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墨子“先质后文”的文艺美学思想

2009-05-18 02:41黄文彩
西安社会科学 2009年4期
关键词:墨子

黄文彩

摘要:文与质的关系问题是墨子美学思想重要内容。墨子主张“先质后文”,认为一切事物,实质上美则美,实质上不美便谈不上美了,成为其文艺美学思想的特质。

关键词:墨子;文质观;文艺美学

文章编号:978-7-80712-402-3(2009)04-141-03

传统的观点认为儒道释是中国美学的主要源流,而墨家对美学并没有直接表述,因而对墨家美学的研究很少,且多有偏颇,更多的是批判性地将其定性为全面否定美和艺术的社会价值。实则不然,对于墨家的美学思想研究。我们不能脱离墨子的思想体系,不能用儒家的思想去解读,更不能用现代的观点去品评。墨子在“文”与“质”的关系论述中,就蕴涵着丰富的文艺美学思想,他主张“先质后文”,认为一切事物,实质上美则美,不美便谈不上美,这是墨子异于儒道两家的美学之观所在,也为我们提供了除“非乐”之外了解墨子美学思想的另一重要途径。本文试图从墨子的文质观去探讨和梳理其文艺美学思想。

—、“非美”之美:质美

“非美”是中国传统美学的重要内容,是对人的感性欲望所追求的人为的物象之美的排斥和否定,对于这种物象之美的过分追求会导致道德沦丧乃至祸国殃民。先秦诸子学派都有各自明确的非美观点,墨家也不例外。

墨子的思想是西周以来传统文化及儒学的否定性总结,有着明显的“非美”倾向。墨子指责儒家“繁饰礼乐以淫人”、“盛容修饰以蛊世。弦歌鼓舞以聚徒”、“其道不可以期世,其学不可以导众”《墨子·非儒》。并指出,儒道亡国的四个方面原因之一就是“弦歌鼓舞,习为声乐”。认为审美和艺术活动是天下之大害,必须取消,所以提出“非乐”的主张。“所谓‘非乐,就是否定审美和艺术的社会价值,反对进行审美活动和艺术活动。”“体现出墨子鲜明的“非美”倾向。但与此同时,墨子并不否定艺术的作用以及美的客观存在,只是出于从圣王之事、万民之利考虑,认为应否定过分的音乐等艺术活动。

墨子“非美”,否定审美和艺术活动,却承认美的客观存在,看似很矛盾。其实墨子思想并没有否定一切的荧,审美还是有一定的存在空间的,那么什么样的美才能得到墨子的肯定呢?我们很容易从他的文质观中找到。墨子日:“故食必常饱,然后求美;衣必常暖,然后求丽;居必常安,然后求乐。为可长。行可久,先质而后文。此圣人之务。”(《墨子》佚文)墨子所说的“质”就是指衣、食、居等人的最基本的要求,而所谓“文”,则指包括音乐等各种艺术在内的更高一层的精神享受。正象“求美”、“求丽”、“求乐”必须以“常饱”、“常暖”、“常安”为前提一样,质足文赖以产生的条件,这便是墨于“先质后文”的思想。《经说下》说:“有文实也,而后谓之;无文实也,则无谓也。不若敷与美,谓是,则是固美也;谓之也,则是非美,无谓则报也。”其意即:对于一切事物,美之实是美之名的前提条件。无美之实则无美之名,先有质后才有美。墨子是从对物质生活有没有实际效用出发来判断事物的价值的,如此看来,毫无实际效用的审荧应该不包括在其中,所以有悖于效用原则的审美和艺术活动以及文饰上的“美”都是必定遄非l蝌l;的,墨子肯定的美是一种“质”美。墨子和庄子都有“非美”倾向,但两者方向却截然不同,墨子追求的是基于物质效用基础上朴实无华的“质美”。而庄子却超越物象,追求“味象以观道”的“至美”。可见,墨子认为各种事物之美,以其内容美为主。

二、“先质后文”说的文艺美学思想内涵

质和文是先秦时代的一对重要哲学范畴。“质”是指资质、材质、品质}“文”是指文饰、文采。《论语·雍也》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说的是内在的品质和外在的修饰配合得恰到好处才能称得上君子。由于孔子强调文质统一,所以在文化观上,他十分重视音乐、礼仪的作用。墨子的文质观带有直观性和朴素性,具有尚质特点。强调质(内容)美,而反对文饰。且认为先质而后文。在《非乐》篇中,墨子“乐”的范围除了“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即音乐外,也包括“刻镂华文章之色”、“刍豢煎炙之味”、“高台、后榭、邃野之居”也就是诗文、舞蹈、雕刻、饮食、服饰、建筑等各种艺术。可见,墨子的审美和艺术活动的范畴是很广泛的。墨子“先质后文”的审美思想始终贯穿于各种艺术活动当中。

其一,“重利轻乐”的音乐美学观。墨子反对奢华的音乐,因为这样的音乐劳民伤财,对生活又毫无效用,但他也不否定音乐本身的美。墨子认为进行音乐艺术活动,必然会厚敛于民。废丈夫耕稼、妇女纺织,废君子听治、贱人从事,所以提出“非乐”主张。但墨子并不否认音乐的作用,“是故子墨子之所以非乐者,非以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以为不乐也;非以刻镂华文章之色,以为不美也;非以刍豢煎炙之味。以为不甘也;非以高台、厚榭、邃野之居,以为不安也。虽身知其安也,口知其甘也,目知其美也,耳知其乐也,然上考之。不中圣王之事;下度之,不中万民之利。是故墨子:曰:‘为乐,非也!”(《墨子·非乐上》)可见,墨子“非乐”,不是绝对地反对乐,所非之“乐”是有特定含义的,是指东周后期统治阶级借以铺张奢糜之乐,是指与儒家所提倡的与繁文缛节之礼相应的乐,是“不中圣王之事,不中万民之利”之乐。至于中圣王之事、万民之利的音乐,就应该不在此列了。墨子对于音乐艺术,没有将其与功利混为一谈,依然强调功利性和审美性的统一,只是把功利性放在审美性之上。他认为首先要保证的人民的温饱问题,音乐是其次考虑的精神活动,并且不能以损害人民的利益为代价去从事音乐艺术活动。非与不非的标准全在于是否“中民之利”,这是衡量乐美与否之标准。

其二,“重质轻文”的艺术审美观。出于“节用”,墨子主张尚“质”而不尚“文”,反对文饰的“美”。墨子所肯定的是与“善”义相类的“美”,或者是与“饰”义相悖之“美”。他认为作为“饰”之“美”,便是与“节用”相对立的“靡费”。因此,他对于纹饰之‘‘美"都保持着一种批判、斥责的态度。

在与公孟子对话中,墨子列举了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越王勾践四君“其服不同,其行犹一也”、“以治其国,其国治”(《墨子·公孟》),所以他认为“行不在服”(《墨子·公孟》),是否有所作为跟文饰没有必要联系。但他也没有批评齐桓公的“高冠博带,金剑术盾”和楚庄王的“鲜冠组缨,缝衣博袍”,大概是因为他们服饰的华荧和治国作为的效果没有关系。而当公孟子要退而换饰时,墨子则说:无须。并非不饰美就能有所作为。不饰美而无所作为也是不可取的。但只要也必须是有所为,文饰上的美才不会在非的范围内。所以,有用有为是墨子艺术之美的标准之一。

墨子认为,人们生活所需要的东西。如宫室、衣服、舟车等,只要实用就行了,不讲究外表的装饰,即没必要追求刻镂文饰和丰富之美,他说“是故圣王

作,为宫室,便于生,不以为观乐也”;“之为衣服,适身体,和肌肤而足矣,非荣耳目而观愚民也”;“其为食也,足以增气充虚。强体适腹而已矣”(《墨子·辞过》)。也是因为有圣王在衣食住行上的躬行践履和教化,以致“当是之时,坚车良马不知贵也,刻镂文采,不知喜也。”(《墨子·辞过》)没有人知道坚车良马的贵重,也没有人会欣赏墨刻镂文采的华丽。墨子认定由于古代圣王重视实用而不重华丽装饰,节约了大量财物,所以才能府库充实,养精蓄锐,成就了霸业。因此,他反对淫美,即那些享乐主义的过度的美。墨子本身就表率,他“量腹而食,度身而衣”,吃的是“藜藿之羹”,穿的是“短褐之衣”,俨然是一幅朴素的劳动者的形象。其实。他所强调的是用,有用比美更重要。

其三,“先质后文”的文学观。墨子、庄子、韩非子三家谈到文质时,他们的共同特点都是主张取消文学。当然就不会提出文学上的文质说。所以在墨子文质观中,极少提及文学,但文与质的关系孰轻孰重、孰主孰从,是很清晰的,所以“先质后文”思想也反映在其文学审美观上,他的言论和文章都是以质为主,以文为从。甚至可以忽略文。

墨子所说的“文学”,是广义的文学,包括表现于文字的政教法令和一切学术文章。他对于有实用功能的广义的文学和言辞是很重视的,强调文学言辞应发挥有利于国家人民的作用,这是地地道道的功利主义文学观。墨子曰;“凡出言谈。由文学之为道也,则不可而不先立义法”、“今天下之君子之为文学、出言谈也,非将勤劳其惟舌,而利其唇眠也,中实将欲其国家邑里万民刑政者也”(《墨子·非命中》)认为言论和做文章必须先树立个标准,由此墨子提出要用“三表法”即有“本之”、有“原之”、有“用之”来检验,要本着一颗实在为国为民服务的心来从事文章的写作和言说,强调文学质的主体位置。《文心雕龙·诸子》称其为“意显而语质”,以立意为宗。不以能文为本。墨子的文章,朴实无华,本色天成,注重义理,崇尚实用,表现出尚质重用的文学观念,有异于庄子式的浮华艳丽和孔子式的圣人说教。先秦诸子中,墨子是最讲究文章言论思想的清晰性,平实、自然、论辩、说理,是其文章的基本风格。故清代学者孙诒让说他“质而不华,务申其意,而不驰骋其辞。”墨子文风与他的写作目的及人生目的都是直接相关的,对于一位忧国忧民的先贤。华彩辞章、流芳百世不是墨子所追求的。他追求的是“中民之利”、效用惟先,与詹姆斯所提倡的“有用即真理”的实用主义原则颇为相似。

由于墨子出身和主要活动在社会下层,又为平民利益而奔走呼号,所以他的文字格外通俗平易、朴素无华。墨子的文辞简朴,不加修饰,忽视文采。“楚王谓田鸠曰:‘墨子者,显学也。其身体则可。其言多而不辩何也?曰:‘昔秦伯嫁其女于晋公子,令晋为之饰装,从衣文之媵七十人,至晋,晋人爱其妾而贱公女,此可谓善嫁妾而未可谓善嫁女也。楚人有卖其珠于郑者,为木兰之柜,熏以桂椒,缀以珠玉,饰以玫瑰,辑以翡翠,郑人买其椟而还其珠,此可谓善卖椟矣,未可谓善鬻珠也。今世之谈也,皆道辩说文辞之言,人主览其文而忘有用。墨子之说,传先王之道,论圣人之言以宣告人,若辩其辞,则恐人怀其文忘其直,以文害用也。此与楚人鬻珠、秦伯嫁女同类,故其言多不辩。”(《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墨子实践自己的学说主张是在行的,可是他的言论却毫无辩驳之华丽,原因在于于:墨子的言论,是宣传先王之道,论述圣人之言,要把它们明白地告诉人们,假如巧饰其辞,人们就会留意于它的文辞,而忘掉了思想上的作用,与“楚人鬻珠”和“秦伯嫁女”的重文轻质无异。墨子纯朴的文风,实乃其处世原则的一种表现,也是其先质后文的文质观的体现。当然按照现代写作理论来看,墨子从实用的功利目的出发,把文与质完全对立起来,是违背文与质的内在规律的,华而不实固然要不得,但必要的艺术形式却可以使文章富有感染力。虽然把质放在第一要义之位置,但墨子并没否认文饰绮丽之美,只是强调“文”不管多美,都必须遵循“先质而后文”的原则,努力做到删繁就简、通俗易懂。

一言以蔽之。“怀其文忘其直,以文害用”,无质之美的形式之美是绝对不为墨子所容纳的,只有有质的美才是美,并且必须是先质后美。这也是墨子思想艺术美的内涵:以质为先,而后才文,才美。可见,墨子的文艺美学思想不完全是以功用为目的,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兼顾着形式美的。

三、“先质后文”文艺美学观的意义和局限性

纵观历史,每一种理论的提出,都是瑕瑜互见的,墨子的美学思想亦然,要对其作客观评价不能脱离特定历史环境以及墨子的思想体系。墨子先质后文的思想,体现了墨学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伦理价值取向,与恩格斯所说的,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在意义上是一致的,是合理的诉求。墨子先质后文的文艺美学思想更是反映了当时庶民阶层的美学要求,是中国传统平民美学思想的雏形,也颇具现实主义美学色彩。其“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墨子·非乐》)的功利原则对中国美学注重功利的理论传统的形成有着深远的影响。

总体上,墨子是从功利主义伦理学的立场上看待美和艺术的。“墨子敝于用而不知文”(《荀子》)是墨子“先质后文”思想的真实写照:只重质,重功川,而忽略审美和艺术的社会作用,忽略了事物的外在形式或形象的美丽、美观及其形成的美感。所幸的是,墨子并没有直接因为追求事物的实用价值而否定其审美价值,也没有直接否定审美和艺术的作用。正像冯友兰先生所说的那样,“墨子并不是不知‘文,是一种好,是无暇顾及为‘文罢了。”所以,对待墨子的文艺美学思想,科学的态度应该是中国人民大学孙中原先生所说的那样,发扬墨家的生产和节约意识,而克服其忽视文化娱乐的弊端。以社会功利为重,同时兼容审美的美学思想正是墨子“兼爱”思想的客观诉求,体现了墨学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伦理价值取向,也是墨子文艺美学思想之独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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