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电视内容提供环节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思考

2009-05-24 06:50张小妍
关键词:数字电视产权

张小妍

摘要:内容提供是我国数字电视产业链中的薄弱环节,限制了数字电视传播渠道作用的发挥。本文对数字电视内容提供环节存在着电视台产权不清晰,尚处于发展初级阶段以及陷入了融资困局等问题,并针对性的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数字电视 内容提供环节 产权

0 引言

中国数字电视经历十多年的发展,到今天,正成为备受国家和国民重视和关注的一大产业。但是,我国数字电视产业链中存在一大软肋:内容缺乏。尽管随着新技术和新媒体的发展,数字电视传播渠道日趋多样,但其最核心的价值还是在内容的丰富上。内容缺乏,再多传播渠道也是无水之渠。

1 数字电视内容提供环节存在的问题

1.1 电视台产权不清晰限制规模扩展 从世界范围来看,广播影视业由于其高投入高产出的特点,都倾向于向高度集中、高度整合的传媒集团发展。尽管为了推进电视产业层面的改革,我国电视台曾经借鉴发达国家传媒业的经验,尝试过集团化的思路,寻求建制上的规模化,在近几年出现过电视传媒集团化的风潮。但是,中国电视台按照行政区划设置的事业单位,都属于国有单位,但分属于不同的主体。没有建立市场的准入制度,也没有退出制。电视台产权地位的不明确,不同级别的电视台之间无法整合,缺乏产业规模,难以出现规模大、品质优的广播影视企业。在各层级电视台资源不能整合、资本不能整体运营的前提下,所谓的电视传媒做大做强不过是在一地做大做强而已,难以形成跨媒体、跨地区、机跨行业的大型传媒集团。

1.2 内容提供环节尚处于发展初级阶段 虽然说从2003年开始数字电视转入突破阶段,但突破主要是指参加转换的地区和用户数量的突破。从字电视内容提供环节来说,原来的模拟电视内容还是占有最主要的位置,付费频道才刚刚起步,因此,真正的数字电视繁荣时期还未到来,这个时期还只能说是数字电视发展的初期阶段。一方面内容提供商相对匾乏。另一方面则表现为付费频道在与模拟频道竞争中占下风。

1.3 内容提供环节陷入融资困局 从市场经济角度来看,上市融资是解决企业的资金瓶颈的有效途径。从欧美等发达国家情况——尤其是美国来看,其数字电视的运营商均已上市,不仅如此,运营商们还通过资本市场,将公司市值越做越大。如美国的时代华纳,上世纪90年代市值仅200亿美元,2007年已高达710亿美元。尽管2008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中已指明:积极支持数字电视相关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上市公司配股和增发新股等方式筹集资金,增加对数字电视产业的投入;并鼓励金融机构在科学、审慎、风险可控的原则下,积极支持数字电视网络和基础平台建设,进一步为数字电视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2 解决数字电视内容提供环节存在的问题对策

2.1 正确划分数字电视产业功能与宣传功能 正确划分数字电视产业功能与宣传功能,要做到如下两方面:一是要做到宣传和经营的分离,宣传把紧,经营放开。具体来说,将跟宣传功能相关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与经营性国有资产分离。非经营性的国有资产可由文化广播电视局和党委宣传部进行管理和监督。经营性资产可以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资产重组等方式来壮大产业;第二个方面是除新闻节目之外其它节目的制作与播出机构逐步分离,节目生产向市场化、社会化过渡。所谓制播分离指在原来没有任何市场中介的制作和播出两个环节中增加市场交换机制,这个机制的目的就是为竞争提供空间。但是,制播分离的前提,必须是制作和播出双方都应该成为相对独立的市场主体。只有市场主体才能按照市场规律进行市场交换。所以,改革是将制作方从原来的播出机构中剥离出去,同时将播出方主体化,使之能够进入市场。

2.2 实施内容提高环节的阶段性政策 在数字电视内容产业发展的初期阶段,针对内容提供商困境,政府管理部门都有必要采取一定的政策措施,辅助其渡过新旧体制的过渡期和自身发展的初期阶段。一方面要采取政策扶持民营内容提供商。在法规不健全和市场秩序未正常建立前,政府正视民营内容提供商现状,出台保护政策,是制播分离改革过渡时期不得已的办法,但却可以扶持民营企业成长。民营电视企业的成长,也可以激发国有电视台的活力,只有这两者俱强,国家民族文化安全才可保障,民族数字电视内容产业才能兴旺;另外一方面要精简模拟频道数量,做精付费频道内容。有必要整合模拟频道,精简其数量,腾出人力财力做精付费频道内容。这是赢在未来的战略——付费频道毕竟代表了数字电视的发展方向向,处于上升发展时期;模拟频道尽管目前仍然有发展空间,但增长会趋缓。

2.3 构建内容产业联盟模式 产业联盟是指出于确保合作各方的市场优势,寻求新的规模、标准、技能或定位,应对共同的竞争者,或将业务推向新领域等目的,企业间结成的互相协作和资源整合的一种合作模式。鉴于我国内容提供商在产业链上不占优势的地位,在这一状况短期难以改变的情况下,建议通过建立内容产业联盟的方式,提高自身在产业链上的地位。同时,建立内容产业联盟,也有利于内容提供商之间的合作、交流与提高,甚至可以通过联盟为重组、并购、联合作准备工作。另外,在2008年1月六部委联合发布的1号文件中,三网融合已经得到政策肯定。这是个极好的机遇——播出渠道大大拓宽,除电视网络传输渠道以外增加了电信宽带网和互联网播出。所以,内容联盟可拓展多样化传输渠道,加强与IPTV、手机电视、互联网络等传输渠道的合作。

参考文献:

[1]袁子林.数字付费电视发展趋势研究[J].中国数字电视.2007,(8).

[2]汪云,包冉.数字化的新思路[J].中国数字电视,2007.(11).

猜你喜欢
数字电视产权
共有产权
西方经济学产权理论
试论数字电视硬盘播出系统的技术要点
产权
关于我台站将MMDS做为应急信号源的实际应用
“小产权”为什么“小”
公有产权与私有产权经济效率的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