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嘉萍
摘要:江苏省镇江市文化系统会计代理工作试行于1998年,在江苏省文化系统中尚属首创。多年运作的实践表明,会计代理制作为会计委派制的一种形式已初显成效。笔者作为文化系统的一名会计,对其成立、运作、发展有着深切的感受和体会,本文以镇江市文华会计代理中心为视角,对小型企事业单位实行会计代理制的利弊作一评析。
关键词:会计改革 举措
0 引言
为了规范会计行为,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防止会计信息失真,中纪委二次全会提出自1998年起进行会计委派制的试点工作。会计代理也是会计委派制的一种形式,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会计委派制是财产所有者向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统一委派会计人员,并对他们的任免、调遣、考核、奖惩、工资和福利待遇进行统一管理的一种会计人员管理制度;会计代理制是由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设立会计代理机构,由被代理单位向会计代理机构进行会计报账制核算。这两种制度下的会计人员都摆脱了与单位的依附关系,会计委派人员需进驻被委派单位,一般只管理一家单位总账,适合于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而代理会计不需进驻被代理单位,可代理多家单位的总账,适合于小型企事业单位。本文就以镇江文华会计代理中心为例说明小型企事业单位宜适用会计代理制。
1 实行会计代理制的必要性
任何新事物的出现都是旧事物的矛盾发展到了不可调和的产物,镇江市文化局成立文华会计代理中心的构想也是因为文化系统的财务现状与现代财务制度要求不相适应的结果。
1.1 文化系统财务现状与现代会计制度不相适应,亟需改革 当时文化系统财务工作很薄弱,主要出现下列情况:有的单位由于编制少,客观上不能设立2名以上会计人员,单位出纳、总账一人兼,有的还兼做办公室其他工作,不符合财务制度;有的财务人员不具备相应的上岗资格,不能按照业务工作需要合理分配资金;有的单位账目混乱,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建账不规范,账表、账实不符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是会计队伍专业人员的素质较差,由于收、付、钱、账一人经手,个别单位甚至发生了会计挪用公款的事件。
1.2 现代财务管理制度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997年镇江市财政局印发了《镇江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实施办法》,《办法》中特别强调了单位会计岗位的设置及健全内部控制和制约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条件的,可以委托经批准设立的会计咨询、服务机构进行代理记账。”针对文化系统部分单位编制少、规模小的特点,以及现代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经过深入的调研、论证,文化局决定对小型企事业单位实行会计代理制。
2 会计代理中心的成立、运作及发展
“镇江市文华会计代理中心”成立于1997年11月,为市文化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4人,实有3人,均为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政治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会计专业职称的人员,用以代理文化系统内6家小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总账。被代理单位只需设一名兼职的出纳会计,负责单位日常的零星支出。实行代理后,财务管理水平上了台阶,至2000年内,所有被代理单位都通过了市财政的会计工作基础规范化和会计电算化的双项达标验收。几年运作下来,象市博物馆、图书馆等较大的单位也先后主动要求加入代理的行业中,现被代理的单位由原来的6家增加到了9家。在市财政局的财务评比工作中,文化局连续多年名列前茅,得到省财政、市财政的高度评价。
3 会计代理制的成效
经过多年实践证明,会计代理制的改革是正确且成功的,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3.1 节约资金、提高效率 实行代理后,财务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道路,还节省了一笔可观的资金,这可从人、财、物三方面来说明。首先,从人力方面来说,按会计核算要求,一个独立单位至少应设主办会计及出纳会计二人,而现在会计代理中心的3人就做了9家单位9个主办会计的工作,现每家被代理的单位只需1名出纳员,相应来说节省了一半以上人力,同时各单位根据需要,可将主办会计的编制引进更多的业务人员,发展本单位事业。其次,从财力上来说,各单位减少了一名会计人员,减少了为数不小的一笔人员经费,大大节省了财政和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再次,从物力来看,全面实现会计电算化是会计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如果这些小型事业单位不实行会计代理,均需配备计算机硬件和财务软件,而实行代理后,一个代理部门只需几台计算机,就可覆盖众多单位会计电算化的需求,大大节省了物耗。
3.2 完善管理、规范核算 实行代理后,财务工作质量提升到了一个新水平。由于会计代理有效地摆脱了与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使会计人员可以独立工作,能够依法大胆抵制不合法行为。在审核经济业务的入账处理时,对不合理的费用、不合规定的凭证、单据等,对管理者的舞弊行为当即就予以制止,保证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代理会计除了及时将送来的会计凭证审核、整理、分类、汇总,办理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外,还按季、按年定期开展财务分析,撰写财务分析报告,并及时向被代理单位领导作书面汇报。
3.3 高效运作、服务到位 经过多年会计代理,使主管部门、被代理单位领导、被代理单位会计均感到受益无穷。首先,对主管部门来说,开展综合性的财务管理工作,他们深切体会到的是方便与放心。原先要分别布置到各个单位的工作,现只需下达到代理中心,而且他们在开展各项财务工作的时效上、质量上都得到了可靠的保证。其次,对被代理单位领导来说也感到称心与省心。实行代理后,由于单位领导的使用权与审批权不变,且每季都有财务分析报告,单位领导对本单位的财务状况较以前相比,了解得更加全面和清晰。原先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进行财务检查时,需要各个单位亲自接待,遇到财务不规范的问题,单位领导解释不清,现在财务检查全部在代理中心,由各单位代理的主办会计接待,既省却了领导的精力,又让领导放心被代理的质量水平。所以有的领导在会上说到“实行代理后,可以说有百益而无一害”,此话可见领导的满意程度。最后,对被代理单位的会计来说也有很大帮助。由于代理主办业务水平高,服务意识强,对出纳会计工作给予了有力的指导,相应地提高了出纳人员的业务水平,使得代理范围内会计人员的素质得到整体提高。
3.4 统一管理、提高水准 实行会计代理制,主办会计不再受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与被代理单位的关系是一种服务关系,使会计工作成为一种具有社会化服务功能的职业,满足社会各方面对会计信息的需要。通过建立、健全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度,可促使会计人员相互学习、公平竞争,提高会计队伍的思想道德水平和业务水平,使各单位也可以享受优质专业的社会化服务。
4 会计代理制的完善构想
会计代理制是会计管理体制的一次改革,笔者认为其利远大于弊,特别在规范会计行为,防止会计信息失真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作为新生事物,会计代理制仍有其不足需改进的方面,笔者认为,今后会计代理制需要正确处理以下两大矛盾:
4.1 会计的监督职能与理财职能的矛盾 会计代理制明显地强化了会计的反映与监督职能,弱化了会计的理财职能。由于代理会计与单位的发展没有切身利益关系,代理会计的理财动机淡化了,且代理会计工作地点不设在单位内部,客观上对单位的业务发展不够熟悉,难以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随着理财工作的日趋重要,财务管理已发展成为一项独立的工作和技术,在国内外很多大型企业中,都独立设置了理财部门,而对于小型企事业单位来说,由于编制少,专设理财部门不现实,笔者认为可仿照设立会计代理中心一样,设立一个理财中心,或在局财务处增设1-2个编制,配备理财专家,专为各小型单位事业发展献计献策。
4.2 代理会计的稳定性与流动性之间的矛盾 一方面,代理会计对单位财务工作中的高质量服务,客观要求其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这些知识与技能的取得,需经过一定时间的行业熏陶和锻炼,这就要求代理会计人员在同一单位的熟练性会计服务时间予以保证,应该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在实际工作中,代理会计与被服务单位领导及同事的长期接触,特别是在被服务单位经济诱惑面前,对于立场不坚定的会计来说,一度忘记自身的职责和义务的现象难免不会发生,所以,代理会计的流动性也是必不可少的。如何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抓好制度建设,完善代理会计的奖惩制度、考评轮岗制度、保密、回避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