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承辉 时 强 彭殿林
摘要分析了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意义和作用,介绍了辽宁省土地使用权流转基本情况及特点,并提出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土地;使用权流转;作用;特点;建议;辽宁
中图分类号F32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09)04-0265-01
1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意义和作用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既符合党的有关农村经济政策精神,又受到广大农民的拥护,是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客观要求。从当前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实践看,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有利于增强农业市场主体活力,提高农业市场化水平。农村土地流转有助于培育一大批新型农民以规模化经营参与市场竞争;有助于各类工商企业介入农业领域,增强农业市场主体的活力和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有利于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提高农业科技的应用和推广水平;有利于催生和培育各类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的产业化经营程度。
(2)有利于农村土地价值显性化,确保农民的利益。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有偿流转,农户通过流转而获取收益,从而使农村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的价值得到充分体现,实现农村土地的增值,增加农民收入,提高整个农村经济的效益。
(3)有利于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土地资源缺乏是制约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关键,而以均包为主要特征的家庭分散经营,导致农村土地经营规模小、利用效率低下。在稳定承包关系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机制,推行农村土地流转,能实现地尽其用的目的。
2辽宁省土地使用权流转基本情况
从1995年开始,辽宁省农村第1轮土地承包合同相继到期,根据有关农村土地延包政策规定,各地开展了农村土地延包工作,到2006年底,全省14个市的第2轮土地延包工作基本结束,已延包的村数占第1轮已到期村数的98.2%,承包期在30年的占延包总数的94.2%。近几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进行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辽宁省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和大城市郊区,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大量转移,农村出现了各种形式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有的是农民自发的;有的是村与农户之间反租倒包的;有的则是企业或个人从农民手中将土地租赁过来的。
辽宁省20世纪90年代初期在沈阳市郊区出现了最早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当时在一个村出现了土地股份制,即农户将自己承包的土地入股交由村成立的土地股份公司经营。经过多年的发展,全省土地使用权流转面积不断扩大、农户不断增多、范围也不断扩大。土地使用权流转不仅得到了农民的认可、当地政府的支持,而且活跃了农村市场经济,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同时也加快了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结构调整步伐,提升了农村经济运行质量,效果十分显著。
3辽宁省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特点
(1)流转机制市场化。农业企业集团、农村专业户和科技人员把农业作为一个投资领域,以市场为导向,土地使用权的供求双方根据土地使用权的供求关系和所经营产业的经济效益,协商土地使用权价格,签订流转合同,从而实现土地等农业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发展效益农业。
(2)流转形式多样化。全省各地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充分体现了尊重农民意愿原则,由农民自由选择、自主决定流转方式,从而使土地使用权流转形式出现多样化。目前,全省主要有土地入股、反租倒包、转包、转让、互换等形式,以土地入股和反租倒包为主。
(3)流转主体多样化。随着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出现,农村出现了一些新的专业大户,他们通过流转获得较多的土地使用权,得以进行大规模投资,从事各种农业开发项目,如保护地蔬菜、水果、花卉等。同时,一些农业企业集团、工商企业、外资企业等也通过土地流转集中较大规格的土地,投资进行农业产业开发,形成一股开发农业的强劲力量,全省流入各类企业的土地面积达到1.53万公顷。
4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建议
(1)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在农业市场化、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新形势下,小规模经营、产加销分割脱节的农业经营体制,暴露出小规模、高成本、低效益和缺乏竞争力的弊端,影响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提高。
(2)积极引导,规范运作,稳步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受资源多少、经济发展水平、农民认识程度等多方面的影响,要注意引导稳步推进。在具备土地流转条件的地区要宣传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更多的农户转让土地使用权和投资经营农业。引导土地使用权的流向,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促进其向高效益的领域流动。
(3)加强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建设。土地流转工作是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中的重点,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加强政策法规和制度建设,使这项工作有法可依,避免各种问题的出现和发生。
(4)尊重农民意愿,增强服务意识。维护农户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主体地位,尊重农户的选择,是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一项基本原则。要充分贯彻落实由农户自己决定土地流转采取的方式、流转时限及流转价格,要注意保护农民的利益,保证农民得到有效的承包权。
(5)完善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健康发展。政府及村集体组织的协调服务在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在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要注意发挥乡村2级组织的协调服务作用。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一方面要坚持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组织,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强农民专业协会建设,扶持协会的发展,给予政策优惠,并在技术、资金、信息等方面给予帮助,使其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发挥中介服务的作用。
(6)抓好典型,总结和推广经验。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普遍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提出促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建议。要注意培养和树立典型,总结好的经验加以推广,从而以点代面、推动辽宁省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全面、稳妥、规范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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