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德南
近几年来,农民工的健康问题已引起全社会关注。农民工健康促进行动是“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的组成部分,是针对农民工健康问题,由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予,实施有效干预,提高农民工健康素质的一项系统的活动。
一、农民工健康促进行动的重要性
农民工是在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中形成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是世界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特色”。在改革开放前沿的深圳。据统计,农民工占全市人口的3/4以上,他们在深圳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工的生活状态和健康状况,非常令人担忧。关注农民工,关注农民工的健康问题,让他们能够享受社会的关怀,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的权益,不仅关系到城市化进程。也关系到社会公平、稳定和和谐社会的建设。开展农民工健康促进行动,唤起全社会对农民工健康的关注,具有重大意义。
1、农民工是健康方面的弱势群体。进城谋生的农民工,由于受到文化素质、技能水平的限制,往往从事的是苦、脏、累、险、差、高温、高空、有毒、有害的工种,工作超强度,工时超长度,许多人缺乏必要的安全性保护。加上他们普遍受教育程度低。缺乏足够的医疗保健知识,生病时不及时就医,造成了很多不良后果,甚至酿成悲剧。
2、农民工是城市社会经济建设的生力军。农民工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财富,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源泉。为此,我们不仅要保障这些徘徊在城乡之间的群体的物质生活,更应该关注他们的健康问题。解决好农民工健康问题,才能让他们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更好地推动社会发展。
3、农民工健康是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农民工住得差、吃得差、干得累,极易产生各种身心疾病。作为家庭收入“顶梁柱”的农民工,如果他们一倒,则可能会使整个家庭崩溃,给本不富裕的家庭带来新的贫困和悲剧。进而产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社会和谐。
4、农民工健康是提高民族健康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现阶段。我国农民工数量超过1.2亿,已经成为城市社会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人数多。流动性大,工作、居住、饮食条件差,卫生知识匮乏。他们的健康水平处于社会的底层。因此,在提高民族健康素质方面,农民工的健康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二、农民工目前主要的健康问题
目前深圳农民工主要存在七大健康问题:1、食物中毒。据统计。2006年全市报告有63宗食物中毒案例,比2005年上升57.5%。导致这种情况发生的主要原因是许多用人单位对食品卫生重视程度不够,民工们本身的法律意识,尤其是食品卫生的法律意识不高。除此之外,监督管理工作也存在一些薄弱的环节。
2、职业伤害。由于受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限制,许多农民工缺乏职业病防护知识和维权意识,工作中不做任何防护。还有些农民工为了工作方便,单位配发的一些防护用品却从不使用,也为职业病埋下隐患。同时,一些企业经营者对职业病防治法理解不多,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投入较少甚至基本没有。生产工艺落后,作业环境恶劣,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险因素超过国家标准。无法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3、心理疾患。农民工进入城市工作,因感受现实强烈的反差,生活极其单调,不少农民工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自卑、失落、压抑和缺乏归属感等负面心理问题,且没有合适的解脱方式。导致心理异常,最终以剥夺他人生命或伤人的方式宣泄。终酿悲剧。
4、生殖道感染。女农民工所处的生活、工作环境和卫生条件都比较差,绝大多数人没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意识也都十分薄弱。生殖道感染是农民工的一大健康问题。据调查,在深圳的农民工中,女性生殖道感染占率46%左右。
5、皮肤病。皮肤病的发病率有增高的趋势,这已经成为当前医疗机构及各级政府关注的社会问题。
6、孕妇死亡及新生儿破伤风。许多孕妇在怀孕期间很少到医院接受检查,临产前也不敢到医院住院分娩,多采用“地下接生”,致使孕妇死亡及新生儿破伤风意外情况时有发生。
7、性病/艾滋病。农民工身处异乡,多数是处于性活跃期的年轻人,且配偶不在身边,长期的性压抑极易导致一部分人出去找“小姐”或者发生婚外情来解决问题。许多人得了性病无法及时察觉,不愿或没能力进行正规治疗,因而加重了病情,使身边的人面临被传染的危险,导致一系列恶性循环。艾滋病(HlV)患者有逐年增加的趋势。
根据2007年开展的市民健康素养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深圳市农民工的健康素养状况不容乐观,仅20.1%的农民工有健康知识的需求;健康知识知晓率仅为62.8%,健康行为形成率为59.4%。
三、深圳市农民工健康促进行动的主要措施
深圳市将采取以下十一项主要措施:1、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所有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必须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不得滥用试用期侵犯农民工权益。
2、贯彻落实《深圳市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要及时为其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有关规定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3、执行国家关于职工休息休假的规定,保证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防止因疲劳导致意外伤害、工伤发生。
4、做好农民工常见病和职业病的健康教育工作。做好农民工的健康素养调查;2007~2010年分别重点开展以饮食卫生安全,预防职业病、生殖保健及心理保健为主题的健康活动。
5、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加快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建设,并在大型企业设立医疗站。低价为农民工提供医疗服务。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完善农民工参加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衔接办法和政策。
6、保障农民工饮食卫生安全。要彻底清查建筑工地食堂、工业区食堂和农民工集散地餐饮单位,清理整顿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食堂,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发证后的监管工作。
7、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
8、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及其子女预防接种工作。强化对农民工健康教育和农民工聚居地的疾病监测,确保适龄儿童及时享受到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接种。
9、切实保护女工及未成年人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要求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工或提高女工录用标准,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范围工作,不得在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0、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11、做好农民工计划生育知识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