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6日,又一位明星企业家陨落。
因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和虚假出资罪,昔日的“家具大王”、光明家具当家人冯永明被伊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一起被逮捕的还有女儿冯丽嘉。
曾做过光明集团法律顾问的胡凤滨对冯永明的出事并不惊讶,在他眼里,这位昔日的家具大王早已变成偷吃大王,不务正业已经很久了。
冯永明1953年出生于黑龙江省绥化市,1972年从哈尔滨职工轻工学院毕业后在伊春市五营林业局木器厂做。木工学徒,并于1979年当上伊春市消防器材厂厂长,在他的带领下,半死不活的消防器材厂摇身一变,成为一家红红火火的木器家具厂。
1985年,与香港合资办厂,将冯永明这个木匠出身的小人物开始推向大舞台。此后短短十年间,冯永明迅速成长为一颗耀眼的经济、政治“双栖”明星,不仅是光明集团的一把手,还担任过伊春市政协副主席、黑龙江省工商联合会副会长、中国家具协会副会长等职,荣获过省优秀企业家、全国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从1992年开始连续三届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
1995年,光明集团被国家统计局等部门联合授予“中国家具之王”称号,冯永明也抓住时机将光明家具推向了资本市场,经过股改后的光明家具于1996年4月上市,成为当时国内家具业第一家上市公司,冯永明自然也就成了真正的“家具大王”,2005年还曾以5亿元的身价登上胡润百富榜。
但事实上,早在公司上市之前,冯永明因为股改问题,就与当地政府闹过矛盾。只是为了上市大业,双方一时没有闹僵。
将光明家具一手带大的冯永明认为自己做的贡献多,在公司就应该占更多的股份。而伊春市政府则认为在光明集团发展过程中,政府方面给予了大力扶持,在光明公司组建初期,因其国有性质,市政府以平价木材供应光明,因此光明家具仍属国有。
冯永明自此思路大变,不再是将集团做大共享,而是一心与政府争光明集团股份36.9%的股权,而且一争就是十余年,直到走火入魔。
自2000年开始,冯永明一边与政府就股权、股改问题进行周旋,另一边则在全国各地陆续成立百余家空头公司,加紧转移资产。冯永明先是串通好工商部门个别人,将光明集团等公司的所有制性质由国有变更为集体,然后通过挂名股东的方式,在外省将各企业股权经多次转让,从而将有效资产的控股权变到个人控股公司名下。
资料显示,冯永明操作股权变更、资产转移用公司仅伊春当地就有26家,外埠也达到20家之多。其股权转换链条之长,转移范围之分散,令人叹为观止。而昔日的中国家具之王则因连年亏损,频遭证监会警告,还被扣上了ST的帽子。
在成功完成这场资本大挪移后,冯永明于2004年多次上书,慷慨地将已经空心的光明集团“赠予”市政府,以便金蝉脱壳。
伊春市政府顾及冯永明对光明家具的贡献和社会影响力,试图与之达成协议,由政府出面解决股改所需清欠资金6000万元,光明集团则将国有股份转回伊春市政府。
但已经得手的冯永明竟然没给政府面子,收到资金后却不予理睬,致使进入实操阶段的股改再次搁浅。
冯永明成功地做了鼠王,但不幸的是,他真把伊春市政府当病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