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看热闹捡拾鞭炮被炸伤,该找谁赔偿

2009-05-25 03:32
农村百事通 2009年8期
关键词:放鞭炮花枝危险性

编辑同志:

2008年元旦,我村钱某的小食杂店开张营业,搞了一个开业仪式,村里不少大人孩子都去看热闹,我9岁的儿子也去了。开业仪式上有一项放鞭炮的活动,钱某的侄子放完鞭炮离开后,我儿子和几个孩子就去捡拾没有响过的落在地上的鞭炮。突然,一个鞭炮在我儿子的手中炸响了,致使其虎口部位被炸了个口子,流了不少血,为此花了260多元的治疗费。我要求钱某和他的侄子赔偿,但他们说这是孩子自找的,与他们无关,不同意赔偿,要赔偿也只能去找鞭炮厂家。请问,像这种情况,该找谁赔偿?

读者 彭花枝

彭花枝读者:

谁应当对这一损害负赔偿责任,这要看损害是由谁的行为造成的,以及该行为人是不是有过错。

首先,钱某和其侄子负有一定的责任。放鞭炮是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活动,尤其是在周围有小孩子的情况下。钱某的侄子既然知道放过的鞭炮有些没有响,小孩子捡拾在手中会有一定的危险性,但他却疏忽了这一问题。而钱某是这次活动的管理者和受益人,对其侄子的活动负有责任,所以钱某和其侄子都具有赔偿责任。

其次,该鞭炮的生产厂家和销售者具有一定责任。从鞭炮在燃放时不响而在落地后一段时间才响的情况看,该鞭炮质量是有问题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该鞭炮的生产者和经营者是有赔偿责任的。

再次,你作为孩子的家长也是有监护上的漏洞的,即没有尽到监护责任,这与孩子到这种比较危险的地方去看热闹并且还捡拾没有响过的鞭炮而被炸伤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因此,本案除了你自己承担部分责任外,你还可以选择要求钱某和其侄子或者该鞭炮的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承担其余的赔偿责任。你们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到法院解决。

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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