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凯
[摘要]当前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危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我国农民收入的提高,而我国农民收入的提高关乎到我国未来经济是否能够实现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因此,研究在新的形势下提高农民收入的路径选择就有了很强的现实意义。文章以我国农民收入的构成分析为基础,依据中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探讨不同的路径选择,最终确立以让农民充分获取土地产权转让中的增值收入为主的应对经济危机下我国农民收入提高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经济危机;农民收入;路径选择
[作者简介]李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在职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业经济管理,陕西成阳,712000
[中图分类号]F304.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7723(2009)05-0015-0002
起始于美国次贷市场的经济危机,已经波及到全世界大部分国家。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和美国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也遭受了很大的影响。随着美国经济的低迷和贸易保护主义势力的抬头,我国企业的外贸出口受到了严重影响,沿海许多企业的利润下降甚至破产倒闭。在经营困境下,很多企业采取减员和压缩生产规模的措施,而这影响到了这些企业里农民工的就业和收入,这对于加快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和保持快速稳定的经济增长都是十分不利的。因此,在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下,研究在全球经济危机的背景之下如何提高我国农民收入,就具有了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农民收入的构成分析
要研究如何提高农民的收入,就首先必须研究农民收入的构成,针对每种收入成分来采取有力的措施。根据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周其仁教授的说法,农民的收入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即:农业收入、打工收入和土地产权转让中获得的增值收入。目前我国农民的收入也主要来源于以上三种类型。
首先是农业劳动收入,这主要是农民以土地为基础通过体力劳动获得的收入。这是农民收入中最传统的一种方式,在没有出现现代意义上的经济增长之前,这也是国民收入最主要的获取方式之一,在新中国完成农业国工业化的改造之前也是我国国民收入的主要成分。在我国现阶段的农村,由于二元经济结构的广泛存在,农民的数量还很庞大,所以我国农村实行的是以家庭为单位、以精耕细作为方式的小农户经营。
其次,随着18世纪欧美各发达国家工业革命的兴起,大量农民转化为产业工人,工业逐渐取代农业而成为现代经济增长的首要推动力量,由于工业相对于农业能够大大提高劳动效率,这使得产业工人的收入增长速度大大超过农民的收入增长速度。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工业化的速度大大加快,尤其是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使得大量的中国农民转化为非职业化的产业工人。他们虽然没有城市户籍,但是可以长期在城市中从事各类劳动,因而可以获得与产业工人类似的工资收入。随着中国经济增长速度的加快,这也成为了我国农民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中国出现了大量的农民工进入城市参与劳动的现象。农民工不仅给予城市和企业大量的廉价劳动力,而且也给农民本身带来了相当可观的打工收入。
最后是土地产权转让中获得的增值收入。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发展越来越快的同时,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也不断提速,城市的面积不断扩大,对于土地的需求不断增加,每年都有大量的农业用地,包括农业建设用地和耕地进入土地流通领域,成为城市建设用地;而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土地性质的转变,土地的价格也发生很大的变化,因此两者相比就存在很大的增值收入。土地产权转让获得的收入也逐渐成为失地农民的收入构成之一,而且随着城市的迅速发展,土地价格迅速提高,这部分的收入也开始不断加大。
二、经济危机下我国农民收入提高的路径分析
中国政府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提高老百姓的收入水平,而中国目前的人口组成中农民占绝大多数,因而提高农民收入就决定了这个目标是否能够实现。因此,我们应该分析新形势下农民收入中这几个组成部分的发展态势。
根据经济学中霍夫曼定理:各国工业化无论开始于何时,一般具有相同的趋势,即随着一国工业化的进展,消费品部门与资本品部门的净产值之比是逐渐趋于下降,霍夫曼比例呈现出不断下降的趋势。据此,随着工业化的不断提高,以生产消费资料为主的传统农业在国民收入中的比例不断下降,欧美等发达国家中农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例不断下降就是佐证。因此,依靠传统的农业生产来提高我国农民收入已经没有太大的空间。要进一步提高我国农业的生产效率,就必须实行大规模机械化生产,而这种方式并不能满足我国目前的现状。因为中国存在大量的农业人口,如果像欧美那样实行大规模的机械化生产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会节省出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这会加大大、加深我国目前已经很严重的就业问题。
其次,就是农民工的打工收入,这方面的收入随着经济危机的进一步加重受到很大的冲击。自从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以来,虽然我国经济未受到较大的冲击,但是对外贸易受到的冲击比较强烈。据中国商务部网站数据显示,2008年10月中国对外出口同比下降19.2%,进口下降15.6%,此后几个月虽然有所恢复但是绝对数据并没有很大的改善。由于我国的进出口企业主要集中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而这些企业的员工主要是以农民工为主,因此这些企业一旦陷入经营困境,就会严重影响到农民工的打工收入。由于此次危机的源头不在中国而在国外,对于中国经济来说是典型的外生性冲击。因此,危机的影响也不能在短期之内解决,由此决定农民工的打工收入短期之内不能恢复原有的迅速提高的态势。
最后是城市化不断加快过程中土地产权转让获得的增值收入。这部分收入是最近几年随着土地价格大幅提高才开始为人们所广泛关注的。自1978年中国政府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经济取得持续稳定的增长,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土地需求不断扩大,这使得土地价格不断提高,土地转让收入也随之大规模增加。而我国目前农村土地城市化有很多种形式,其中包括政府给予有限补偿的强制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拍卖、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等。这几种土地转换形式对于农民获取土地转让的收入的影响程度各有不同。强制征收和集体拍卖的形式对于农民的损失补偿是最少的,农民获得收入也最少,这对于农民收入的提高几乎没有很大的改善。
从以上对于中国农民获取收入的几种路径的分析可以看出,现阶段依靠对于传统农业的改造来使得农民收入增加的空间不大,而且农民的打工收入也随着中国沿海劳动力密集企业的经营困境而受到很大的影响。因此,前两种路径解决目前中国面临的实际问题不太合适。而第三种路径,是比较现实的选择。但是,中国目前的土地产权制度,以及与土地产权相关的立法、执法,还有土地征收制度,没有很好地保护农民土地产权的收益,这也使得农民这方面的收入受到很大的损害。
三、我国目前农地产权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产权界定不明晰
我国农村现行土地产权界定不明晰,限制了农民作为土地产权所有者获得土地产权收益的空间和范围。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分属于乡镇、村组等集体组织所有,而集体经济组织难以成为自觉的土地产权的保护者。对这些集体土地所有者而言,它们既没有明确的责任,且对其行为缺乏强有力的约束,在我国农村土地产权转让过程中频频出现集体组织侵害个人权利的情况也就不足为奇。这些现象主要就是由于土地产权界定不明晰而导致的侵权行为。
(二)农民的土地产权缺乏充足的法律保护
从土地革命开始,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政府对于土地产权的保护就相当重视,迄今为止已经颁布了包括《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在内的多部关于土地权利界定的法律。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法律中对于农村土地的产权界定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对于农民的土地产权的法律保护仍然不够完善。例如,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就没有明确规定集体如何组织作为其成员的农民如何行使土地权利。农民对于土地的使用权没有得到明确的规定,结果导致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中,集体土地的低价转让。而农民本身又不能依靠相关的法律对侵犯他们利益的行为进行制止,结果使得农民的土地产权遭受严重的侵蚀。
(三)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
土地征用是政府依靠其特有的权力强制性地实现土地权利的转移过程,这种强制性转移是以相应的经济补偿为条件的,因此强制性和补偿性是土地征用的两个特征。由于土地征用给原土地权利人造成事实上的损失,为公平起见,世界各国都规定土地征用后必须给原土地权利人以充足合理的经济补偿。而我国现行的征地补偿费计算方式为“产值倍数法”,即征用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被征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20到30倍。这种以产值作为征地补偿标准不尽合理,而且征地补偿标准未包含土地的增值部分,这对于农民获取土地转让过程中的土地差价影响最大,也最不合理。
四、现阶段提高农民收入的政策建议
根据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现阶段提高中国农民收入的路径选择,以让农民获得土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增值收入最为合理和可行,但是这一路径选择目前面临很多困难。根据以上的分析,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
(一)明晰产权关系
明晰产权关系是中国农业扩大再生产和农民实现土地规模经济效益的保障,也是农村城市化得以实现的理论基础。从我国现实情况来看,农村土地实行部分私有也具有可行性。现代产权理论认为,以明晰土地所有权为突破口,在土地资源配置中以市场机制全面取代行政计划体制,是我国当前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创新的必由之路。只有实现土地的农民私有才可以实现农民对于土地收益的充分所有权。
(二)继续制定和完善现有的土地法律制度
我国目前在与土地产权相关的领域已经有很多的立法,但是不够完善和充分。现在的任务不仅是要继续制定相关的立法来保护农民的利益,而且还要修改这些法律中不合理的条款以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形势。与此同时,要继续加大土地产权保护执法的力度,而且执法部门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要承担保护农民土地产权的角色,而不是成为侵害农民权利的主体。
(三)政府征地按市价补偿
只有根据市场价格进行补偿才能充分保护农民从土地产权转让过程中获得的收益。欧美发达国家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普遍采用的是高于市场价格,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保护农民的利益,而且有利于土地资源的保护,制止过度的的土地需求。在制定土地征收价格的时候,要建立和完善土地市场价格评估体制,只有这样才能对于农民土地价格作出公正合理的评价。
面对当前的经济危机,经济增长趋势放缓,人均收入增幅下降,尤其是农民收入随着打工收入的停滞不前而有所降低,选择新的路径使得农民收入增加就有了很现实的政策意义。因此,加快我国土地产权改革,建立合理有效的土地产权制度就成了新时期提高农民收入比较现实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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