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华
摘 要:自由是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理念,现代人以自由作为追求的目标。由于现代的自由概念被理解为不受限制,自然则由于其内在的规律性而对人有所限制,所以,现代人以为,为了自由,就必须征服自然。实际上,自由并不与自然对立,真正的自由必须以自然为基础。
关键词:自由;自然;生态危机
中图分类号:D0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9)03-0026-05
随着环境破坏的日益严重,各种生态问题不断展露,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逐渐成了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问题,因而也引起了高度关注和热烈讨论,专家学者纷纷为协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出谋划策。本文将避开大家所熟悉的那种讨论问题的方式,通过分析现代社会中的一个重要概念——自由来透视人与自然走向冲突的深层根源,并借此寻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可能途径。
一、自由:现代的核心价值理念
大规模生态危机的爆发无疑是现代社会的事情,因为直到20世纪下半叶,人们才强烈地感受到水资源短缺、能源枯竭、草场退化、气候变暖等已经开始对人类造成严重威胁,成了需要高度关注的问题,而像飓风、海啸、禽流感这种大规模的生态灾难也正是在此期间以相对较高的频率肆虐流行。这种危机的产生,是因为人们受到错误思想观念的指导,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时候产生了偏差。所以,为了寻找生态危机产生的根源和解决途径,我们必须对现代人的思想观念,尤其是现代的核心价值理念进行必要的分析。对于现代社会,自由不说是最核心的价值理念,至少也可以算是核心的价值理念之一。
众所周知,自从古代社会开始,人类就已经为追求自由而努力。譬如,在中国,儒家的孔子向往着“从心所欲”,而道家的庄子则期待着逍遥而游,这都是对自由的希冀。而在西方情况亦是如此,像苏格拉底就以死来捍卫自己说话的自由,柏拉图也强调“做自己的主人”。不过,在古代社会,自由始终都只是人们的一个梦想,从来也没有变为现实。在中国古代,几千年的封建专制统治,始终没有为自由提供合适的发展土壤,直到近代社会,严复还能强烈地感受到:“夫自由一言,真中国历古圣贤之所深畏,而从未尝立以为教者也。”[1]126而在具有深厚神学传统的西方,特别是在教权高于政权的中世纪,人们在现实生活中不但要受到封建政权的奴役,而且还要遭受宗教神权的奴役,没有任何自由可言。因为按照基督教的教义,世界是出于神的创造,而人由于其祖先犯了原罪,在被贬谪到地球上经受痛苦煎熬的同时,也被剥夺了自由,人所能做的,就是忠实地服从于上帝的安排,对上帝顶礼膜拜。
作为古代社会之反动的现代社会,就是要对古代社会的政治制度、社会秩序、价值观念等进行一个彻底的变革。当神学将人打翻在地,褫夺人的自由权利,使人变为上帝忠实奴仆的时候,就意味着人类自由的时代即将开始,自由必将成为现代社会中人类追求的核心价值目标。相对于宗教神学对自由的否定,现代人坚定不移地认为,自由是上天对人类的恩赐,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性,人是生而自由的。著名的意大利人文主义者皮科,就曾借上帝之口表达了人生而自由的思想:“我不给你固定的处所、独有的形式和特别的能力,你可以按照希望和判断的目的占有自己想要的处所、形式和能力。其他一切存在者的本性被限制在我所规定的范围之内,你不受任何限制,你的本性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在你自己手中被决定。把你放在世界中心,使你可以看到世界的一切;我使你既不属于天上,又不属于地下;既不可朽,又非不朽。你可以用自由选择和自尊心造就你的样式和意愿。你也可以堕落到低一级的野兽般的生命形式的力量。”[2]然而,问题在于,诚如启蒙运动的重要代表人物卢梭所言,“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3]。无论这种“枷锁”是什么,但其“无往而不在”的特点就决定了人类的自由必将处处受到阻碍,需要人类为了自由而努力奋斗。所以,可以说,一部现代社会的发展史也就是一部自由的追求史。自从文艺复兴运动开始,自由作为一个核心的价值理念就开始融进了现代人的血液之中,追求自由就成了现代社会一股汹涌澎湃的浪潮,文艺复兴、启蒙运动、法国大革命这些历史事件又以比较清晰的方式将这股浪潮延续为绵延不绝的现代潮流。也正因如此,“不自由,勿宁死”才能成为现代人坚定不移的信念,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诗句“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才会在现代社会引起广泛的共鸣和回应。
不过,令人遗憾的是,在现代社会,当人们以自由作为自己追求目标的时候,自由与自然则始终处于尖锐对立的状态,自然始终被看成是人类实现自由的障碍,是人类追求自由所必须突破的“枷锁”。别尔嘉耶夫在详细地考察了现代思想之后,指出,在现代社会中,“自然界首先是与自由对立的,自然界的秩序区别于自由的秩序”,“所有人都同意,人受自然界的奴役是存在的”[4]108-109。弗洛伊德也曾以非常现代的口吻提到,自然以毁灭人类自身存在的方式威胁着人类的自由,“它用我们看来是冷酷、残忍、无情的方式、并可能正是通过引起我们满足的事物来毁灭我们”[5]。既然自然被看成是现代人追求自由的障碍,所以,为了自由这个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理念,我们就必须无情地向自然举起屠刀,对自然进行征服与改造。弗洛伊德就敏锐地感受到,文化产生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保护人类免受自然的侵害;而别尔嘉耶夫则以更加直接的方式,道出了现代文明的秘密,“战胜自然界的奴役和战胜自然界自发力量的奴役,是文明的基本主题。人,集体的人在同奴役他和威胁他的自发的自然界斗争,使其周围的自然环境人化,制造斗争的武器”[4]108。因而,在现代社会,自由与自然呈现出水火难容之势,自然始终被当作人类实现自由最强硬的对手之一,是人类必须加以攻克的目标。在此种情况下,自然的破坏也就成了不可避免的现代宿命。
二、自然:自由的代价
当现代人为了实现自由而征服改造自然的时候,有些问题却值得我们去思考:为什么在现代人的眼中,自由会与自然尖锐对立?为什么自由的实现必须以自然的破坏为代价?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对现代自由概念的内涵加以分析。
何谓自由?这可以说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根据以赛亚•伯林的考证,“自由”这个词具有两百多种定义,因此,很难作出一个令所有人都能信服的回答。尽管自由的内涵很多,但我们还是能在这些众多的内涵中发现本质上的相通之处。著名的自由主义者雅赛在自己的著作中曾经引用过一段描述俄国农民自由观念的文字:“他最朝思暮想的,就是能够完全地、不负责任地自由。对于这个理想状态,他用的词就是volia,这个词指的是‘我行我素。能够volia,就意味着可以放纵:可以狂欢,可以痛饮,可以把东西烧掉……文学批评家维萨利昂•别林斯基曾一针见血地说:我们的老百姓把自由理解为volia,而volia又意味着我行我素。”[6]虽然包括雅赛在内的许多人并不接受俄国农民对于自由的这种理解,但这实际上却是在现代社会普遍流行的一种理解方式。在现代的许多思想家以及普通民众看来,自由就是摆脱了一切外在的束缚或强制而自我做主,或者就像俄国农民所说的“我行我素”,甚至可以说,这种对于自由的理解贯穿于整个现代自由的发展史。
我们在前文中曾引用了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人文主义者皮科的一段有关自由问题的论述,从这段论述当中,可以清晰地看出,人类与其它一切事物相比之所以是自由的,就在于“其他一切存在者的本性被限制在我所规定的规律的范围之内”,而人本身却“不受任何限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任何事情。因而在皮科的心中,“人是最原始的动因,是自由的‘现实”,“人是自己的主人,人的唯一限制就是要消除限制,就是要获得自由”[7]。而在启蒙运动时期,伏尔泰则以更加斩钉截铁的语气将自由与一切限制对立起来,“自由者,可随心所欲之谓也”。就是历史发展到了20世纪,不受限制、我行我素的自由观念也并未完全消失,像著名的自由主义者伯特兰•罗素就仍然坚持这种自由观念,自由“就是我们实现自己的愿望不存在障碍”[8]。当然,有很多思想家会反对这样一种绝对自由的观念,但是,在现代社会,人们大多会同意自由就是要从限制中解放出来,因为freedom这个词本身就是从free from演化而来的,所以解放、摆脱限制就是自由的题中应有之义。尽管伯林以一种比较公允的态度,将自由分为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认为前者就是不受干涉、不受限制、不受阻碍的自由,而后者就是自我做主,这两种自由看起来有所差别,但二者之间存在着至关重要的内在关联:后者是以前者为基础,因为我们只有摆脱了一切外在的限制,才能真正做到自我做主。所以,对于现代人来说,自由就是对于限制的排除,从而达到自我做主的状态。
既然现代人所追求的自由是一种不受任何限制、真正随心所欲、自我做主的绝对的自由,那么,一切对我有所限制、妨碍自我做主的事物,就应该是我们加以征服与改造,甚至是加以灭绝的对象,否则,自由只能是停留于思想观念中的理论虚构。所以,在现代社会,人们为了自由而不惜向世界举起了屠刀而创榛劈莽,前驱先路,诚如现代思想家霍尔巴赫所言:“人要自由,就必须让一切存在物为了他而丧失自己的本质”[9]。这也就是说,为了人类的自由,一切事物都必须牺牲自己,放弃自己的本质,否则,就要受到无情的打击,而自然恰恰就是这样一个不幸的事物。自然本身是一个自足的整体,具有自己的内在本质规定性,按照自己的规律运行与发展,不受人的主观意念所影响,更不会为了人的自由而改变自己的规律。自然按照其字面意思,就是自然而然、自己而然,也就是说,事物按照自己的内在规律就成了这个样子,因而他是逃脱于人的主观设计的。譬如,在中国古代,孔子就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将世间万物发荣滋长、四季的更迭看成是一个不受人类影响的自然过程。在古代西方,人们对于自然的理解与中国古人可谓异曲而同工。根据《形而上学》一书的翻译者吴寿彭先生的考证,在古希腊语中,自然的含义乃是“生长”。但是这种“生长”不是拔苗助长,而是事物按照其内在的本性自然而然地生长,这就像一棵树苗要长成大树、一个小孩要长成大人一样,都是完全受其内在的本性或规律决定的,不受人类主观意志的影响。
实际上,自然不但包含着不受人类影响的内在规律,而且它还强迫包括人类在内的世间万物遵守这些自然规律,否则,人类就会受到自然冷酷无情的惩罚。这就像人类必须遵守万有引力定律,不可妄想提着自己的头发而使自己脱离地球一样,自然不可能为了人的需求而去主动地改变自己的规律,人作为自然世界的一分子,必然要遵守自然的内在规律,使自己的行为与自然规律保持一致,否则,就会爬得越高,摔得越重。这样一来,现代人的自由追求就和自然之间产生了尖锐的对立与冲突,自然始终按照自己的内在规律而生长发育,并不理会人类的自由需求,更不会为了人类的自由去主动地改变自己。因而,为了自由,我们就必须迫使自然放弃自己的本质,改变自己的规律,按照人类的自由需求而发育生长。也就是说,自然是人类为了自由所必须付出的代价。譬如,我们希望无论在什么季节都能吃到各种美味的食物,自然就得改变春耕、夏荣、秋收、冬藏的规律;我们希望各种自然产品数量急剧增长,它们就要缩短自己的生长期;我们需要自由便捷的交通,青山就得低头、大河就得让道……在人与自然的自由角逐中,人类就像一头贪得无厌的恶狼,而自然就像是一只节节退缩的温柔羔羊,“狼的自由就是羊的末日”[10]。培根的论述生动地刻画出了现代人为了自己而残酷对待自然的凶恶嘴脸:“对待自然就像审讯女巫一样,在实验中用技术发明装置折磨她,严刑拷打她,审讯她,以便发现她的阴谋和秘密,逼她说出真话,为改进人类的生活条件服务。”[11]
三、不必要的对立
在现代社会,人们对自然的征服改造已经达到盛况空前的程度:草场变成耕地、滩涂变成农田、农田上建起摩天大楼、生物的生长突破了过去的时间限制,就连人类的生命也可以进行无性繁殖……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征服改造自然似乎不但没有提高人类的自由程度,反而使人类的自由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因为人类忘记了,虽然人被赠予“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样诸多的美誉,但人始终是一个自然的存在物,始终生活在自然界中,没有从自然中超脱出来,而且自身也包含着食、色、情、欲等诸多自然的属性,人与自然是同呼吸、共命运的,人类对于自然的毁灭最终必将导致人类的毁灭。诚如恩格斯所言,人直接地就是自然存在物,人连同他的肉、血和头脑都属于自然。人类本身的自然性就决定人类始终无法像征服者统治异民族那样统治自然,否则,就会导致自然的报复,从而使人类的自由受损。面对人类的征服改造,自然并没有一味地消极退缩,而是挥出了强有力的“最后一棒”,不仅将人们征服改造自然所取得的物质财富化为乌有,而且直接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仅伦敦一座城市,每年就有1万人死于大气污染;全世界每年有6万人死于因为臭氧层被破坏所导致的过量的太阳紫外线辐射;第三世界国家每年因水污染导致500万人死亡;再加上海啸、飓风等各种各样的生态灾难,每年因自然破坏而死亡的人数可以说不计其数。如果人的生命都难以为继,那么人类依靠破坏自然所获得的自由也就没有任何意义,这种自由也就算不上真正的自由,不是人类所向往的自由。所以,我们必须重新思考、调整自由与自然的关系,使自由与自然尽可能达到统一。
从前文的分析可以看出,在现代社会,人们之所以为了追求自由而对自然进行征服改造,是因为人们认为自由与自然是根本对立的,自然是人们追求自由必须克服的障碍。实际上,这种观点是一种纯粹的误解,自由不但不与自然尖锐对立,而且是以自然为基础的。在现代社会,自由被理解为不受限制的我行我素,但这种理解偏离了自由的本原意义,不符合自由的本来面目。据《辞海》记载,在中国古代,自由是“率意径行之谓”。按照郑康成的解释,“率”就是“循”,也就是遵循、依顺的意思,这里的“意”不是现代唯意志论所主张的那种不受约束的意志,而是以本性为基础的意志。因此,所谓“率意径行”就是“率性而行”,按照、依顺本性的行动就是自由的行动,按照、依顺本性而行动的人就是自由的人。在英语里,本性就是自然,因为二者都是同一个单词nature;在中国古代,性就是天命,就是自然规律。譬如,儒家经典《中庸》开篇就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其意是说,天命下贯而为人性,人类按照本性行事就可以上达天道,因而人道与天道是高度统一的,遵守了天道,人道也就得到了满足,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天人合一”。既然中国古人讲“天人合一”,那么,在中国古人那里,人类的自由一定是建立在自然的基础之上的,甚至自由就是自然。所以,中国古人往往将自由状态描写为一种高度自然的状态,像孟子心目中的自由境界是“上下与天地同流”,而庄子所向往的自由状态是“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都高度自觉地将自由与自然统一起来。反过来,也就意味着,要实现自由就要反对对自然规律的违逆,所以孔子在强调“从心所欲”的同时,还高度重视“不逾矩”;道家则激烈地反对一切不顾自然规律的人为或者强作妄为。古代西方,同样也承认自由与自然之间的高度统一关系,强调自由要以自然为基础。人们在谈及古希腊时代的自由时说,“我们可以看到包括后来的亚里士多德在内的哲学家都主张一种服从理性支配的自由”[12]。古希腊时代的理性与现代社会的理性是不同的,现代社会,理性是作为一种立法理性而出现的,强调包括自然在内的外在世界要与我的内在理性相统一;而古代则与现代相反,强调人的理性要与外在世界相统一,因为人的理性是以宇宙理性为根基的。由于宇宙理性体现在包括人类、自然在内的事事物物当中,人类服从理性的支配不但指人类按照自己的理性行事,更指人类要服从宇宙理性的支配,遵守自然的本性。
既然自由是以自然为基础的,人们就不可能以通过破坏自然的方式来获得自由,所以我们必须破除现代的自由观念,坚持自由要从自然出发,保持与自然的高度一致,这种自然既包括内在的自然,也包括外在的自然。一方面,我们要认识到,在现代社会中,那种不受任何限制的我行我素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因为对于任何人来说,自由都是一种有限的自由,受到时间、空间以及自身内外各方面条件的限制。也就是说,虽然在特定的时间地点,在特定的条件下,人们具有一定的自由发挥的空间,但这种空间并非无限的,他不可能拥有像科玄论战时期的唯意志论者所主张的那种可以随心所欲的“忽而这样、忽而那样”的绝对的意志自由,“一个人自以为可以随心所欲地‘忽而这样、忽而那样,这正是没有意志的自由的表现”[1]341。另一方面,要尽物之性、顺物之情,在充分地认识和遵循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利用自然。既然人本身就是一个自然存在物,而且又生活在自然中,不可能凌驾于自然规律之上,那么,人与自然之间就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如果我们能尽物之性,在一定程度上也就能尽人之性,也就是说,我们通过考察自然规律,就能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人类自由的界限,通过认识自然世界的必然之理,就能领悟人类社会的当然之责。如果要真正做到尽物之性、顺物之情,就必须抛弃自己的主观偏见,抛弃绝对的自由观念,从自然本身出发,做到“顺物之自然而无容私”。一旦我们抛弃了一己之私,那么,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就由征服转变为协调共存。这样一来,人们就不会觉得自然是实现自由的障碍,反而真正会获得一种“上下与天地同流”、“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高度自由感,自由与自然开始真正达到了统一。惟其如此,人们为了自己的自由而破坏自然的行为才有可能停止下来。□
参考文献:
[1]冯契.中国近代哲学的革命进程[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
[2]赵敦华.西方哲学简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164.
[3]卢梭.社会契约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4.
[4]别尔嘉耶夫.论人的奴役与自由[M].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2.
[5]弗洛伊德.论文明[M].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0:11.
[6]雅赛.重申自由主义[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25.
[7]加林.意大利人文主义[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102.
[8]哈耶克.致命的自负[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69.
[9]霍尔巴赫.自然的体系:上[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156.
[10]伯林.自由论[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3:192.
[11]何怀宏.生态伦理——精神资源与哲学基础[M].石家庄:河北大学出版社,2002:231-232.
[12]黄德昌.中国之自由精神[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54.
责任编辑:戴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