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 盛
权力是一种复杂微妙的政治能力与政治关系,在支配与服从、控制与制约的基层权力配置中,那些有职权弱的角色,往往空有一番呐喊——
权力虚化,管事与管权的割裂
在官场,有权没权取决于两个要素:是否掌握着“帽子”和银子。
有“帽子”,即手中捏着别人的官位,这是掣肘下面的手段;有银子,即手中掌握充裕的资金,才能财大气粗。
“管帽子有权力,管银子有底气”,话丑理端。在县级政权,能同时拥有两要素的,只有县委书记和县长,只不过后者的权力较前者式弱。至于县委常委,只要进入了核心决策层,就拥有对人对事的话语权,哪怕只有一票,但有时就会在关键时刻发挥100%的威力。
深谙官场规则者认为,在基层党政领导中,最为尴尬的角色是未进县委常委的副县长,正是因为缺少两要素。
县级政府副职领导中,有常务副县长、常委兼副县长及副县长3类,按照常见的“1正6副”的政府领导配备原则,撇开不占职数的挂职类型,党委“减副”后,3类副县长的比例通常为“1+1+4”模式,即有2名副县长党政交叉任职,4名副县长未进入县委常委。
未进县委常委,意味着副县长不能参与全县最高决策机构,即便列席,也只能在相关议题涉及到他所分管领域的时候。对于全县重要工作部署,他只有建言权;人事任免,他无投票权;重要决策,他甚至连参与研究的机会都没有。然而,县政府是执行机构,副县长作为行政长官,县委决策的大部分事项都要由他们来落实。
管事与管权的分离,导致副县长权力虚化,产生执行决策过程中的不顺畅,由此出现了一些副县长“工作难推进,说话不管用,办事靠关系,出事‘堵枪口”等尴尬现象。
西部某县级市副市长周波(化名)透露:“现实中,许多副县长是在靠‘称兄道弟抓工作。下面分管的局长,关系好的支持工作,脾气大的根本不通气,直接绕过你这一级,你管不了他‘帽子,又能奈他何?”
某县党校的王校长告诉记者,他亲眼目睹一个涉农部门的女局长在大会上,当着10多个局级正职顶撞分管农业的副县长,后来上升到人格侮辱,副县长却隐忍不发。“她仗着有‘老大撑腰,如此跋扈,让副县长以后还怎么开展工作?!”王校长口中的“老大”,是指县委书记。
“除了分管的部门,乡镇社区也不是省油的灯。”副县长李胜利向记者透露,一次他召集几个镇开会,一些镇党委书记推脱,让镇长代会,资历老点的干脆不来,“招呼都不打一个”。
“我影响不了他晋升,更不能给予其资金或项目上的扶持。”他抱怨,“在年终对乡镇进行测评的时候,我还不便把话说深了,否则造成嫌隙,以后更不配合。”
基层现实中,对上,副县长要面对多种权力关系——与县委书记、县长、专职副书记的关系,与县委常委们的关系,与人大、政协的关系等等。对下,副县长与部门、乡镇、社区等的关系不容忽视。每到换届时,组织要力保的是县长人选的顺利当选,对副县长能否当选往往顾不过来,选掉一个也只好自认倒霉。比如曾任副县长的张某,因工作中过于逗硬,得罪了下面一些乡镇干部,换届时被选掉了,虽然组织上认为他不错,却无能为力,最后去了县政协任副主席。
所以,在权力被虚化的情况下,协调好这些微妙关系是副县长一种政治资本,也是最为便捷有效的工作手段。
然则,熟人关系也并非金科玉律。“县上就那么小的地儿,说熟人,人人都是熟人,人人都有关系,一旦权力、利益发生分歧或冲突,熟人甚至比陌生人更让人为难。”副县长田宏感慨,“谁都不敢得罪,在这个岗位上摔打,学会了收敛、隐忍。”
基层权力与利益格局考验着副县长驾御各种关系的本领,处理好了,推动工作畅通无阻、长风破浪,稍有不慎,将陷于极大的被动。
“如果只能靠个人感情的维系来干工作,靠个人能力或强势性格这些主观因素来履职尽责,工作能够干好吗?”某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向光宜对此提出质疑。事实上,一些副县长不敢大胆地行使职权,就是因为没有制度化的东西,担心一旦出现偏差被下面诟病。
中央政策研究室党建研究局副局长唐方裕指出,政治权力分配的基础是责权对等,副县长的尴尬在于责权的割裂。
“更重要的是,处于这样一种尴尬境地,会严重影响工作积极性的发挥。”副县长李胜利表示,长此以往,难免产生消极心态。
然而,即便副县长不在状态,“空空里混日子”也不太容易。他告诉记者,副县长分管的一摊工作,年初就定了目标任务,市目标督察办年底对各项指标一一考核,“压力很大,难度很高,焦虑很重!”
另有一些采访者则认为,政府副职尴尬的现象仅仅局限于基层。“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的工作很具体,事情杂、头绪多、任务重、人手少、难度大,基层不讲究那么多规矩,有事抓起谁都可以做,才会出现官员之间角色定位模糊、分工不明、职责混淆等问题。他们认为,特别是在经济条件不发达地区,这种尴尬会更加明显。
权力交错,职责重叠的烦恼
王岭是西部某县一名党外副县长,分管招商引资、计划投资和文化教育。他每日疲于奔命,风风火火——3项分管工作,3个直接汇报对象:招商引资由县纪委书记联系、计划投资由常务副县长分管、文化教育由县委宣传部长联系。
一个副县长对3个常委,开展工作的时间成本陡然增加;多人在平行岗位上分管一项工作,也容易产生配合上的矛盾。
减少地方党委副书记职数,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目的是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但党政进一步交叉任职后,除了进入党委常委的副县长之外,其余副职分管的工作都有党内常委联系,分工重叠的现象十分普遍。”王岭认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想法和个性,处理问题有不同的思维和角度,常委与副县长之间,难免会有意见不统一的时候。”
王岭说得较为隐讳,该县专职副书记岳朝(化名)告诉记者,同一样工作,常委叫“联系”,副县长叫“分管”,提法不同却都是“管”。按规定,党委宏观,统揽全局;政府中观,执行决策,尽管理论设计上定位明晰,但在基层实际工作中,由于概念模糊及一些人为因素,常有两方互不服气互相顶牛甚至矛盾升级的情况。
“有的常委角色错位,要么越俎代庖把政府的事做完了,要么是和政府副职争权争名争谁说了算,扯皮的事不断。”岳朝透露,有些强势的常委,“一竿子插到底”,绕过副县长直接对其分管的局长发号施令,“局长是服从副县长,还是管得住自己帽子的常委?显而易见,更看重后者”。
这样一来,“分管”副县长必然与“联系”的常委产生分歧,无谓的内耗加大了行政成本,降低了工作效率,甚至导致工作因扯皮被搁置。
采访中一些局长也认为,常委越位与政府副职独断会形成权力结构的“两张皮”,容易造成工作难推进或决策失误的不良后果,政出多门,也让下面不知该听谁的。“最终就看谁更强势,谁更有资历能力,或谁在一把手面前说得起话。通常情况下,副县长更弱势一些。”一局长坦言。
“执政和行政的关系就像舵手和机械师,问题的关键取决于常委的态度,常委不应对政府具体的行政行为干预过多,让副县长正常履职受到干扰。”岳朝说,“更要批判那种为了获取不正当私利的权力之争。”
他透露,县上搞个“亮化工程”,分管副县长和常委争得不可开交。“挂彩灯时不找我,拆迁时就找来了。”常委抱怨副县长平时不汇报,遇到麻烦才想起让他出面协调。
还有一种情况,有的常委长期从事党务工作,对经济工作不熟悉,实施分工负责制后走上了独立负责的第一线,难以迅速进入角色。“从传统体制下的配角意识到主角意识,常委分工负责制对常委的能力素质有了更高的要求。”岳朝认为,“外行干预内行,必然引起争执。”
许多采访对象认为,应该有一套细化的管理运行规则,“不能光靠觉悟和经验干事”。
联系王岭的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平(化名)向记者谈到自己的经验:“我只管大的方面,如涉及到重大项目的资金问题,与副县长共同研究。一般不过问日常政务。”
尽管如此,二者权力的界限依然模糊,在现实操作中很难把握。正如采访中众多副县长或常委的感受,有时只能依靠维系彼此关系来推动工作。
副县长的尴尬,进一步佐证了目前基层权力的一种运行轨迹——由权力各方通过理解沟通、协调关系及彼此软实力的制衡,渐渐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被各方默认的权力运行规则。
权力矛盾,夹缝中的局促空间
常言道,婆婆多了没饭吃。
在基层政权的权力谱系中,副县长的权力容量和硬度是最低的,处在多方权力矛盾相互作用力下的犄角。因此,当权力主体出现矛盾时,副县长在夹缝中处事的尴尬,是最令他们头疼的事。
古林向记者回忆起当年因修一条县道引发的不愉快的经历。按照相关规定,新修县道,路面由县交通局负责,边沟等由乡镇负责。由于所涉乡镇是联系古林的常委的老家,常委要求古林安排交通局长把边沟等一并修了。古林不敢表态,又不好拒绝,只能让乡镇直接打报告请示县长。县长没同意,常委对古林的做法很是不满,直接找到县长多次协调此事,最终发生了争执。
一个是直管的领导,一个是联系工作的常委,古林夹在其中,左右为难。
由于每个人的观点和立场、看待问题的方法、领导风格和艺术、资历和年龄的差异,难免有分歧。有的领导之间因为权力和利益分配等原因长期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南辕北辙甚至水火不容,令下面无所适从。
某农业县县委书记杨增江(化名)透露,如果县委书记和县长有分歧,下面的人日子都难过,但最恼火的是副县长,因为他是最终安排落实具体事项的角色。“唯一的办法就是拖……”
“副县长这个位置更容易在权力矛盾中受到冲击和‘误伤。”古林认为,用如履薄冰来形容这种处境一点不为过。无论是县委书记和县长、县长和副书记,还是县长和常委,这几对权力矛盾如果产生隔阂和分歧,副县长就如同“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如果自身缺乏原则和经验,缺乏较高的领导艺术,还容易被卷入权力争斗的漩涡中,沦为牺牲品。
既要坚决服从直接领导,又要维护县委班子和政府班子团结,还要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副县长要在这些微妙的关系中游刃有余进退自如,非常考验其政治素养、处事艺术与从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