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水土不服

2009-04-07 07:33梁小民
中国新闻周刊 2009年11期
关键词:行权亏损股价

梁小民

国企的许多领导并不是真正的企业家,而是由政府任命,有行政级别的官员,不应该承担由政策引起的亏损,也不应分享由垄断或政策获得的利润

股权激励,即给高层员工股票期权。这种激励机制上世纪50年代出现于美国,到80〜90年代出现了一个高潮。股权激励在当时也起到了有效的激励作用,郭士纳就是用这种方法使临近破产的IBM公司走出困境,再创辉煌。

但进入21世纪之后,这种激励机制的缺陷逐渐显示出来,于是这种激励机制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先是微软放弃了这种做法,以后又有许多公司效仿,据说在高潮时,每年有百分之十的公司不再以这种激励机制为主。直接导致这种情况的是安然和世通等大公司的高管为兑现股票期权而作弊。

股权激励是把股市价格作为衡量高管业绩的标准,因为股权期权的收益取决于行权价格与股价的差异。行权价格是确定的、不变的,所以高管能从股权中得到多少利益就取决于行权时股市价格的高低。股市价格的高低当然与公司的赢利能力相关。股民通过公司发布的财务报表来判断其赢利能力,财务报表可以反映公司的真实业绩,也可以造假。安然公司的高管正是看到在行权时间到来时公司真实业绩上不去,于是就造假,用假财务报表使股民受骗,公司股票价格上升,实现个人的利益。尽管这一事件后,美国国会通过了防止财务造假的《萨班斯法》,但任何法都无法完全杜绝造假。有股权激励,就有造假的动机。

股市价格是不是公司高管业绩的重要标准?或者说,它能否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高管的业绩?现在看来股价与公司高管业绩之间并不能划等号。一方面,公司业绩要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比如现在全球经济危机,各个企业都受到严重冲击,经济危机不是企业高管失误引起的,但要由他们承担责任——他们的股权收益会受到极大损失,如何能起到激励作用呢?另一方面,股权往往有非理性亢奋,其价格上涨远远超出公司的真实业绩。这种情况下,公司高管从股权中获得极高的收入,公正吗?股市也有非理性的下跌,公司高管再努力也一无所获,这合理吗?股市价格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业绩和高管的贡献,以此作为激励的标准当然就引发一系列问题。

然而,美国的企业认识到这种激励机制的问题,逐渐淡化、放弃时,我国许多公司却仍热衷于股权激励。而且与引进其他制度一样,并没有全面引进,而是取其有利于自己的部分,抛弃不利于自己的部分。股权激励本来也是风险与收益并存的,与股权激励相对应的是低薪制。比如一个职业经理人,按市场标准,年薪应该是200万美元,但实行股权激励时,年薪也许只有10万或20万。把企业做好了,股价上去了,收入可能远远高于200万;企业没搞好,股价没上去,甚至下降了,你有权不兑现股权,但收入只有10万或20万,这就是风险。而我们一些企业引进股权激励时只有收益,没有风险。股价上去了,他得好处,股价下来了,他稳坐钓鱼台。你看平安保险的董事长,2007年平安的股价上去了,马明哲有6000万的收入,2008年,股价下来了,股民深受其害,公司说他年薪为零,实际上他有底薪300万。这样的股权激励不是学的走样了吗?

中国的股市比发达国家的股市更加非理性,大起大落不能反映企业的真正业绩。中国的财务报表制度远不如美国完善,上市企业造成假之事常有所闻。而且,股市受政策的影响很大,以至于有人把中国股市称为“政策市”。这样的股市状况,更不宜于实行股权激励。

当然,如果是由私人资本控股的股份制企业,想实行股权激励是企业的自由,只要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就可以了。它们是竞争性企业,业绩与股市价格的变动还有一定关系。但如果是国家控股的股份制企业,就不适于采用股权激励。一来这些企业有国家赋予的垄断地位,利润往往不来自于竞争,而来自于垄断。企业获利,股价上升也是垄断的结果,并不一定是高管努力的结果。谁能认为中移动、联通这样的公司,业绩来自竞争?二来,企业的赢利或是亏损,往往取决于政府的政策。有些企业的亏损,如中石油、中石化,赢利状况不好,股价一直低迷,决不是这些公司的高管不如中移动、联通的高管努力,而是政府从整个经济和改革的需要出发,控制石油价格,让他们亏损,这称为政策性亏损。而且,国企的许多领导并不是真正的企业家,是由政府任命,有行政级别的官员,不应该承担由政策引起的亏损,也不应分享由垄断或政策获得的利润。股价更不能作为企业业绩的标准。

激励机制要能起到有效作用,必须从实际出发。我国的股市不同于美国的股市,我国的国企也不同于美国的企业,生搬硬套地拿来股权激励是不会有激励的作用的,还是要摸索适于中国国情和企业实情的激励机制。

作者为清华大学EMBA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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