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启文
记忆总有惊人的相似之处。我永远忘不了,青春的蛛丝马迹。
那年我还是个孩子,大概十七岁的样子,在一个乡村中学念书。学校紧挨着公路,在视线之间,或目光,或月色,地上一部分浓荫是广播站的阴影。广播站是简陋的,弱不禁风,就建筑在学校教学楼的最顶层,播放着各式各样旋律的乐曲,引人瞩目。钢琴曲。民谣。重金属摇滚。电子舞曲。古典乐。英文流行歌。我热爱音乐,尤其是国语歌曲,沉溺其中,生死相隧,深藏了无尽诗意。
我完全被音乐的魅力征服了。
学校的雨露尚未褪尽,众鸟高飞尽,寥落似帛,没有风吹草动。在音乐国度里,我可以是久违的英雄。也可以是复仇的天使,更可以是自己的国王。不知多少次,国语歌仿佛一种神秘的咒语,潜入了身体,我不知疲倦地为之兴奋,惊讶,恐惧,忧伤和震撼。一个歌手,一张五线谱,一支乐器……我习惯于猜测年轻人的音乐梦想——上帝把音乐天赋交给少数平凡而又真正伟大的人,不分男女,不分种族,甘愿为尘世献出一颗颗崇高、清澈而智慧的心灵。
我生长在一个浸泡音乐的岁月里面。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温暖覆盖田野,泥土斑驳,几只麻雀栖居在交叉小径的电线杆上,从稻田到沼泽,从一段山冈到另一段山冈,两者之间,一步之遥,永远不能相互逾越。整座学校都在上课,老师们此起彼伏的讲话声,时而低沉,时而亢奋高昂,而我逃课了,来到学校后面,在露天的空地上铺开席子。仰卧。满耳悠扬旋律的歌声,来自学校广播站的喇叭,一点点扩散,或明晰,或暗淡,显得虚无缥缈。歌曲的美,不能承受自己的轻。不同的角度,各异的曲调,组合成一个蓬勃的大千世界。一首首国语歌曲为乡村增添了华丽色彩,我躺了下来,不再有任何烦恼,尽情享受着这难得的片刻惬意。当然,我看到了歌声,波纹一样的歌声,不断穿越时空,刺破了云朵的障碍,向天穹以外的境界穿梭而去。歌声那无限的韧性、敏锐和节奏感。被我深深地震撼,铭记于心。音乐是精灵,有美有丑,有悲有喜,成了一些碎片,时刻散落在我的生活中。
音乐像潮水一样包围了我,一个激情如火的少年。我开始学习唱歌,在操场上,在田野里。在夕阳西下的水平线之间。音乐让我陷入很深,能自拔。除此之外,学校的日常生活,没有什么不同,但饶有兴趣。在学校的西南角,宽阔朴素的大礼堂前,一扇破旧了的大门,很隐蔽,很久没有人推开过。我轰然推开了这扇尘土飞扬的门,眼前仿佛是被时间废弃的艺术世界,粉灰厚积,蛛网四处垂挂,无奢侈用品,只能用自己的身体去感受其中的氛围。我翻着跟头,在礼堂舞台的木版上来回奔跑,屋顶是弧形的,回声咚咚地响。偌大的舞台只有我一个人。空空如矣。平时。我站在大礼堂的中央,放声呼喊,练习自己笨拙的嗓音,模仿黑白电视机里偶像明星们的经典动作、表情以及舞动的姿势。没有观众,没有昂扬的喝彩,没有掌声,惟独那些座椅在听我唱歌。一字字,一句句,尽得满堂芬芳。
电影歌曲给大礼堂涂上了一层亮色。学校的电影在这间大礼堂里放,免费的,不收门票。如果电影开场了,那么很多人聚集在一起,从四面八方来,参差不齐的人头相互攒动,或坐在椅子,或席地而坐,或站在栏杆夹缝,或爬到窗外的树顶。一块长方形状的白棉布,四个角被吊起来。装有两个胶片轮圈的放映机,迎着风,发出彩色的光柱子,不断投向了白棉布上显现立体声的屏幕。我在大礼堂中间人魔一样看电影,枪战的,武打的,侦探的,悬疑的。古装的……精彩的故事和情节,起伏跌宕,回环曲折,直到大幕缓缓落下,亦悲亦喜,终有结局。与此同时,电影里的一些国语歌曲走出了银幕,《牧羊曲》、《真心英雄》、《冬季到台北来看雨》、《青苹果乐园》、《上海滩》,大肆窜红,被男女们广为传唱,在任何时分,任何地方,它突然呼啸而来,袭击我脆弱的耳朵和心。不少歌词,深藏其内,婉转,延绵,活跃在伸手留不住的岁月缝隙。我最大的梦想就是拥有一台自己的录音机,能让我听到里面播放的每一首国语歌。听国语歌,最能感觉到光阴的走失,悠远,寥落,华丽,飘摇四散,似乎置身于一种难以磨灭的音乐空间。
然而。我没有录音机,那是少数富家子弟的奢侈品。价格昂贵,成为梦中持久羡慕之物。最容易让年轻人热烈追捧的是录音机。在学校的草地上,随处可见,男生们成群地扎堆成圈,或簇拥在一起,崭新的录音机搁在草地中央、用一盒盒磁性的卡带播放着流行音乐,吸引了众多同学们好奇的目光。对于尚处在青春期的少年来说,情欲,犹如毒性剧烈的罂粟花,妖娆,游离。被定格为禁区。即便是一首肉麻的情歌,也足以使我面红心跳,又若有所思,感到内心深处的欲望轰然奔流,趋于湍急。这些情歌略带几分猥亵的黄色情调,迅速淹没了全身肉体结构,我热得发烫,几乎喘不过气来。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对音乐的热爱近似狂热,充满梦一样的幻想和渴望,没有矫揉造作的成分。究竟如何爱上唱歌。又是何时第一次登台演出。构成了我孕育青春不可移易的现场。
第一次登台唱歌时是羞怯的,在我看来,痴迷音乐的少年注定要承受青春的前世今生,永远沉醉在成长中的喧哗与骚动,愈来愈光彩夺目。我把能登台唱歌当作人生音乐事业的一次飞跃。四季轮回,冥冥之中,终于有了一个登台唱歌的机会,由于数位老师的推荐,我获得了参加学校“金太阳”文艺汇演的资格。那天。学校大礼堂的内外,人山人海,到处拥挤得水泄不通,仿佛一场盛大的集会。初次登上舞台,我的身上全是汗水,既紧张,又兴奋,万籁俱寂,那些梦寐以求的掌声让我心神安宁。音符萦绕着观众的皮肤,隐约的汁液从屋顶滑落。我唱的是一首国语歌,张国荣的《倩女幽魂》——“人生梦如长,风霜留面上,找痴痴梦幻的心爱。风幽幽在梦中轻叹。路随人茫茫。”台下的观众们,沉浸于我制造的音乐海洋中,欢呼欣起,手势舞得眼花缭乱,为之颠狂。我手里的麦克风话筒,隔一层薄薄空气,饱满,昂扬,一气贯穿而去,清脆悦耳,余音袅袅。没有音乐不能抵达的地方。在大礼堂前排的角落,一个乖巧的女孩专心注视着我,目光如炬,微风掠过脸颊,我却浑然不觉。哦,亲爱的少女,她和我一样年轻、青涩。因为唱了一首歌,我,赢得了一位女孩的芳心。
我猜想这就是青春的秘诀,当青春为情感所折磨,少年们总是默默地站出来创造这个世界的奇迹。我和她,怀揣音乐的灵感,是如此的自然而质朴,像田野间翻卷的稻花,摇曳生姿,在天空之下保持着安静而优雅的风度。尤其难忘,在月光摇晃的夜里,我们在学校附近的街上散步,一起去KTV唱歌。KTV曾经被我想作喧哗热闹的地方。音乐爱好者们会像电视机里的明星一样。手舞足蹈,彼此飙歌。但事实并非如此,KTV大厅里光线昏暗,人群显得杂乱无章,充满了公共场所特有的由于空气不畅造成的气味。我和她,分别用五十元钱买了一张作为押金的票,穿过走廊,走进包厢里面坐下来。果皮和茶杯,吊灯和棋牌,鲜明对比。我坐上沙发,伸个懒腰,将目光投向了屏幕,而主要占据电视机屏幕的,是周华健、刘德华、孙楠、宋祖英,还有韩红、任贤齐等唱国语歌的明星。灯光,如影如幻:轻盈、悠扬的舞曲,向着季节的旋涡飞驰。大厅里还有不少靓丽的女人,打扮得很时髦,随着音乐节奏的波动,载歌载舞,露出了衣裙下洁白、修长的腿。刹那间,多少似曾相识的乐趣,多少尘世的忧愁,纷纷融入音乐生活的容器,在顷刻间灰飞烟灭,不留踪迹。
如果可能,真想将自己置身于田园,江湖,世外桃源,一辈子也不出来。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坦白地说,在青春期间,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最让年轻人着迷的、散发时尚气息的是组建乐队。能够敢于暗地组建乐队的少年,除了我。还有我的隔壁班同学,我们是T、J、G。可以想见。练电子琴的簧片,弹吉他,拉二胡的丝弦,吹笛,俯仰随人,天籁自鸣,不卑微,更不高傲,逶迤而去。昼夜一样循环往复。我们像三五成群的蜻蜒,滑翔在荧光灯下的舞台,精力充沛,谈笑风生;我们都愿意变成为自己希望的人,到底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其实心里没有明确的目标,但我们在生活中演绎、模仿一些流行的明星乐队,草蜢,小虎队,唐朝,Beyond,如此等等。不能说偶像明星们与平民百姓毫无关联,他们的发型、服饰、风格,逐渐风靡歼来,影响到了无数歌迷的狂热程度。后来,J独自怀抱着明星梦,坐火车去了北京,报名参加某影视艺术学校。结果陷入这家皮包公司设计的陷阱,无法立身,在半途醒悟。被警察送进了监狱。为此,我们的乐队被迫解散了,满腹困惑,忧伤难禁,默默地流下了泪水。
……那些时光,都悄然逝去了。现在的我,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少年了。
人生如梦,当我长大了,慢慢懂得,在人生中感受音乐的魅力,是幸福的。这种幸福往往是一个人的,简单的。不可替代的,就在生活深处。世态万千。各取一瓢,爱,恨,喜,怒,恩、怨、情、仇,尝试、品味、思考。大音稀声,大象无形。在音乐所散发出的气息里,不可逆转的时光正一刻不停地把我带离昨天。今天是昨天所期待的明天。尚且想着,也不枉人生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