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台五大金融举措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

2009-05-25 03:32白洁纯
农村百事通 2009年8期
关键词:财产金融机构信用

中国银监会和农业部前不久联合出台五项金融支持措施,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加大信贷支持、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

今年上半年,各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与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逐一建立信用档案,加快建立和完善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实施差别化的针对性支持措施。对于获得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或受到地方政府奖励以及投保农业保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在评级、授信、用信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鼓励扩大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创新各类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的财产抵(质)押贷款品种。鼓励发展自助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等。要围绕提高审贷效率和解决担保难问题,逐步探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进行综合授信,实现“集中授信、随用随贷、柜台办理、余额控制”。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优先选择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上开展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试点工作。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村资金互助社按商业原则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北京 白洁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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