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面前责任与机遇共存

2009-04-21 06:44张春华
WTO经济导刊 2009年4期
关键词:跨国公司裁员商务部

张春华

在全球性经济危机的背景下,跨国公司应该如何承担社会责任?2月27日,在北京举行的以“新挑战新机遇新发展——经济危机与跨国公司全球战略和全球责任”为主题的“2009跨国公司中国论坛”上,与会专家认为在当前金融危机的形势下,跨国公司承担着特殊的责任。

在华外资企业是中国企业一部分

商务部副部长傅自应在开幕致辞中明确表示,希望发挥跨国公司在华企业的积极作用,与中国的国有、民营企业一道实现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目标。

傅自应表示,“我们把在华的外资企业视为中国企业的一个部分,我们将关注各类跨国公司在华企业经营的困难和问题,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北京新世纪跨国公司研究所所长、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王志乐在主题发言中也强调“发挥跨国公司在抵御金融危机中的积极作用”。他说,跨国公司在中国的企业是中国企业的一个重要方面军,“在开放的条件下,我们应当有开放的思路,而不是关门抵御危机。”

跨国公司承担着特殊的责任

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到底有什么样的变化呢?在论坛上,这个话题引起了与会嘉宾的热议。

商务部政策研究室副巡视员于培伟认为,在当前金融危机的形势下,跨国公司承担着特殊的责任。

“我们都知道跨国公司特别大、历史长,掌握的技术相对来说领先。因此在促进全球企业如何尽快走出金融危机的过程中起着龙头带动作用。跨国公司应该认识到这个问题。同时,讲到企业之间如何抱团过冬,我认为跨国公司也承担着特殊的责任。跨国公司的正常运转是整个社会正常运转的基础,应该为解决或减轻中小企业面临的困境做出自己的贡献。”于培伟说。

但于培伟也认为,跨国公司目前面临着特殊的机遇,“目前的形势下,大家都很困难。跨国公司的一个特点是大,这个大意味着可以调动的资源多。另外,跨国公司先于别人进入市场,先于别人开发了技术。危机终将过去,过去以后获得更大发展的首先还是跨国公司”。

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部负责人何曼青则认为,跨国公司自始至终应该承担社会责任这一点是永恒的,但是不同的跨国公司,不同的行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它承担社会责任的内容、渠道、形式等又是不同的。对于跨国公司现阶段应该如何承担社会责任,何曼青认为要因企业、因行业而异。

企业社会责任与裁员、减薪、停产

在论坛上,有人提了这样一个问题:现在政府部门在引导跨国公司应对危机时,通常会鼓励企业不要裁员、不要减薪,但减薪停产和裁员是世界各国企业应付历次经济危机的通用法宝。那么,政府鼓励企业不裁员不减薪,是否与鼓励企业渡过危机形成了矛盾?

对此,何曼青认为,这个问题在表面上看来确实是悖论。“我是这么认为的,一般情况下,如果企业遇到一点问题,还能应对,那么尽量不要裁员,为什么呢?中国有句话,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样做,可以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第二点,对于中高层人员最好不要裁,因为培养一个人才需要很长的时间。但如果企业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必须裁员的时候,应该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足额发放工资”。

何曼青表示,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企业最好不要把员工踢到门外去,把问题推给社会。

国务院参事陈全生则认为,裁员不裁员是企业自身的事情。“国际标准化组织在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指南》的时候,130多个国家的代表都同意把其中的企业二字去掉。因为他们认为,社会责任的履行不仅是企业,社会的各种组织,包括政府本身也要履行社会责任。企业要承担责任,政府也要承担责任,因此我认为,企业裁员要依法裁员,但是裁员不裁员是企业自身的事情。”陈全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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