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的误读及其大众化

2009-05-26 09:54冯国军
电影文学 2009年9期
关键词:荷马史诗误读特洛伊

冯国军

摘要《荷马史诗》与《特洛伊》,一个是远古的文学经典,一个是当代好莱坞的影片,后者以前者为蓝本,力求在银幕上重塑经典。本文试在大众文化热潮的背景下,探求该片如何在艺术性与商业性的最佳契合点上完成对《荷马史诗》的误读。

关键词《荷马史诗》;《特洛伊》;经典。误读,大众文化

《荷马史诗》是古希腊流传下来最早的文学作品,是欧洲文学史上的第一座丰碑。作为人类童年时代的艺术珍品,《荷马史诗》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以其经久不衰的艺术魅力吸引了一代又一代世界各地的读者,成为全球研究和传播的重要作品,堪称世界文学经典之一。《荷马史诗》不仅在一切方面为古希腊乃至欧洲文学的发展定设了一个合宜的方向,而且体现在史诗中的审美追求和道德规范以及通过史诗传承的人本主义与抗争精神蕴含着西方文明化的基础。

作为经典,《荷马史诗》一直顿受电影创作者的偏爱,这不仅仅因为它本身所具有的深厚的文化底蕴,更重要的是史诗中高扬的尚武精神暗合了包括好莱坞在内的电影改编者推崇“英雄主义”的态度,于是就在银幕上出现了经典与电影的契合。2004年夏季,德国大导演沃尔夫岗·彼德森以1.8亿美元的巨资为全球观众献上了一部根据《荷马史诗》改编的电影——《特洛伊》。为了真实地再现这场3200年前的悲壮战争,华纳兄弟公司一方面用重金邀来了一群实力和偶像巨星加盟,并利用特殊的计算机技术以及庞大复杂的人工布景和道具,制造高度假定性的幻想情境,如逼真的虚拟特技人、恢宏的特洛伊古城等;另一方面则在后现代大众文化的语境下,对经典给予了阐释与误读。

误读(Misreading)作为一个文化概念,在当下学术界早已超越了误读是错误的解读这一粗浅的认识,把误读与创新连在一起。布鲁姆认为误读是一种“创造性的校正”,法国学者罗伯特·埃斯卡皮在其《文学社会学》一书中说误读是“创造性的背叛”。所谓误读,诚如乐黛云先生所说,“就是按照自身的文化传统、思维方式、自己所熟悉的一切去解读另一种文化。一般说来,人们只能按照自己的思维模式去认识这个世界,他原来的‘视阈决定了他的‘不见和‘洞见,决定了他如何对其认知和解释。”《荷马史诗》作为文学经典其意义是丰富的、复杂的、多层次的,它的未定性与开放性,给阐释与误读以无限多样的可能性。在总体表述上,电影《特洛伊》在以追寻史诗原貌为根本去还原那个悲壮绚烂的英雄时代的基础上,对《荷马史诗》进行了误读。这种误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剥去神皮:希腊神话的人化

作为人类早期诗性智慧的结晶,《荷马史诗》虽然取材于三千多年前希腊联军与特洛伊之间的十年战争,但“神”的因素却无所不在,“神”是原始初民把自然力量与社会力量人格化,比拟类推、“人神互渗”的产物。在史诗中,整个特洛伊战争都是和众神的旨意紧密相连的,人与神,人与命运之间的悲剧性对抗与挑战,是其最动人的地方。然而在电影《特洛伊》中,这种神话品格不复存在,影片对史诗进行了相当大的误读。

熟悉《荷马史诗》的读者常常津津乐道于史诗中神祗的作用,他们或用巧智,或用武力,或借助替身,或亲自出马,使整个战局一波三折,险象环生。而与史诗神的形象频频出现不同,影片虽未完垒摒弃“神”,但两相比较,“人”的因素更显突出,它表现的完全是战争中的英雄和勇士,从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纯粹的“人类”悲剧。好莱坞的编剧几乎抽掉了所有《荷马史诗》中的神话故事,影片中直接出场的神只有一位——阿喀琉斯的母亲、海洋女神忒提斯。而且尽管是一位女神,忒提斯并未表现出丝毫超平常人的本领,倒是更符合一个“儿行千里母担忧”人间慈母的形象。特别是影片中阿喀琉斯斩落阿波罗神像之首的情节,更是将原作“神明至上”的色彩几乎一扫殆尽。与之相应,决定胜负的也不再是神力,而是人力——人的实力与计谋。至于史诗与电影中人、神的关系,阿喀琉斯的故事颇具玩味。《荷马史诗》中的英雄大多是神的后裔,阿喀琉斯武艺高强,有金刚不坏之身,因为他不是人,是人与神的儿子。然而,在电影《特洛伊》中,当阿喀琉斯出场的时候,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句,他是帕琉斯的儿子。当帕琉斯变成了仅仅是个名字的时候,阿喀琉斯也就脱离了神的背景,不再具有自我的神性,而成为一个真正有血有肉的“人”。

由于涤除了史诗中的神话色彩,《特洛伊》里已没有了神与神之间的交锋,只有凡人之间的战争,于是它有了更多的人性和凡人的情感。由此观之,影片对于《荷马史诗》的误读是不言而喻的。

二、注入爱情:现世人性的彰显

作为一部历史史诗,《荷马史诗》广泛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形态和人类生活的各个侧面。当时的希腊人,虽然已经站在文明的门槛上,在家庭结构上已确立了一夫一妻制,但这种婚姻形式是与奴隶制并生的,妇女的地位比较低下。因此,在《荷马史诗》中没有爱情的正面描绘,所有的女人都被赋予了嫉妒、偏执以及盲目的特点,包括那些人人敬仰的女神。而在电影《特洛伊》中,爱情则成为最令人炫目的亮点。

影片的上半部展现的是帕里斯与海伦的爱情。作为耗时十年的特洛伊战争的导火索,史诗并没有细致描写帕里斯和海伦的感情,只是在行文过程中稍有提及,从中可见他们的私奔带有很大的偶然性,究其实情,不过是“神”的操纵与摆布。而在影片中,帕里斯与海伦俨然是一对倾心相爱的情侣,他们在困境中不离不弃、相互支持、相互体贴。其中,帕里斯在史诗里原本是一个徒具其表、贪图享受的青年王子,以致其兄赫克托尔骂他为“色迷迷的拐子”,在影片中却成为一个为爱情赴汤蹈火、为亲情奋不顾身的好男儿,乃至在特洛伊城倾覆之际,他仍然临危不惧、坚持战斗,显得可爱和可敬。至于海伦,其在史诗中的神话色彩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因为遭受失败婚姻而渴望真爱、在与帕里斯一见钟情之后又迫于外界压力而忧心忡忡的弱女子形象,这自然增加了几分动人的魅力。

影片的下半部则渲染了阿喀琉斯与布里塞伊斯的爱情。在《荷马史诗》中,阿喀琉斯的女俘布里塞伊斯被阿伽门农强夺是史诗开端的一个楔子,是诗人大力着墨描绘的重要场面。但阿喀琉斯之愤怒并不是由于自己在情感方面遭到损害,而是因为他的荣誉受到了无理的诋毁。而在影片《特洛伊》中,布里塞伊斯的形象是糅合了史诗中的特洛伊公主波律克塞娜等多个女性形象综合而成的。为了满足现代人的审美趣味,为了让冷酷的“战神”有几分“人”的温情,又虚构了一段阿喀琉斯与布里塞伊斯的生死绝恋。这样在浩大的战争背景下,家族的恩怨、个人的爱恨有机地交织在一起,使影片充满了戏剧的张力,同时也克服了史诗中人物性格类型化的流弊,使人物形象丰满、圆润。

三、去繁从简:史诗语言的精化

作为人类童年幼稚时期思维的产物,《荷马史诗》在语言方面一个显著的特色便是充斥其中的程式化叙述。在

史诗中,我们可以读到“捷足的阿喀琉斯”“足智多谋的奥德修斯”“头盔闪亮的赫克托尔”“胫甲坚固的阿开亚人”“驯马的特洛伊人”等反复出现的短语。这种程式化用语还典型地表现在人物出场叙家谱上,双方的将士都不惮冗赘自报家门,于是史诗中便反复出现了“阿特柔斯之子阿伽门农”“帕琉斯之子阿喀琉斯”“忒拉蒙之子埃阿斯”等这样的称谓。

史诗中这种程式化的叙述体现了民间口头创作吟诵艺术的特点,但对于饱受文明熏染、熟悉于精雕细刻的现代人,就难免有沉闷之感。而且电影语言与文学语言有所不同,它是一种直接诉诸观众的视听感官,以直观的、具体的、鲜明的形象传达含义的艺术语言,它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对此,电影《特洛伊》在人物的语言上,摒弃了史诗的冗长啰嗦,平添了不少精致的意味。譬如赫克托尔的誓师之言:“特洛伊是我们的母亲,为她而战!”充满爱国主义豪情;譬如奥德修斯劝和阿喀琉斯不成的感慨:“女人总是把事情弄复杂了。”既有嘲讽,也有无奈;譬如阿喀琉斯对心上人的临终遗言:“你在我这杀戮的一生中赐予我和平。”侠骨柔情,难舍难分;譬如普里阿摩斯为了讨回爱子尸体的表白:“我爱我的儿子,从他睁眼的那一刻到你为他合上。”简单的旬式、平淡的辞藻构成动人的情境;譬如忒提斯送儿子出征前的哀述:“如果你去特洛伊,就再也不能回来了,因为伴随你的荣耀是死亡,我也将无法再见到你。”感人肺腑,闪耀着伟大的母性光辉。……这些精当的语言与史诗中的程式化叙述,二者相比之下,其中差距当毋庸赘言。

电影《特洛伊》对《荷马史诗》的误读,究其根源可以说来自20世纪开始兴起的大众文化。作为一种当代文化形态,大众文化以市场消费为导向,正是由于对商品化终极关怀诉求,好莱坞特别关注影片的特点以及观众对其接受的特征、重视观众对影片选择的标准及其原因。也正因为如此,对于史诗的理解,《特洛伊》更倾向一种现实主义改编,而非超现实主义的色彩。好莱坞认为,《荷马史诗》作为一部文学经典,以其古代诗史的形式叙述神话故事存在于普通人无法达到的圣殿,不能为现代人所接受。而要让这一经典在现代社会重获生命力、进入大众的阅读视阈、使受众最大化,那就必须依靠现代的传播手段——误读。于是我们在《特洛伊》中看到了,影片虽然沿用了《荷马史诗》的框架,但叙述与表现的视角与史诗已大不相同了:首先从史诗中去掉了众神的介入,将其完全变成人的故事,消解了宿命与神化意识,改写了史诗对人物的同情、悲悯与讽刺,对人性的复杂体悟更加深刻,同时,较多地增加了爱情元素,为古老的故事注入了现代人的情感观念和表现方式,少了几分史诗中的苍凉,多了几分史诗中没有的温情,这无疑更加彰显出个体生命或生命原欲在人生中的主导地位。

对于大众文化对经典的误读,法兰克福派的本杰明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命题,即原创经典艺术作品的“膜拜价值”与复制艺术作品的“展示价值”。他认为,从原创的经典艺术到产业化的复制艺术,是一个从神圣到世俗大众化的过程,一个从神化到人化的过程。从电影的角度来看,电影的制作一是受制于大众文化市场,二是取决于其艺术的质量,因为电影既是一种大众文化,也是一种艺术。如果一味地追求前者,必然造成电影文化品位的下降;一味地偏于后者,又会影响到影片的票房收入。而影片《特洛伊》的成功,就在于其在原创经典艺术作品的“膜拜价值”与复制艺术作品的“展示价值”之间求得了一种平衡,在影片的艺术性与商业性之间求得了最佳的契合点。

时至今日,大众文化作为现代性的当代机制,正以一种势不可挡的趋势统治着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一点在学界已达成普遍的共识。我们姑且不论迄今为止尚未停息的关于大众文化的利弊之争,但可以确认的是在现代与后现代之间的全球化时期,在文字时代与图像时代交替存在之间,文学与影视的联姻则成为必然。而在这个谈“开放”、论“自由”、讲“多元”的时代,电影《特洛伊》对《荷马史诗》的误读,对于“经典重构”“经典重写”或有些许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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