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济滨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强调,“搞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对确保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重大意义,必须作为长期的历史任务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去年召开的全国扶贫工作会议,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方针和主要任务。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这项工作,继续将扶贫开发列人“十大民生工程”之一重点推进。扶贫开发既是加快贫困地区建设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履行中国政府在世界减贫大会上承诺的一项重大政治责任。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认真学习依兰的经验,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立足现有基础,最大限度挖掘贫困村贫困户自身发展潜力,高标准实施整村推进,使实施后的贫困村率先建设成新农村。结合我省实际,今后要以建设新农村为方向,重点突出“生产发展”这一主题,着力在改善民生上下工夫,求突破,上水平。
一、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构建贫困村农业产业体系
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建立生产基地,增加农民收入,是消除贫困、实现生活宽裕的关键,是生产发展的重头所在。贫困地区的农业生产方式、生产力水平和劳动生产率虽然较低,但却拥有丰富的自然和劳动力资源。在推进贫困地区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各地要发挥资源优势。不断拓宽农业的内涵和外延,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按照村有骨干产业、户有增收项目的要求进行产业开发,做大做强优势主导产业。一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粮食生产始终是我省农业根本性产业,在全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各地既要充分认识到粮食生产对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意义,又要充分认识到粮食生产是贫困群众增收的基础性产业。多年来。贫困地区一直沿袭抓传统农业的方式抓粮食生产,产量不高,效益低下。要按照优化结构、提高单产、改善品质、增加效益的思路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粮食生产。要因地制宜地扶持贫困村发展水稻、玉米、大豆、小麦和马铃薯五大作物,不断扩大种植面积。要按照农机农艺结合、良种良法配套的原则,建立起适用于不同地区、不同作物和不同积温带的高产栽培技术模式,全面提升粮食生产水平。要稳步推进贫困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要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积极组织,鼓励和引导贫困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沿着规范、有序、规模的方向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并努力实现规模经营,向规模要产量、要效益。实施整村推进的贫困村每村都要通过土地流转,建设一个粮食生产连片高产示范区。同时,要扶持贫困户因地制宜地发展杂粮杂豆,提高种粮效益。二是培育壮大畜牧产业。要以深入实施《黑龙江省千万吨奶战略工程规划》和《黑龙江省五千万头生猪规模化养殖战略工程规划》为契机,全面落实扶持畜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重点解决贫困村、贫困户不会养、养不好的问题。要采取扶贫联合体等多种组织形式,发展规范化饲养小区,提高贫困村畜牧业专业化、标准化和规模饲养水平。三是稳步发展贫困村劳务产业。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已经从农民自发行为转变为政府有组织转移。从农民无序转移发展到能人带动有序转移,从外出打工发展到外出创业。要以贫困村为重点,加大“阳光工程”和“雨露计划”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贫困户劳动力发展生产和外出务工技术水平。要建立健全贫困户劳务输出平台。搞好劳务对接。要推进贫困户劳动力由体力型转移向技能型转移转变,由季节性转移向常年转移转变,不断扩大转移规模。要加大培育劳务输出带头人和创业带头人力度。通过政策扶持、能人带动,形成走出一人、带出一方,一人创业、带动一方的局面。要针对贫困农民文化水平不高、科技意识不浓的实际,以提高其养殖、手工编织等多种经营技术水平为重点,采取延伸到村的方式,实施整村培训、系列转移计划。通过培训,使不能外出务工的农民实现就地转移。四是积极推进贫困村农业产业化。几年来,全省认定了17家扶贫龙头企业,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较快,但龙头企业规模小、对贫困农民带动能力弱的问题仍十分突出,严重制约了农业结构调整和贫困农民增收。各地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把贫困村作为龙头企业建立种养基地的重点,创造宽松环境,落实优惠政策,搞好服务,培育一批粮食、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要通过政策扶持,增强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推行订单生产、实行保护价收购、垫付生产资金、赊销生产资料等方式,与基地农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利益关系,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双赢,使之成为壮大农村经济和提高农民富裕程度的源头活水。今后,扶贫贷款贴息资金重点扶持带动贫困户能力强的扶贫龙头企业和参与基地生产的贫困户。省扶贫办要把企业对贫困户的带动作用作为考核标准,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
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贫困村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贫困村的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既有历史欠账的原因,也有投入能力低的原因。各地必须抓住国家加大农业投入的机遇,以贫困村为重点,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贫困村农业发展提供基本支撑。一是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水利是农业的命脉,贫困地区农业水利控制和利用能力较低。要大力扶持贫困村发展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要在丰水区建设节水工程,贫水区建设水源工程,涝区建设排水工程。同时,还要强化大机械整地,实现土地耕暄、蓄水保墒。通过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力争使贫困村的土地达到旱能灌、涝能排。二是加强农业机械化建设。要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贫困村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提高农业机械设施装备和田间作业标准化水平。各地的农机购置补贴要优先用于贫困村。力争每个贫困村都要发展一个农机专业合作社,配备一台套以上大马力农业机械。有条件的地区,要以乡镇为单位,将农机资源有效整合,组建大型农机专业合作社,实现农机作业集约化经营。三是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土壤瘠薄是导致土地产出率低下的重要因素,也是影响农民增收的因素之一。在贫困村要鼓励和引导农民开展地力培肥,改善土壤质量。要建立地力培肥的激励机制,鼓励农民多施农家肥、实施秸秆根茬还田和客土改田。要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要支持发展保护性耕作,推广深松整地。各地的深松整地补贴政策要重点向贫困村倾斜。
三、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步伐。增强贫困村经济发展活力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实现生产规模化、种养专业化和经营产业化的有效形式之一。把农民组织起来,推行规模种养和专业化生产。发展多种形式的合
作经营,是农民增收的有效保障。一是积极引导。搞好服务。要积极引导培育贫困村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有利于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各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贫困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向现代增长方式转变。要充分发挥能人的带动作用,在贫困村大力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机作业合作社、养殖合作社等专业合作组织。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贫困村农业领域,组织贫困户参与建设规模种养业园区。二是政策扶持,健康发展。各地要加大对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国家和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项政策要优先扶持贫困村农民合作组织。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贷款审批,要简化手续,减少审批环节,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扶贫贷款贴息资金要优先安排对贫困户拉动力较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协会”名义在民政、工商部门进行登记的,要放宽登记注册条件并减免相关费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帮助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根据自身业务的特点确立宗旨、业务范围和职责,规范组织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完善组织机构和决策制度,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终止、清算制度。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通过章程规范组织,运用章程促进发展。有互助资金试点任务的县,一定要按照要求,抓好组织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典型宣传,辐射示范。典型的示范辐射是促进事物发展行之有效的手段。在贫困村中,对发展较好、规模较大、管理规范、拉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认真总结,大力宣传。特别是对贫困农民脱贫致富拉动较大的,要及时表彰。力争使全省贫困村中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数量上有一个大的增加,在规模上有一个大的扩张,在质量上有一个大的飞跃,在组织化程度上有一个大的提高,不断为贫困村经济发展注入新鲜血液,增加新的活力。
四、加强贫困村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提高贫困群众生活水平
贫困地区社会公益事业落后一直是农村发展的难点。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农村经济有了较快发展,农村面貌有了较大改善,但是,由于发展的不均衡拉大了地区之间、村与村之间的差距。各地要在抓好贫困农民发展生产的同时,采取综合措施。改善贫困农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高生活水平,确保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开放发展成果。一是大力改造贫困户泥草房。要在做好村屯规划的基础上,采取多项措施,因地制宜地进行。要借鉴依兰、依安等县的做法,采取新建、宅基地置换、改造、整体搬迁等形式进行泥草房改造。对实施泥草房改造的贫困户,要落实好建房补助等政策。二是加快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对明年启动实施的第五批贫困村,要做到自来水全覆盖。对已经实施完成的贫困村,各地要积极筹措资金,查缺补漏,让每个屯农户都能吃上自来水。三是完善贫困村公共设施建设。村容村貌的变化,是整村推进的形象标志。各地要努力加大投入,加快贫困村道路、排水、供电、有线电视、休闲娱乐活动场所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带动贫困村整体面貌有较大改观。要推进贫困村环境治理,清理垃圾、柴草、粪便、路障,要推进村屯绿化美化,为群众创造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特别是地方政府。在县域经济发展后,要集中财力,围绕民生改善,继续抓好整村推进实施后贫困村的建设工作,这既是对扶贫开发成果的巩固,也是各级政府的责任。
(编辑/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