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敏迪
宋朝那位著名的州官田登,是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而出了名的。这件事在宋朝的庄季裕的《鸡肋篇》和陆游《老学庵笔记》中都有记载。这位州官因为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就像鲁迅的《阿Q正传》中说的阿Q,因为头上有癞疮疤,就不喜欢人家在他面前说“癞”,以及一切近于“癞”的音。
在田登管辖范围内的老百姓,则凡是与“登”字同音的字也就都不许用了,以至在他衙门里干的人,一不小心就挨了板子。于是,在过节时出了个“本州依例放火三日”的著名告示,结果“坐此为言官所攻而罢”,被检察部门检举罢官了。
当时田登的官职是南宫留守,南宫就是现在的商丘,宋真宗是在那里建鸿庆宫、颁庆楼等宫殿作为皇帝的行宫的,故南宫在当时又称南京,其知府也依例加带“南宫留守”的官衔。陆游说的“田登作郡”,就是说的这件事。
不过田登在崇宁五年(1106年)又当了抚州郡守,是平级异地上任,不过好像这次也没什么值得称道的政绩,只是在抚州王安石旧宅,为原宰相王安石建起了一个“王荆公祠”,并且“肖公像而祀之”,拍马屁而已 。有趣的是,到了政和初年,田登的名字又出现在了“南京郡守”职位上!并且又一次闹出了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笑话。
宋朝王明清的《挥麈余话》里有记载说:当时有位名医叫宋道方,医术非常高明,但他有个毛病,就是不肯出诊去病人家里,病人必须自己上他的门去就诊。偏巧田登来当郡守时,田登的母亲病危了,宋道方没有因为病家是郡守而改变自己的原则,照例还是坚持不肯上门。
田登当即大怒道:“使吾母死,亦以忧去,杀此人,不过斥责。”言下之意很明显,如果他母亲死了,他就得按照当时“丁忧”的规定离职,能不能治好她母亲的病,就直接关系到他是否可以继续当官的问题了!而且看来田登也年事已高了,“丁忧”以后也已经没有再继续当官的可能性了。而现在他作为一个郡守,杀个把医生的后果,最多也不过是受到斥责,大不了再一次异地上任罢了。
于是,田登就让人把宋道方抓了来,并对他发话道:如果三日之内治不好病,就当众杀了你这个宋道方!显然名医是拗不过郡守的,于是他只好说:“容为诊之。”所幸,宋道方看过后回答说:“尚可活。”看来还有救,结果吃过他的药,居然真的好了!至此田登当然大喜,不仅给了宋道方很多钱,还用太守的公车,亲自带着人前呼后拥地把医生送回了家。
可是才过了十几天,田母的旧病又一次发作了!等到田登再慌忙命人去找宋道方时,却发现宋道方一家早就逃得无影无踪了。原来宋道方见到田母时,就已经知道她已病入膏肓无法治愈了,所以他先用良药制造了一个治愈的假象,不过是让她多维持了几天生命而已,以便为自己争取到了逃之夭夭的时间。
因为田登除了闹点笑话之外,再没有任何可以让人称道的政绩,所以史书上对他的记载非常有限,连最后的结局都不得而知。不过,只一句“不许百姓点灯”,就已经够他在历史长河中稳稳地占据一个小角落了。
编辑/梁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