邸爱英
马殊曼(Joshua Marshman)《论语》译本(一八○九)是世界上第一个《论语》英译本,诞生于印度的塞兰波(Serampore)。
马殊曼一七六八年四月生于英国威尔特郡(Westbury Leigh),年轻时曾跟随父亲学习纺织技术。一七九四年在布里斯托(Bristol)一所浸会学校谋到一份教职。一七九九年被“浸信传道会”派往印度塞兰波任宣教士,与被后人誉为“近代宣教之父”的英国浸礼会牧师克理(William Carey)和沃德(William Ward)并称为英国传教史上著名的“塞兰波三杰”(the Serampore Trio)。在三人的通力合作下,“塞兰波宣教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开创了印度现代印刷业和孟加拉文学;通过自己的杂志(即今天具有广泛影响的印度报纸《政治家》)影响政府和公众观点,并引发了许多社会改革,其中就有废除寡妇焚葬(Sati)的陋俗。更重要的是,将《圣经》全本译成六种文字出版,《圣经》节译本多达三十余种语言。马殊曼在印度工作三十七年,一八三七年在塞兰波逝世。
在马殊曼译本出现以前,英语世界已经有了多种《论语》选译本、转译本和对孔子生平的介绍。一五九三年,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将“四书”首次译成拉丁文,并寄回国内,《论语》开始传入欧洲。随后《论语》被译为意、法、德、俄等多种文字。一六九一年蓝登尔·泰勒(Randal Taylor)以比利时人柏应理(Philippe Couplet)的《中国贤哲孔子》和法国人彼埃尔·萨夫亥(Pierre Savouret)的《孔子的道德,中国的哲学》为蓝本,改编为英文版的《中国哲学家孔子的道德》(The Morals of Confucius, a Chinese Philosopher),该英译本后被多次印刷,成为当时英语世界普通读者了解孔子和中国的主要信息来源之一。
现存的马殊曼版英译《论语》只有第一卷,完整书名为The Works of Confucius, Containing the Original Text, with a Translation to which is Prefixed a Dissertation on the Chinese Language and Character,“论语”音译为“Lun Gnee”,含译者前言、孔子生平、研究论文和《论语》一至十一章译文,四开大本,共七百六十页。在译文前,马殊曼对孔子生平做了详细的介绍。该书基本体例为:每一个汉字旁标注音标及汉字序号,音标同时标明发声声调:1)平;2)上;3)去;4)入。英文基本为直译,每一个英文单词也有与汉字对应的序号标注。
可以想象,这种排版方式给制版和印刷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但马殊曼坚持每一个汉字都必须如此标注,每一个英文单词也要做到与原文一一对应,其执著与严谨令人钦佩。马殊曼在每一句英文译文后附上评注,其中大量参考了朱熹集注观点。紧随其后的是对该句中每一个汉字的意义和结构解说,如:
学:hok, learn, &c. This is either a noun or a verb, according to its position: here it is a verb. It is a compound character, the lower part is chee, a son, the middle part is phoong, a covering, the upper part is no complete character.
从翻译和跨文化研究角度审视诞生于二百年前的这一译本,有几点值得格外关注。
原文本选择。现当代翻译研究理论认为,翻译即是选择。而译者首先要做的就是选择拟译本。尽管马殊曼本人当时并未真正体会《论语》对于整个中国社会历史文化、意识形态和哲学发展的重要意义,认为孔子思想总体上不如西方哲学深刻,内容仅限于伦理道德及行为规范,具有理性主义的实用意义。但他通过与当地华人和有在华生活和旅游经历的英人接触,准确地选择了《论语》,认定《论语》是在源语文化中最具影响力和权威性的文本,这赋予了他翻译工作特别的价值和意义。
翻译目的。韦努蒂明确地指出:“翻译的生存活力是由它与翻译的社会文化背景的关系决定的。翻译的目的就是按照目的语中业已存在的价值观、信仰等对源语文本进行重构,使其为目的语文化、经济、政治服务。”马殊曼在“序言”中提到该译本的三重目的:向读者如实展现孔门弟子眼中的中国圣人形象以及他在公共和私下场景中的言行;使读者对中国人的行为举止有所了解;充分展示汉语的结构与特点。而第三点是马殊曼强调的首要目的,这是他初学汉语的一种必然结果,也是他在那个时期关注的学术焦点,他的研究论文和随后出版的著作《中国言法》都证明了这点。对于马殊曼而言,学习研究汉语的努力是双赢的:一方面它可以打开英国人通往中国古典文献的研究道路,另一方面可以将西方发达的科学带给中国,造福中国。
语言与文化的关系。马殊曼敏锐地洞察到语言与文化间的关系,进而看到语言对国际关系的影响。他将翻译《论语》明确定位为学习汉语,并通过汉语学习,了解中国文化的有效途径。在马殊曼看来,语言既是交流的手段,又是思想的载体,而学习汉语有助于英帝国在东方的势力扩张。马殊曼当时已预见到“汉语学习对于英国的重要性和利益将会日益显现”,从他为《中国言法》撰写的研究论文可以看出,他在几年后更坚定了自己的判断。他认为尽管研究语言是枯燥乏味的,但汉语却不容西方忽视:
汉语本性特殊,基本原则有别于我们了解的任何语言。汉语被世界最古老、人口最多的国家精心培育,顽强防范外来元素的混杂。汉语中关于道德和政府管理的著作历史悠久,超过了西方最古老的文献。其中道德行为规范……成为两千多年统治中国人思想的准则。它经受了社会革命的震撼,甚至迫使征服者也将其作为保证稳固统治地位的最佳模式。此外,在当今世界,汉语已成为世界三分之一人的交流手段。鉴于以上因素,以及我们与中国的关系和大英帝国在东方的发展势头,了解汉语应自然而然地成为语言爱好者的普遍愿望。
第一个从汉语直译的英译本。马殊曼虽然未详述转译的弊端,却坚信直接译自汉语保证了自己译本的权威性。因当时欧洲转译之风盛行,译者特别注明“直接从汉语文献翻译整理而成”,以体现所用资料的权威性。而整个十八世纪的英语世界未出现直接译自汉语的作品,这似乎与大英帝国的国际地位和文学传统极不相称,对此,马殊曼一直耿耿于怀。他在写给印度总督闵托爵士(Lord Minto)的献辞中,特别突出了直接研究中国语言文学的重要性。“至今我们每一点对中国语言和文学的理解都仰仗着法国邻居。但是大英帝国的国家利益及文学荣誉似乎都要求我们也能尽全力开展这个文学领域的研究。”显然,在他看来,直译不仅是单纯的翻译问题,它关乎国家文化实力和文学荣誉,是翻译与政治关系的体现。
翻译赞助人。马殊曼较早地认识到翻译赞助人的重要性,并通过译本献辞和印刷前认购等策略,积极发挥赞助人的作用。他的长子约翰撰写的塞兰波宣教纪实录《克理、马殊曼和沃德的时代与生活》(The Life and Times of Carey, Marshman and Ward)一书中对《论语》英译本的面世有一段有趣的记载,小标题是“为翻译筹款”,但此处的翻译不是指《论语》翻译,而是《圣经》汉译本。印度总督闵托见到宣教士呈上的汉语《圣经》印刷模板后,赞叹宣教士们的壮举,甚至欲将其树为崇高精神和顽强毅力的榜样以鼓舞普通百姓。但当宣教士们恳请他带头募捐或订购译本时,他表现得十分犹豫,最后以“像总督这样的政府要员不宜在此类活动中出面”婉拒。马殊曼并没有气馁,当日回到家中与朋友商量对策,连夜撰写《论语》英译印刷出版计划,利用英国人对东方文化的好奇和浪漫幻想,采取《论语》与《圣经》捆绑筹款的策略。次日赶往加尔各答,再次呈送总督大人。这一次总督的反应完全不同,他不仅当即订购十册《论语》译本,还亲笔写下一封嘉奖信。于是乎,当地的达官显要也纷纷慷慨解囊,几天内马殊曼即筹得了一笔相当可观的捐款和订单。这样,世界上第一个直接译自汉语的《论语》英译本和马殊曼《圣经》汉译本得以顺利出版。
直译翻译策略。马殊曼坚持直译策略,认为只有直译才最能接近原文,最能保证译文的忠实与准确和风格的简洁。他认为自己的译本既可以作为孔子思想在英语世界的第一次介绍,又可以起到推动汉语学习的作用。因此希望“通过翻译和汉字的分析和解释,能够使公众对汉字的原形和结构有所了解”。如“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他的译文是这样的:
The honorable man, eating, seeks not fullness, resting, seeks not enjoyment: he is diligent in business, and attentive to his word, that he may duly regulate his course. This may be termed true learning.
《论语》整体译文质量不平衡。由于马殊曼汉语水平有限,缺乏在中国生活的经历等原因,尽管译者遵循忠实原则,译本还是表现出明显的不足。首先,误译较多。如将“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理解为“没有知识又不嫉妒他人,难道不是君子吗?”(A man without knowledge and [yet] without envy, is he not the honorable man?)将“知之为知之”中的“为”理解为行为动词“作为”,而不是系动词“是”,因此句子意思变为“有知识就要应用知识”(Chee says, Yaou, let me teach you 〔wherein consists〕 knowledge: Having knowledge, to apply it; not having knowledge, to confess your ignorance; this is knowledge)。
更为重要的是,译者过于关注单句中字词的意义,而忽略了它们在更大语境中的关联意义,因此读者无法在零散的语篇中体会孔子思想的主线。译者并没有领会《论语》所包含的深刻的哲学思想,而只看到了它对人们日常行为的指导作用,因此在翻译中没有抓住核心概念着力。有些概念处理得较为随意,如将孔子一以贯之的“忠恕”译为“affection and benevolence”,未能体现孔子“推己及人”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思想。“德”在“德不孤,必有邻”中是“正直的人”(upright man),在“据于德”中是“有德行的行为习惯”(virtuous habits),都没有表达“德”的寓意深刻的道德和榜样力量(virtuous power)。
但我们看到在一八一四年《中国言法》引证的《论语》例句中,马殊曼对翻译做了较大的修正。如“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一句,一八○九年译文中,“礼”字被简单地译为“礼貌”或“尊重”(respect),不仅不符合上下文的基本语境,更没有把握“礼”在孔子思想中的真正内涵。一八一四年改用“propriety”,尽管意义远未及汉语“礼”字的意义广泛,但至少传达了其中一个基本含义:规矩、礼制。
任何译本都是一个特定社会历史时期的产物。马殊曼译本诞生于十九世纪初的印度,它不可避免地受到当时当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主观上,作为英浸礼会派驻印度的传教士,他对孔子思想不可能有全面深刻的认识,对《论语》在中国及东亚的影响也不可能有深切的体会,因此,对原文本的理解难免肤浅。很多时候,译者更关注汉语语言本身,而不是它传达的文化思想内涵。在客观上,他所能利用的翻译条件与半个世纪后理雅各在英华书院的条件可谓有着天壤之别。他在当地接触的华人寥寥无几,这与理雅各身边众多的文人儒士相比更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当然,马殊曼本人并没有奢望自己的翻译能够尽善尽美:“此类开创性翻译存在问题在所难免,尤其是翻译像汉语这样的语言,因此本人恳请读者的包容与谅解。”但我们从《中国言法》中可以看出马殊曼并未停止对《论语》的研究。该译本不仅成为半个世纪后理雅各翻译时的重要参考文献,也是美国作家、思想家爱默生和梭罗东方哲学思想的重要来源,梭罗还从中选取了二十一段格言发表在一八四三年四月的《日晷》(Dial)上。在两百年后的今天,尽管英语世界已经有了理雅各、阿瑟·韦利和刘殿爵等人的经典译本,马殊曼译本依然不应被世人遗忘,它体现着英语世界对汉语研究、对儒学经典译介的滥觞以及译者个人的执著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