们希望更自由地分享那些被法律牢牢看住版权的内容,他们认为,分享知识才能更好的创造新知。但这种有关文化创造的漂亮话可不能当真,绝大多数人只是为了娱乐,弄几首免费的歌曲,看几部免费的电视剧,我们都亲眼看见,网络是怎么打击唱片业的,而我们现在目睹的是,美国的新闻业也正被打击。

好多有新闻理想的人都以李普曼为偶像,我也以他为偶像,他的专栏曾经开在美国100多家地方报纸上,那就是收100多份稿费,我刚入行的时候,我的老师毕大爷说,为什么新华社能发通稿,我就不能发通稿?我也曾经有李普曼和毕大爷那样的理想啊,我觉得这是一个专栏写手能够获得的最大尊重。后来我明白了,谁也别想当权威了。自由、平等、分享,每个人都通过BT和电驴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

这起判决之后,英国《经济学家》发表评论说,这是媒体公司的小小胜利,但是“不劳而获的欲望将使盗版在今后一段时间仍存在”。4名被告说,他们的BT站点“就像Google一样”,所以,英国《卫报》一篇博客文章说,“看着拉里?佩奇、谢尔盖?布林(Google的两位创始人)和埃里克?施密特(Google CEO)被扔进监狱也挺好玩的。”

这戏剧性的一幕暂时还无法出现。但是,前不久,《华尔街日报》总编罗伯特?汤姆森说:“对一些网站最好的形容就是互联网大肠中的寄生虫或者科技绦虫。读者已经习惯了互联网上大部分内容应该免费,而我认为这个认知是错误的。但是谷歌等新闻聚合网站则利用这种错误认识盈利。这些网站几乎没有认识到为它们带来盈利的内容是其他机构创造的。”

媒体行业与互联网之间的斗争还要继续,海盗湾的审判是一部电视连续剧第一季的最后一集,欲知后事如何,谁活着谁就看得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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