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需要十年以上的大规划

2009-05-30 21:22
新民周刊 2009年9期
关键词:高房价住房规划

叶 檀

房地产业需要正本清源、提纲挈领的发展纲要,需要着眼于十年以上的大规划,而无需什么振兴计划。

房地产业的敏感度,从围绕房地产业振兴规划的传闻就可见一斑。1月初,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率先透露,将于1月10日前后提出房地产振兴报告;12日,有发改委人士爆料,房地产占据最后名额;2月9日,媒体披露建设部上报规划,只待国务院批准;2月10日,建设部出面否认,接着有官员表示“可能性不大”,但有国家能源局人士声称,能源业振兴规划已被房地产业有关规划取代;而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2月21日称,第十大确定为房地产,这为甚嚣尘上的争论火上浇油。仅过两天,成又出来辟谣说是“媒体误读”。最终尘埃落定,房地产在十大之外,但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铁男解读房地产业未进“十大”的原因时称,“房地产行业是中国重要支柱产业,现在是,未来也是。中央、地方政府均出台相关措施促进房地产的发展,目前来看已经显现一定的效果”。还房地产以支柱地位。

牵扯了太多神经的房地产业,亟需从源头进行制度性改革。

有几个重要议题必须明确,第一,政府建设保障型住房,满足低收入阶层的住房所需;第二,其他阶层进入商品房市场,中国发展了十多年的商品房市场不能倒塌,回归政府分房的计划经济范围;第三,房地产业必须真正市场化,从一级土地市场开始整顿,重整繁杂的税费结构,按照市场规律进行房贷、税费、土地招拍挂、规划审批等各方面改革。

只要高价土地不改,只要地方财政没有新增稳定税源,只要房地产公司一张图纸在政府部门审批动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中国高房价的基础就没有打破。以上几个具体方面其实牵涉到重大改革,土地牵涉到资源垄断和集约用地的大课题,地方财政牵涉到中国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公共财政的建设问题,政府部门的审批费用则牵涉到行政机构的改革问题——从房地产任何一个细节出发,我们都能上溯到市场改革的核心难题。

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游移,政府坚持保障住房和市场住房平衡不应改变。有人认为高房价是市场化弊端,因此应该退回政府统一分房时代,这种逃跑主义的想法将使中国市场改革成果毁于一旦;其他一些人认为政府应该高课税,深入微观市场解决住房市场的结构性矛盾,这种做法将使中国房地产市场非驴非马,加深先天畸形。

伴随着房地产市场出现的非理性态度越来越强,演变成民粹主义与精英主义的强烈对抗,缺乏调和的尖锐利益博弈必然是玉石俱焚。政府在经济全面结构性调整之机,充分倾听各方意见,而后通过一定的程序使房地产发展纲要反映各利益群体的声音,将是房地产市场改革的关键。任何一种正义,首先都是程序的正义,是各方利益平衡的产物。只保中低收入阶层或者只保房地产开发商,都会导致房地产市场的倾斜,最后损失的是社会的整体效率。

让人担心的是,理论上认识不清,实践上机会主义思路抬头,为了促进成交量,一些地方推出优惠政策,这种一事一议的做法对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无益。

并且,一些对金融或者房地产业并无建树的专家正在提出形形色色的议案,已经或者准备向上建言。比如,有的经济学家提出房地产必须一次降价到位,至于降多少、会形成多大冲击波,心中无底,全是信口而言。貌似技术派实则完全背离科学。又如有专家准备提两会议案,认为解决目前存量房过多的最好办法是实施房屋空置税,只有这样,高房价低交易的问题才会迎刃而解。如果这样的话,那么房屋投资市场将彻底垮台。任何一种投资品,只要把税收提高到覆盖收益的程度,就会使所有的投资者望而却步,大家都很清楚,争不过那只无形之手。这样高房价的问题是解决了,交易量也就所剩无几了。

理论上的利益平衡论、实践上的务实论、技术上的细致分析,才能使房地产市场避免重蹈机会主义、单兵突进、民意反弹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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