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英雄梦

2009-04-09 10:01李庆生
作文周刊(综合版) 2009年7期
关键词:老狼流氓哥们儿

李庆生

17岁,我正读高三。

进了高三,无论是家长还是老师,看你的眼光都与以往格外地不一样。班里的同学更加卖力地学习,头都不抬,眼镜跟书本可怜地“粘”在一起。

每天我都跟鬼子进村般横扫教学楼静静的过道。破旧的牛仔服和长长的头发卷过一阵风,我希望自己能带来一些活气。我的座位在教室的“西伯利亚区”,那是个寒冷的地方,最后一排,没有同桌。这并没有引起我的伤感,真的,我不缺友谊,朋友很多。不用多说,只要我在街上一站,立马就会围上来一帮哥们儿,他们都是我的初中同学,未考上高中,“赋闲在家”。只要我看谁不顺眼,不用我动一根指头,一支烟的工夫这帮哥们儿就会胜利地向我交差。说真的,我不恨谁,就是心烦。心烦不是因为没有爱情,不是我吹,喜欢我的女孩还真不少。虽然我一向不修边幅,用我妈的话说是一副吊儿郎当的熊样,可还是有不少好人家的女孩偷偷往我抽屉里塞纸条。小时候我记得外公每年都要在大门上贴一幅鲜红的对联: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我就是这么一个人,从小就不爱跟女生打交道,娇声娇气,哭哭啼啼,没出息!我喜欢英雄,我崇拜英雄,我想做个英雄。这个梦想一直蔓延到高三,烧得我如坐针毡。

如此日复一日呆坐在教室里,丝毫没有英雄的色彩。悄无声息的夜里,我独自一人爬到校园外面的山上,像饥饿的野狼一样狂啸不止……

终于有一天,我背上书包,带着仅有的八十元钱,悄悄地离开了我所在的小城。

坐上火车的一刹那,我心里陡然升起一股强烈的自豪感。Free!Free!要不是怕太惹眼,我真想大声呼喊一番。我感觉身上的每个细胞都舒展开来,充满了青春气息。它们开始一丝不苟地更新换代,脱胎换骨,我正一步步接近英雄。我快活地点了一支烟,任凭火车将我载到任何一个可以让我不平凡的城市。

一觉醒来,火车正好驶进徐州站。我决定下车。

我气宇轩昂地站在喧闹的街头,享受着人们别样的目光,心里却小心地盘算着在哪儿落脚。这时一声尖锐的责骂声钻进耳朵:“臭流氓,一点卫生也不讲!”我狐疑地扫视了一下四周,大家来去匆匆,没有一个像流氓。一个满脸土豆色的老女人从我脚下扫起一块橘子皮,我恍然大悟:原来“流氓”是我!怎么我是流氓?我为做英雄而来反倒成了“臭流氓”!她是不是王朔的小说读多了?看着我喷火的目光,那女人咕哝了几句便逃之夭夭……

我的冲天斗志及满腔热情无疑受到了打击,我怀才不遇地徜徉在这个陌生的城市,烦躁地等着一举成名的机会。我盼望能与小偷不期而遇,那样我会飞快地冲上去按住他的手,来他个人赃俱获。就算他有匕首我也要血战到底。到时镁光灯闪烁,记者们蜂拥而至追着我谈感想,我的名字将传遍大街小巷,小偷们闻风丧胆……当然,碰上抢小孩者也可以,坏人抱着小孩飞跑,可怜的奶奶一眨眼不见了孙子,一下子瘫倒在地,我像电影里的周润发一样身姿矫健,穿越重重的人群,一下子跃到坏人面前,让他惊慌失措,无处逃身……

我在案发率最高的车站和商店徘徊,可是人们生活得安安静静,没有一点被惊扰的迹象,反而有几个保安不怀好意地盯着我,仿佛他们是警察我是小偷。

一个星期过去了,我一无所获。兜里的钱用光了,饥饿和胡子落井下石,一个劲儿地疯长,我愈加烦躁。

一个摆小摊的小伙子偷偷摸摸地招呼我:哥们儿,有货,要不?

——是匕首。我嗤之以鼻。

一个卖录像带的嗲女人冲我飞媚眼:大哥,有精彩的带子,来一盘?

——我最瞧不起的就是这种女人。

夕阳西下,又一天过去了。我无言地坐在荒草如织的郊野,看着异乡的落日一点一点地沉下去,心也仿佛坠到了万丈深渊。我开始想家。

我开始想学校。有那么好的条件,我竟然不好好学习!

可是我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了。

第二天,正当我在火车站探头探脑想做一回小偷时,老狼叫住了我。

一个星期的失踪对于恨我这堆烂铁成不了好钢的母亲来说比看见我要痛苦得多。我的出走在她本来就很虚弱的心脏上狠狠一击,她昏了过去。我的同学们开始分头行动,成了一群货真价实的英雄。

就这样,我随老狼回到了家,回到了学校。我从教室里神秘地消失,又神秘地出现在座位上,班里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依然静悄悄……

不同的是我的心情。我开始拼命学习,废寝忘食,通宵达旦,我发誓要找回真正的自尊。

高考结束,我被一所本科大学录取,老师和同学皆惊呼:黑马!

当那首“最近比较烦,比较烦”的歌曲流行在大学校园各个角落的时候,当很多学生烦得死去活来的时候,我已经心静如水了。

我已不再是坏男孩。现在的我仍然渴望成为英雄,可是我已经明白,在平凡的日子里踏踏实实地做好自己,这也是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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