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康院士建筑艺术的哲学境界与伦理气质

2009-04-29 00:44
关键词:建筑艺术

樊 浩

[摘要]“大师通哲”是学问之道的实然与应然。建筑作为“表现的艺术”,在智慧与意义的层面与哲学和伦理一体相通。齐康院士的建筑艺术,透过深邃而富有创造性活力的哲学境界和以神圣与永恒为主题的伦理气质,臻于真、善、美贯通之化境界,呈现出一派由艺术而哲学而伦理的“大师气象”。这种特殊的真一善一美贯通之道,对我们这个时代理解大师、呼唤大师、化育大师,具有特别的意义。

[关键词]齐康;建筑艺术;哲学境界;伦理智慧

[中图分类号]B8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511X(2009)01-0027-04

一、大师通哲

我不敢走进大师的精神世界,因为据说大凡试图走进入的精神世界都难有正果。如果被走进的这个人的精神世界很贫乏,那你便是做了一次无用之旅;如果这个世界很斑烂,并且如黑洞般具吸引力,那你便被熔化,最终丧失自己。但是,好奇心还是驱使我试图触摸一下大师的学术世界。我臆测,这是立于一个建筑艺术山脉的顶峰上的平地。之所以说是“一个建筑艺术山脉的顶峰”,是因为世界的其他地方,这样的山脉(建筑学的强势学科)及其顶峰(大师)也存在。这是一座高山,山体便是建筑艺术。然而,如果只是建筑艺术,那么处于顶峰的大师便只能是一个孤独的点,如珠峰那样。顶峰所以有如此开阔的平地,是因为艺术、哲学、伦理在这里会通,艺术的美、哲学的真、伦理的善,在这里会通,真、善、美在这里共舞,将一个知识的极点、学术的极点造化成一种境界,一块蜿蜒于云端的学术和精神的平地。在这块绚烂之极的平地上,齐康先生宛如炼丹真人,银发飘逸,采建筑学真善美天地之精气,熔于纯青之炉火,炼出建筑艺术之仙丹。笑看风云,偶生“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之豪情与悲悯;还有“撕片云彩做衣衫”那种学术上的绝对自由与隐约的浪漫。

“道可道,非常道”。以上云雾之语,无非想表达一种感悟:大师通哲。大师因通哲而成就其“大”,由“专”及“大”,由“专家”而“大家”。于是,在绚烂之极便有一块平地,在这块耸于云端的平地上,大师轻歌漫舞于学术,而那些有勇气攀上这块平地的人们,则可以怡然而满怀敬畏地鸟瞰整个世界的无限风光,

大师通哲,就是齐康院士的学术境界。

二、化境的哲学

“大师通哲”,这绝不是我们这些“以哲学为业”者的自狂或自恋,因为,“通哲”是一种境界,一种殊途同归的化境,而“以哲学为业”则是一种专业乃至职业,当然后者也有自己的大师与大家。与齐康先生讨论哲学,前几次总觉得自己少了课堂上乃至任何国内外学术会议上的那种自信与自得,反思良久,是因为齐先生讲的、写的、追求的不是我们那种“专”的哲学,而是“通”的哲学,是那种由建筑而艺术,由艺术而哲学的康庄通达,而不像我们“专”的哲学,流连于自己的概念世界中。以“专”应“通”,当然就不那么得心应手,捉襟见肘便是常事了。齐康先生的建筑哲学,是一种“通”的哲学,一种进入建筑艺术的化境之后与哲学的自然而必然的会通,因而是一种化境的哲学。

建筑与哲学相通,或建筑通向哲学,有其学术与精神上的必然性,但是,未必所有建筑学家都能通向哲学,乃至未必所有建筑大家都“通”哲学。齐康先生对哲学的“通”,我认为有两个中介,第一个是学术意义上一般的中介,这个具有必然性的中介,就是艺术。第二个中介是齐康先生所特有的建筑艺术的精神气质,这就是深藏于他的建筑艺术作品中那种宗教般的神圣性,或对神圣性的精神追求。

建筑的基本功能是满足人的生活需要,但如果建筑只是满足人的生活需要,那它只是“盖房子”,其伎俩比蜜蜂要蹩脚多了。建筑之成为建筑,就是它还是一种艺术,包含美学的元素。正因为如此,对建筑的关注,从来不是建筑学家的专利,而是包括哲学家、美学家、文学家在内的诸多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工程科学家对话的共通平台。大诗人歌德认为,建筑艺术有三种境界,第一种也是最基本的境界是满足人的生活需要,即盖房子;第二种境界是建筑艺术,只有当建筑在人们看来是和谐的整体时,才能成为一种建筑艺术,人们对建筑的一般理解是:建筑是在盖房子时加上一定的美学的考虑;但只有第三种才是最高境界,即成为一种表现艺术。“建筑不是一种表现艺术,建筑本身就是一种艺术,但是,达到最高境界的艺术必须是表现的艺术。”一旦达到艺术,建筑便开始扬弃其个别性,被赋予“意义”和“美”的普遍性,从而通向哲学。而当这种艺术追求与宗教情愫相汇时,必然的结果,便是不仅在学术上,而且在精神上通向和达到哲学。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在对人的精神发展进行现象学还原时发现,当精神客观化自身,达到伦理与道德的境界时,便通过艺术和宗教的环节,最后达到哲学的绝对。因为,艺术作品,尤其是宗教艺术的作品。是透过某种个别性,如建筑艺术和宗教艺术,表达某种具有普遍性的理念和追求,因而它们都属于绝对精神,但只是到了哲学阶段,精神的普遍性才与自我同一,回到概念,并且被概念地表达,不需要像宗教和艺术那样,需要借助某种特殊性表现。齐康先生的建筑艺术无疑是歌德所说的最高境界即“表现的艺术”的境界,更应注意的是,齐先生的代表性作品在纪念碑、纪念馆等方面所获得的巨大成功,已经诠释了他的建筑艺术的精神及其境界中所内在的那种宗教情愫和宗教气息。甚至可以说,深藏其中的这种情愫和气息,是他的建筑艺术产生巨大影响力和广泛认同度,并获得经久不衰的生命力的精神哲学因素,不过,这里试图说明的问题是,艺术的至高境界与深藏的宗教关怀,是齐先生比其他建筑学家乃至其他建筑大师更“通”哲学的学术与精神的内在推动力。

留心考察齐先生的论著便会发现,先生的学术作品越来越“哲学”,《意义、感觉、表现》(1998)已经“很哲学”,《建筑课》(2008)可以说就是“哲学”或者说是在言说一种建筑的哲学,不同的是,由于它是从建筑艺术中自然地“长”出的,是从精神生命中“悟”出的,因而不是概念化的哲学,而是“活”的哲学,或“长出的哲学”。

《建筑课》的哲学境界有三种表现。一是体系,二是哲学的问题取向与问题意识,三是哲学创新,

在《意义、感觉、表现》一书中,作者讨论了二十种关系,如风格与认同、意义与形式、表现与再现、原形与变形等,很显然,这种“关系的把握方式”已经是一种哲学的研究范式。它将研究的主题和内容归结为二十对关系,在关系中寻找普遍联系及其规律。《建筑课》的标题形式虽然不是关系,却在三十章之间建立了密不可分的关系,贯穿于体系的,或者说使体系成为体系的,是那种没有僵硬痕迹的“活的哲学”。

更有意思的是,《建筑课》的许多问题和标题,不仅直接就是哲学,而且是哲学中最为深层的那些內容。随手拈来,“思辨”(第三课)、“悟”(第五课)、

“度”(第七课)、“意义”(第九课),这些标题都是最经典也是最艰深的哲学话语,如果将这些标题抽出来,无疑会被当作一个哲学的体系。“思辨”是对建筑艺术的哲学思辨,作者将它展现为从“进程”、“整体”、“层次”,一直到“超越”的七个思辨环节;“悟”既是一种中国哲学的典型思维方式,更是一种哲学与宗教尤其是与禅相通的境界,“悟”不是或者说已经超越了绵延的逻辑思维,是长期思考的突然激发,是逻辑的非逻辑表现形式,或者说是逻辑的人性形态。作者在这里宣告,“我对事和物,意在彻悟。”并且在这里真的“悟”出诸多“专”的哲学所没有“悟”出的真理,如“悟和行分不开,息息相关。”中国哲学讲“知”与“行”不可分,所谓“知行合一”,齐先生说“悟”和“行”不可分,“悟行合一”,可谓更哲学,并且“更中国哲学”,或更得中国哲学的真谛,更令我惊异的是,作者在这本书中所“课”的一些内容,即使在当今哲学界也很少人能“课”,更难以“课”。比如,这本书中许多章节反复讨论一个概念:“力”。作者特别强调建筑的“力”,而“力”是哲学上最难以搞清楚甚至可以说至今未搞清楚的问题和概念,恩格斯曾说过,“力”是自然科学家与社会科学家的避难所,当问题解释不清时,便归之于“力”。思辨哲学大师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上卷中说,“力”是“各种质料的共同媒介”。我私臆齐老先生无暇旁顾黑格尔这部哲学“天书”,但在问题意识及其诠释方面却与之神会。这应了前文的那句话,这是一种哲学的“通”!这种情况还很多,比如“场”的概念及其讨论(第5页、第7页),“场”理论在哲学中是公认的最艰深的理论,就像“力”概念一样,先生对它的关注着实令我叹佩。

“长出”的哲学与“拿来”的哲学的最大殊异,就在于前者富有特别的灵性,对齐先生及其《建筑课》来说,就是那种“长于”建筑艺术的灵性。所以,书中许多概念,不仅极具哲学意味,而且体现着哲学的创新。第二课中作者将“进程”作为建筑思辨的首要环节。粗看起来,“进程”不像“过程”那样在哲学中普适,但作者发现并强调:“‘进是事物的重要特点”强调在“进程”中把握建筑和建筑理论的发展。仔细反思,“进程”确比“过程”富有生命力和解释力。作者对建筑的基本理念是:“建筑是有生命的,不妨称之为活的建筑”。“进”就体现了“生命”与“活”的理念。第十课以“融和”为题。哲学上一般讲“融合”,作者以“融和”取而代之,乃是禅心之悟,因为,“合”一般即“同”。孔子云:“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中国最古老的哲学教训便是:“和则生物,同则不继”。建筑的诸要素如“轴”、“群”等,要生出“建筑艺术”这个“物”,必须也只能是“和”,而不是“合”。我以为,将“融合”改为“融和”,是《建筑课》中最具哲学意境的创新之一。当然,还有许多命题,如“意义即关系”(第34页),以及关于“时尚”与“新”的辨别,不仅富含哲学含辩证法,而且直接便是发自人生的生命之“悟”。

三、伦理气质

齐康先生建筑艺术的伦理气质,是有待以深厚的学术静气才能捕捉和感通的“韵”。

耶鲁大学哲学与艺术学教授卡斯腾,哈里斯提出了一个跨学科的问题:“建筑的伦理功能”。

当代西方建筑学家吉迪翁针对现代建筑学因过度的不确定性而缺乏方向感的混乱,重申关于建筑的基本任务:“对于我们时代而言,是可取的生活方式的诠释。”在哈里斯看来,建筑学应当告诉人们,我们在这个世界中应当如何生活。建筑起源于定居,而定居总是社群的,因而建筑的问题必然是社会问题。由此,建筑学的发展并没有也不应该偏离哲学的根本问题:“人应当如何生活?”而这一问题根本上是一种伦理的反思。现代主义建筑运动的最大误区之一,就是以纯美学的态度对待建筑,它的创立者没有充分意识到建筑在帮助人们形成赖以形成社会的生活方式中的伦理责任,以及建筑师的道义责任,因而由道德上的失败导致建筑上的哲学失败。正因为如此,建筑与建筑学家不可能回避一个问题,这就是建筑的伦理功能。这一问题在古典建筑学家那里曾经得到高度的重视,19世纪的建筑学家勒度在《艺术、立法和建筑的关系》(1804)一书中就提出一个著名的观点:为忠于其伦理功能,建筑不能沉默。现代建筑对于伦理功能的无意识,本质上根源于建筑哲学的贫乏。

我部分同意哈里斯的观点:必须对“伦理”作扩展的理解:在西方文化史上,“伦理”(ethics)衍生于“精神气质”(ethos)。“对于建筑的伦理功能,我指的是它帮助形成某种共同精神气质的任务。”但是,哈里斯忘记或者没有揭示一点:在精神哲学与道德哲学的意义上,伦理与精神本来就是相通甚至是一体的。“伦理本性上是普遍的东西,这种出自普遍的关联本质上同样是一种精神,因而它只有作为精神本质时才是伦理的。”由此,伦理、普遍性、精神,三者便相通为一。于是,建筑的伦理功能便可以被诠释为建筑的“精神气质”,或“伦理气质”。

齐康先生建筑艺术因其浓郁而独特的伦理气质特立于世,这种伦理气质使他的建筑艺术植根于古典又超越于现代。不过,这种伦理气质虽然浓郁但却“不可道”,因而需要通过特殊的诠释才能把握。以“无知者无畏”的胆量,我以为,齐先生建筑艺术的伦理气质自两个方向弥漫于世:一是那些独到的理念与概念;二是作为他的建筑艺术杰出代表和精神原点的纪念碑、纪念馆设计实践。前者使他的建筑艺术与伦理相通,后者是通向伦理的独特道路和独特个性,二者的结合,构成齐先生建筑艺术的伦理气质与伦理世界。

在齐先生的建筑艺术,尤其在他的建筑学著作如《建筑课》中,很容易发现和领略一些独特的概念:韵,场,力,意义,这些概念散落并弥漫于他的论著和作品中,是这些论著和作品背后的最为深层的内涵。如果将这些概念贯通整合,可能会发现一个世界,一个建筑艺术的概念世界和精神世界。

“韵”是《建筑课》第十四课的标题,但仔细体味却发现它是主人建筑艺术的灵魂显现。齐先生认为,韵是这个世界的普遍存在,也是人们对这个世界的普遍精神感受。“这是韵的生活、韵的生命,人们生生死死不只是命,也更是韵。”这简直就是哲学规律、伦理规律的艺术学洞察!由此,他琢磨并理解了黑格尔:“大哲学家黑格尔将音乐和建筑在美学上归纳为一类,细想也源于一种韵的约定。”“韵”通向伦理,因为建筑艺术作品的创作与评审“都有一个共同的素质,共同的伦理道德观。”由此,作者特别强调城市的“韵”,建筑的“韵”,“韵”的生活形态的哲学表述是什么?就是“场”:“建筑是有生命的,不妨称之为活的建筑,它因人的存在、生活、活动而存在,是人的建筑。由于活动所引起的‘场,也可以认为是‘场的建筑。”“人——生命——生活——活动”,这就是建筑的“场”,一个人的生命与生活的“场”。这个“场”靠什么托载:“力”!是人与建筑之

间的“力”,是由建筑对人的生活方式的设计和引导而形成的“力”,更是由建筑的钩联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力”。正因为如此,作者坦言,重庆双江民宅的“力”,使“我的心里为之一震”。建筑是人性的雕塑语言,在人性主体上,这是什么的韵?什么样的“场”?什么样的“力”?在齐先生的建筑中,得到最集中彰显的,是情感的韵,情感的场,情感的力。先生明确中言,“韵是传统的天人合一,是一种和谐,是秩序,更是富有情感和情理。”他对城市的理解也贯穿了这种情感取向的诠释:“历史性的城市会带给我们什么呢——智慧、情感和记忆。”我曾对齐先生的建筑进行了较长时间的琢磨,发现先生作品的最显著特点,就是富有生命,能与之对话。他的作品,往往给人留下一个很大的“场”,不仅是空间意义上的“场”,更是情感意义上的“场”:建筑物在这里向天地、向世人倾诉,世人在这里与建筑对话和交流,人与建筑在这里形成的一个情感场,生命的“力”。充塞于这个“场”与“力”的,便是所谓“意义”——是建筑的意义,更是生命的意义。齐先生对建筑的“意义”倾注了深厚关切,《意义、感觉、表现》一著专论“意义”,《建筑课》又再论“意义”。他对意义有特殊的理解,认为“意义就是关系”,“意义促成人们的感悟而取得形象”。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曾对齐先生建筑的哲学特质和伦理气质妄论:情感建筑,意义世界。

齐康先生建筑艺术的伦理气质有一种特殊路径,这就是由纪念碑、纪念馆设计所形成的那种融宗教关怀与伦理关切于一体的精神气质。熟悉齐先生作品的人都知道,他的纪念馆(碑)设计是中国建筑艺术最杰出的代表,如南京雨花台烈士纪念馆、侵华日军大屠杀纪念馆、南京梅园新村纪念馆、淮安周恩来纪念馆、苏中七战七捷纪念馆等。这些纪念馆(碑)与一般建筑设计的特点不同,它们直接表现一种政治理念和政治导向,但其背后的文化精神却是一种伦理精神和宗教情愫,在这些作品中,齐先生将生死、永恒、神圣这些主题表现得如雕塑般庄严深沉,这些作品对齐先生建筑风骨的形成具有极大的影响,既是他建筑风格的原点,也是他的建筑艺术联结中西、贯通伦理和宗教的中介。宗教艺术是西方建筑艺术尤其是古典建筑艺术的精华,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是它的源头。由于特殊的政治背景和文化传统,中国现当代没有西方意义上的宗教建筑艺术,但这并不能说中国建筑艺术中就没有宗教元素和宗教精神。纪念馆(碑)的设计艺术与宗教建筑艺术存在深刻的契合相通之处,它们都以对生与死的诠释,以对永恒与神圣的追求为主题和意义表现。这些主题,在中国非宗教的文化传统中,是伦理的任务,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们才说,中国伦理在文明体系中起了准宗教的作用。齐康先生无疑是当代中国纪念馆(碑)设计的大师,正是这些成功的实践,赋予他的建筑艺术和理论以中西贯通的深厚文化底蕴。不过,与西方建筑艺术不同的是,先生的作品散發的不是一种浓郁的宗教气息,而是炽烈的伦理气质。以伦理气质表现西方建筑艺术所诠释的那些宗教意义,应该说,这与“以伦理代宗教”的中国伦理型文化传统是完全一致的。由伦理表现宗教意义或宗教意义包容于伦理功能之中的这种特殊路径,也为现代建筑理论及西方建筑史所确证,正如哈里斯所发现的那样,伦理功能最初被赋予某种个人的意义,这种个人意义,它在西方建筑史上最初就体现为“给死者腾出空间”的坟墓、陵墓,以及后来的纪念馆的设计。应该特别强调的是,由纪念馆(碑)设计而形成的那种特殊的伦理气质,对齐先生的整个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产生了全方位的影响,几乎在他所有的代表性建筑作品中,我们都可以找到两类元素,第一类是具有伦理与宗教意义的生死、永恒、神圣,第二类是崇高、凛然、自由。他的建筑,都有一种挺拔雄厚的崇高,凛然不可侵犯的气势,还有开阔的空间视野,而正如西方建筑学家所发现的那样,“宽敞的视域是自由的象征。”这所有元素,构成齐康先生建筑艺术的“意义世界”,这是一个伦理的意义世界,它们形成齐康建筑艺术特殊的伦理的“韵”、伦理的“场”,伦理的“力”,一句话,特殊的“伦理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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