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 宏
摘要:新世纪新阶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进一步加强多党合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为此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提高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能力;加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相互监督;发挥人民政协的重要作用;营造宽松、和谐的政治文化环境。
关键词:多党合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中图分类号:D2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06-0211-02
新世纪新阶段坚持推进多党合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更加充分地发挥多党合作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作用,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客观要求,也是中共各级党委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一、中共“五一口号”发布60周年来中国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历程
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得到了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积极响应,这标志着各民主党派公开、自觉地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走上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也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局面基本形成,从此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逐步确立、发展。“五一口号”发布60年来,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和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为我国多党合作事业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一)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创立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确立了社会主义条件下多党合作的基本格局
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把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深刻总结中国政治发展的历史经验和教训,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一起,创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形成了中国特色的政党格局,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从理论和实践上为多党合作的建立、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恢复与发展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并把它确立为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中共十一届三中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根据新时期的形势和执政党的中心任务的变化,提出了多党合作的理论和政策,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979年邓小平同志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的开幕词中对民主党派性质作了科学表述,指出,中国各民主党派“现在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使多党合作建立在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基础上,直接推动了新时期多党合作事业的恢复和发展。
1982年中共十二大报告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多党合作基本方针,标志多党合作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1989年12月中共中央制定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明确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首次把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下的民主党派定性为“参政党”,在此基础上,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若干重要问题从制度层面上做出了规定,标志着中国多党合作理论和制度建设开始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三)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推进多党合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的历史贡献
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从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的高度,对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思想、观点和论断,特别是对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进行了突破性的探索和创新,做出了许多新的重大建树,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不断向前推进。
1992年中共十四大通过的党章,第一次把“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与“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起,列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内容,写入了党章总纲。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一次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入了宪法序言,表明了这项基本政治制度上升为国家意志,获得了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保证。1997年中共十五大把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写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2000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第一次对多党合作的显著特征做出了科学概括:“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民主党派参政。”
党的三代领导集体,确立和发展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理论和政策,使多党合作制度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开创了多党合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的新阶段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及时总结新的实践经验,大力推进多党合作理论、政策的创新和发展,使多党合作事业展现出勃勃生机和活力。
2002年中共十六大把坚持、发展、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必须长期坚持的十条基本经验之一。十六大通过的新《章程》又把“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制度”同“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起,提高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高度,写在党章总纲中,表明了多党合作制度在制度化建设的轨道上又向前迈出了新的重大步伐。2005年2月,中共中央正式制定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2006年2月,中共中央正式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2005年和2006年,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这四个文件的颁布和实施,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在多党合作事业上的与时俱进和开拓创新,极大地推动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中共中央“五一口号”发布60年来,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一道,进行了艰辛探索,使多党合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不断加强,充分发挥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的巨大优越性。
二、深化改革开放进程中推进多党合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必须坚持具有中国特色的基本政治制度,即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在继承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基础上,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
(二)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关键是必须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1.加强对执政党基本规律的研究和探索。
2.强化党内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和制度化。进一步完善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党内选举制度、党内讨论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内民主决策制度。
3.中共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高度自觉的领导意识和承担领导责任的自觉意识。提高中共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对领导好多党合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中共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对“党的领导”的内涵和实质有正确理解;不断提高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采取民主协商的领导方式的自觉性。
(三)提高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能力
作为中国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其参政议政能力,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水平有着重要的影响。
(1)增强参政意识,即增强政治意识、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大局意识、进步意识。(2)加强参政党参政理论研究。(3)建立和完善参政议政机制。(4)加强自身组织建设。(5)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按照“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代表性强、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党外干部队伍”的目标,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在人大、政府、政协和司法机关做好党外干部选配工作,在高等院校、人民团体,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中,也要重视选配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
(四)加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相互监督
(1)提高执政党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主监督意识,做到自觉、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在“互相监督”中起表率作用,使民主监督发挥重要作用。(2)设计适合国情的“互相监督”运行机制。(3)不断创新民主监督的形式。
(五)发挥人民政协的重要作用
(1)不断完善政治协商机制。(2)健全多种形式的决策咨询机制和信息支持系统。(3)建立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4)进一步加强同各界、各阶层的广泛联系。
(六)努力营造宽松、和谐的政治文化环境
民主党派参政能力和参政水平的提高,需要有良好的环境条件作保证。
(1)继承和弘扬中国各政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形成的立党宗旨及价值观念。(2)摒弃封建社会和传统计划体制下所形成的不合时宜的政治思想。(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国内外对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认同感。
[责任编辑刘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