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 鹏
[摘 要]法律与论理历来是人们谈论的话题,可以说法律主要规定的是人类道德的底限,而伦理主要涉及的是人类道德的上限,因此我国现在倡导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关于环境教育方面,在我国中小学教育体系中有必要在培育学生环境道德情感的同时,让其了解一些环境法律的基本知识。本文就我国中小学的环境法教育的必要性、目标以及相关实施途径
作了初步的探讨。
[关键词]环境法 中小学 环境法教育
作者简介:孔鹏,沈阳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07级课程与教学论(环境教育)研究生。
一、在我国中小学进行环境法教育的必要性
在中小学进行环境法制教育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这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早在1986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时,国家教育部就明确指示学校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依法治国的百年大计。我国初中思想政治课程的现行标准{教育部2001年10月印发的《九年义务教育小学思想品德和初中思想政治课课程标准(修订)》}中也明确规定:“让学生知道基本的法律知识,了解法律的基本作用和意义。培养爱护自然、鉴赏自然、保护环境的能力。知道我国的人口、资源、环境等状况,了解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的政策,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环境问题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也是人们共同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环境不仅为人类提供生存空间,而且为人类生活和繁衍提供水、土地,食品等客观条件,还为人类生产劳动和经济发展提供丰富的物质资源。人类通过劳动和创造促进了人类历史的进步并建立了现代文明。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发展,如何教育下一代,已成为当务之急。未来取决于人们的环境意识,提高人类环境意识的最主要途径是环境教育。在环境教育中,我们不仅要向学生宣讲一些环境的基本知识,还要让学生了解一些环境法律的基本知识,通过向学生宣传环境法律知识来提高学生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自觉性,从而推动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二、我国中小学环境法教育的目标
确定我国中小学环境法教育的目标时,应该从我国现实国情出发,充分考虑我国现代教育发展水平和学生实际。力求使学生了解我国现行环境法的基本知识,增进其对环境保护问题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其保护环境和改善环境的意识和自觉性,树立正确的环境保护理念,在此基础上,使其逐步形成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参与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根据知、情、意、行的关系,我国中小学环境法教育的目标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知识目标
让学生了解环境法的相关概念和知识。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总概念以及水、土、森林等资源的相关概念;关于水、土、森林等资源保护的主要立法及相关法律责任;让学生对我国现行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有个整体的了解和认识,让学生懂得人与自然,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使其对我国的环境法有个初步的认识与了解等等。
(二)情感和态度目标
要使学生珍视环境,并且使他们懂得自己对于保护未来环境的作用,培养他们形成对环境的情感和积极态度。着重培养学生正确的环境保护态度,使学生具有保护环境的责任感和义务感,把保护环境看作是一种人人有关、人人有责、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和权利。使学生具有关心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能在自己的活动范围内宣传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使学生能够为维护良好环境而约束自己的行为,从而为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意识目标
要培养学生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进行环境法教育重在努力提高全民族的环境意识。环境意识是人们对自然的一个基本的认识和态度,它一方面反映了人们对环境问题及其危害的认识水平,另一方面又体现在人们保护环境的行动上。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而这一策略必须转化为人们的意识,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效力。当前,环境保护正在对人们的生活产生着巨大的影响,提高全民族的环保意识将有力的促进思想和观念的进步,也必将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进步。
(四)行为目标
毕竟一切的知识、情感、意识 最终都要落实到行动上,因此行为目标也是最关键的目标。有关环境法律的知识,环境保护的情感以及环境保护的意识都将综合运用到保护环境的实践当中。让学生积极参加有关的环境保护实践活动,不仅可以激发学生对环境问题的兴趣,促进学生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理解,而且还可以培养他们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最终增强他们对环境保护问题的责任感。
知、情、意、行同等重要,这四个方面互相交叉融合,又相互补充促进,在实际教学中,应该重点培养学生的这四个方面。在培养知、情、意的基础上还应该为学生提供和创造机会,让学生亲自去参与环境保护事业,以促进知、情、意、行的发展,养成自觉保护环境的习惯。
三、我国中小学环境法教育的方式与途径
(一)在各学科内容和课堂教学中渗透
根据我国目前中小学的实际情况,采取在各学科内容和课堂教学中进行渗透的方法是切实可行的,这也是目前我国中小学进行环境法教育的主要途径。在实际教学中,把环境法的基础知识分散渗透到相关学科内容和教学过程中,与相关学科的教学内容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使学生在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学习环境法的相关知识,提高环保意识。
(二)编写课外读物和开设选修课
在各科教学中渗透环境法的同时,有条件的学校应开设环境法的选修课,介绍环境法的基础知识及相关条例。例如,可以编写一本《中国自然资源保护法 》的校本教材,设为中学生的选修课。里面可包含进土地管理法,水法,森林法等相关概念和基础知识,或者单独编写土地管理法,水法,森林法等相关教材或课外读物,内容力求做到生动、有趣,吸引学生们去读、去学习。在实际教学中,还应十分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尤其要联系当地工业,农业,日常生活中环境保护的实际情况,使学生感到环境保护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三)注重校内教学与课外活动实践相结合
学校教师要注意引导学生解决身边的环境问题,在课堂教学的同时,还应把环境法知识的普及寓于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之中,使之与课堂教学有机的结合起来,相互配合,相互促进。与环境法教育有关的课外活动和实践活动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机动灵活,这也是学校环境法教育最积极最活跃的部分。由于这些活动有学生的直接参与,最容易激发学生的兴趣,学生在这些活动中可以直接应用课堂所学的内容,以便对所学内容有更深层次的理解。与此同时,这些课外活动和实践还可以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责任感。例如 ,学校可设计诸如“某地环境污染调查”,“某某工厂参观”,“某地某段时间内的环境监测”,以及配合“地球日”,“环境日”,“节水周”,“爱鸟周”等纪念日进行社会宣传活动。
参考文献
[1]左玉辉,环境社会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12
[2]金瑞林,环境法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4
[3]马桂新,环境教育学[M]科学出版社2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