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义
报载,某省一家国企的法人代表,在任期内锐意改革,开拓业务,苦心经营,使一个濒临倒闭的企业起死回生,扭亏为盈,深得职工拥护。但个别人却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给该企业负责人捏造数条罪名,以匿名信四处投寄,审计机关接受当地党政领导交办的任务进驻该厂后,经过大量审核和内查处调,查清匿名信反映的问题纯属子虚乌有,遂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了审计结果,给该厂职工群众了一个客观公正的说法,企业经营环境得以维护。
这则消息多多少少给人以宽慰的感觉,然而,宽慰之余,又难免生出许多遗憾,因为消息的结尾并未告诉人们写匿名信的是何其人也,及诬告者被追究了何种责任,受到了何种处理。这当然不是审计机关的权限了,也可能是因为诬告信既然匿名,便无从查起,只好不了了之了。
翻开中国历史,大凡想有作为的人物,鲜有不受馋言之累者,“事修而谤兴,德高而毁来”,“馋言可畏”。而以匿名信诬告他人者,则不论古今,大抵都无中生有,极尽恶意中伤之能事,以尺纸置人于死地而后快。用今人的话说:半个钟头几角钱,让你肚子胀半年。
不过,如果我们略加分析,就会发现,写匿名信告黑状者,大多都有一些共同特征:心胸狭窄,利欲熏心,容不得别人显山露水超越他一点点儿。比如,谁要干了一件成绩突出的事,他便散布流言蜚语于下,寄匿名恶状于上,都吃一样的饭,凭什么你高我一头;还有一些人,受到领导批评或个人无理要求未得到满足,或感到领导器重了别人没有器重他,便也操起这般伎俩,非把你拉下马不可,即使不可取而代之,也可消心头之忌恨。你正直无私,不徇私情,我告你“独断专行,作风霸道”。你受同事拥戴,群众关系好,我告你“结党营私、笼络人心”。你把单位管理得井井有条,获得上级表彰,我告你“骗取奖励,沽名钓誉”。总之,我要寻你的事,找你的岔,不愁找不到“罪名”。
当前,我们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时期,人们的观念,意识都产生了很大变化。可以肯定地说,搞匿名告状诬陷他人的市场较之十年动乱中已越来越小,但此类人绝不会绝迹,林子大了什么鸟都会有,这种邪恶的作法,说得轻一点,是心术不正,政治投机,说得重一点,是触犯了法律,有造谣诬陷和侵犯他人名誉的嫌疑。在这种情况下,审计机关肩负着伸张正义,揭露无良的重任。各级审计机关要以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审计查证和客观公正,准确无误的审计报告为事业的进取者撑腰壮胆,为经济社会的稳定安全和科学发展保驾护航,促进和谐社会的全面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