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倩倩
[摘要]文章对虚拟货币的定义、本质及发展现状进行深入的讨论,明确界定了虚拟货币与电子货币、法定货币。
[关键词]虚拟货币 电子货币 法定货币
一、什么是虚拟货币(Virtual currencies)(一)定义
广义虚拟货币是指由一定的发行主体以公用信息网(Internet等)为基础,以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为手段,以数字化的形式(二进制数据)存储在网络或有关电子设备中,并通过网络系统(包括智能卡)以数据传输方式实现流通和支付功能的网上等价物。
狭义虚拟货币是指网络服务运营商发行的能够在互联网上存在的,购买发行主体服务商或者签约服务商所提供的虚拟商品或服务的一种电子数据或者符号。
广义虚拟货币即所谓的电子货币(Electronic money)。电子货币与虚拟货币都不具有实物形态,但从本质上讲,虚拟货币比电子货币更具有网络虚拟性。电子货币的产生植根于现实货币,是现实货币在网络世界的虚拟化,虚拟货币则是由网络运营商基于方便购买虚拟商品或服务而自行设计与发行的,并且不同网络运营商发行的虚拟货币具有多样性和差异性。虚拟货币与现实货币的联系不是天生使然,而是网络运营商的网络业务发展到一定阶段各种因素联合促成的。
(二)虚拟货币与电子货币、现实货币之间的界定及其本质1.虚拟货币与电子货币
目前很多人将虚拟货币、电子货币混为一谈,这种观点欠妥。从“货币”的发展流程图看出,虚拟货币从属于电子货币,有学者指出“虚拟货币从存在形态上对应于电子货币,是带有典型的发行者特征的电子货币。”2.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的界定
在货币经济条件下,支付技术的发展促使货币形态逐渐虚拟化。“货币”形态经历从实物货币到金属货币、信用货币,直到20世纪末出现的电子货币、虚拟货币。虚拟货币被冠以“货币”的名号,到底虚拟货币是不是货币呢?
众所周知,传统货币经济理论认为货币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储藏手段、世界货币五大职能。笔者认为,虚拟货币只是部分具有了法定货币的属性:
(1)价值尺度
网络运营商提供的虚拟商品和服务以虚拟货币标价,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虚拟货币具有价值尺度的属性。
(2)流通手段
虚拟货币的普遍流通过程(法定货币→虚拟货币←→虚拟商品)显示真正执行流通手段的是法定货币,虚拟货币仅是法定货币的支付中介。
(3)支付手段
虚拟货币不具备法定货币的普遍价值、认同度,使用范围局限于一定网络服务市场,真正意义上的支付手段无从谈起。
(4)储藏手段
虚拟货币具有虚拟性、价值波动性及社会非认同性,不具有稀缺性,发行者信誉不稳定,导致虚拟货币不能担当法定货币储藏手段的重任。
(5)世界货币
虚拟货币的使用权限局限于一定网络市场范围内,不具有世界货币的属性。
从本质上说,虚拟货币仅具有了类货币属性,是需要用现实货币购买的一种虚拟世界的特殊商品,是发行商用来简化购买虚拟产品和服务过程的中介产品,而不是货币。3.小结
总体来说,我们可从发行主体、发行目的、交换机制、发行限制等方面对虚拟货币、电子货币、法定货币进行区分。相对于虚拟货币,电子货币是由银行、非银行机构、非金融机构等发行的旨在进行金融行业创新、辅助电子商务的预付价值产品,它可以与法定货币进行等额兑换。法定货币只能由中央银行发行,且可双向循环流通,流通的数量视经济运行情况而定,它对稳定金融市场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虚拟货币是网络运营商课无限量发行的旨在辅助主营业务的一种特殊商品。虚拟货币通常通过法定货币购买,具有单向流通的特点。这与电子货币、法定货币有很大区别。
我国对虚拟货币的界定与监管几乎是个空白,导致其发展势头肆无忌惮,有人认为虚拟货币就是电子货币、虚拟货币从一定程度上具有成为法定货币-人民币的潜力。笔者认为,虚拟货币如果被严格限定在合理的使用范围内,以上观点便不攻自破,并有助于有效杜绝虚拟货币的各种现有和潜在风险。
二、虚拟货币的发展现状
据艾瑞统计,目前我国市面流通的虚拟货币近15种,如Q币、百度币、网易泡币、新浪U币、魔兽币、天堂币、盛大元宝等,虚拟货币交易规模已达到100亿元。更多他网络运营商介入开发自己的虚拟货币和支付系统,如社交网络Facebook和新闻集团旗下的MySpace。
虚拟货币的支付方式层出不穷,消费者可通过银行卡、固定电话、手机、宽带账号或虚拟货币发行者开发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购买虚拟货币。虚拟货币与人民币的兑换比率因各个网络运营商发行虚拟货币的成本和需求不同各异。虚拟货币的繁荣有其合理性:
1.弥补了法定货币和网上银行电子支付中小额支付体系的缺陷
我国网络银行支付体系仍不健全,对于网络运营商和消费者电子银行转账不如虚拟货币灵活便捷。虚拟货币将支付局限于发行商规定的范围,避免银行多次介入,简化交易过程,减低交易成本。
2.网络的迅速发展对虚拟货币的需求
中国拥有全球规模最大的虚拟产业,市场总额高达8亿美元,年均增速30%。截止2008年12月31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跃居全球首位,之后互联网普及再次实现飞跃,网民数达到2.98亿(66.8%是10-30岁的年轻人-虚拟货币使用主力),互联网普及率达22.6%,赶上并超过了全球平均水平。
3.对网络运营商盈利举足轻重
虚拟货币为网络运营商从增值服务中盈利提供出路。虚拟货币局限于一定使用的范围,发行者更易将竞争者屏蔽出去,有效保持市场份额、树立企业品牌。
综上所述,虚拟货币的出现和繁荣是建立在一定的市场需求之上的,这正是虚拟货币继续蓬勃发展的动力。但虚拟货币的繁荣不可避免带来一些风险,诸如信誉、安全和对金融体系冲击的风险,要进行有效监管,明确其本质与概念是重中之重。
参考文献:[1]刘义纯.网络虚拟货币与现实法定货币的本质区别及其发展的思考.科技信息,2008,(36).[2]尚文敬,吴洪,姬智敏.中国网络虚拟货币发展现状分析.北京邮电大学学报,2008,(2).[3]李乐.论网络虚拟货币的双重属性.重庆邮电大学学报,2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