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知道你爱我

2009-03-27 04:33静女棋书
人生与伴侣·共同关注 2009年5期
关键词:旗袍钻石爱情

静女棋书

她奔向他,只因走投无路。她并不爱他。

她怎么能爱他呢,她那样楚楚动人,清亮得如同挂在草叶上的一滴露珠。而他,平凡,木讷,除去一脸长势凶猛的痘痘,再也没有其他的青春标志。她把他当成一所驿站,可以歇脚,可以疗伤,但与爱无关。

彼时,他们刚刚毕业,为了在一个城市留居,找工作,找房子,好不辛苦。偏偏,关键时刻,那个曾经山盟海誓的男友,临阵脱逃,抛下她,做了权势人家的乘龙快婿。她坐在地板上流泪,失手砸了两个水杯,满地碎片,不可收拾。几近绝望时,她想到了他。

他是她的老乡。大学四年,他远远地凝望她,怯怯地关心她,他的心思,她心知肚明,只是不点破。他那样貌不出众的男生,在她眼里,即便当做爱情备胎,也是不合格的。当然,那是在以前,那时,她的爱情锣鼓喧天,高潮迭起,正在好戏上,免不了牵住她的视线,迷了她的心窍,可是如今,她偃了旗息了鼓,帷幕呼啦啦地拉开,人生困窘,现实残酷,无一不让她清醒。清醒之后,怀揣自私,她想,他那样的男人,老实,温暖,没有危险,最适合依靠。

是的,她只是想找个依靠。而他,竟以为那就是爱了。

她拖着简单的行李,来到他的单身宿舍,他兴奋得手足无措,磕磕巴巴地说,你——你睡卧室,我住客厅。他就这样,一激动,一紧张,说话便不利落。

客厅的沙发,短而窄,一米八的他躺在上面,着实委屈。可是,他的心里却蓄满了欢喜。他觉得,多多少少,她是喜欢他的,要不然,怎么会不顾一切地奔向他。佛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睡不着时,他就傻傻地算计,像他与她这样,睡在同一个屋檐下,上辈子该有多少年的造化呢?

正如她所料,他果然对她好,好得不遗余力,却又规规矩矩。海边的城市,夏末秋初,恰是最热的时候,他却总是长衫长裤,即便满头大汗,也不肯像其他男人那样,赤裸着上身,随意招摇。倒是她看下过去,跟他打趣,穿那么多,怕我冒犯啊,他立刻红了脸,搓着手,很认真地辩解,不是,不是呢。

就这样,夏天过去,秋天过去,一对男女,同处一室,相安无事。

这样说,没人相信。

聚会时,几个相熟的同事,总要软硬兼施,逼问他用什么妙计将美女追到手,又用什么邪招将其哄上床?他又羞又恼,越急越结巴,连连摆着手,不……不……准胡说八道。可男人要是八卦起来,比起女人,有过之而无不及。轻佻的话,一套接着一套,火力十足,对着他狂轰滥炸。炸完了,大家起哄,异口同声,建议他去申请吉尼斯纪录,争取成为世界上最纯洁的男人。

以为他会缴械投降,可是,他偏在一片嬉笑声里,不屈下挠抬起了头。

你们……你们……都不懂爱情。

嗓门那样高,支离破碎的句子,被他喊出了气势。

可是,关于爱情,他真的,匱吗?

他看过她的博客,那些文字,仔细品味,无非都是以遗忘之名,倾诉思念之苦。他知道,她还没有从上一段感情里脱身。但是,有什么关系,回忆是酒,味道再浓,也终将挥发殆尽,只要他对她足够好,她迟早是会接纳他的。这便是他理解的爱情。

偶尔,他也有想亲近她的愿望。比如,她洗了头,披着湿漉漉的发,坐在阳光里,他很容易想起那句很文艺的歌词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然后,他就想,要是能把她的发握在掌心,该有多好。

只是想想而已。她的疏离,他看得出。他爱她,所以,不想违逆她,只想打动她。

实际上,他是个外粗内细的男人。她过生日时,他变戏法般,双手捧了一件旗袍送她。旗袍很美,绣花,滚边,蝴蝶盘扣,从面枓到做工,都精致得无可挑剔。她将旗袍捧到镜子前,左右比量,眼角湿了一片。

那件旗袍,她已向往了很久。那次,与他一起逛街,路过一家专卖店,它高贵地挂在橱窗里,被她一眼记取。她穿过车水马龙的街,疾步向它走过去,只是,渐行渐近,看清它高不可攀的标价后,她眼里的光芒,便如流星瞬间陨落。她的不舍,不甘,不情愿,全都被他细心捕捉,收入眼底。他暗暗发誓,一定要成全她。一定。

之后,他做了两份兼职,用三个月时间,将她的心爱之物换回来。

她是真的被打动了。她想,以后,对这个拼命赚钱为自己买旗袍的男人要好一点,更好一点。但是好到极致,也只是感激,与爱情并无关联。

她要的爱情,他给不起。

穿上旗袍的她,摇曳多姿,袅袅地,走成一道风景。

有男人将跑车停在她的办公楼下,志在必得,等着她。他是公司的新客户。风流,多金,身家不凡。

她在男人意味深长的注视下乱了方寸。本想抬手拂去额前的发,却打翻了手边的茶杯,湿了半边衣襟。男人拿着纸巾帮她擦拭,一招一式,醉翁之意不在酒。她红了脸,落荒而逃。

那一夜,她失眠。脑子里一派兵荒马乱。关于那个钻石男人的传言,她已经有所耳闻。据说,他对女朋友的忠诚度,远不如对一只名牌打火机。是不是因此,她就要放弃唾手可得的优越生活?她不甘心。原本是世俗女子,心里埋藏着星星点点虚荣的火种,一经别人有意点燃,呼啦啦地,便起了燎原之势。坐公交车,住筒子楼,这样暗淡的日子,让她早就厌倦了。她需要改变。

第二天,她向他告别。他一下子愣住,从洗衣的盆里拾起手,下意识地,在裤子上擦来擦去,擦了一身肥皂沬。她知道他的疼痛,不等他说话,便匆匆离开。直到她尖细的高跟鞋声在楼道里消失,他才回过神来。赤着脚,一溜小跑追下去,他喜欢她,他还没来得及说啊!

再一次相见,是在她公司的楼下。她和钻石男友正款款而行,他忽地跳出来,拉住她的胳膊,连声央求,你不要上当,他是骗你的。她一下子恼了,觉得他不该来搅这样的美满局面。就厌烦了,一甩手,冷冷地说道,上不上当,与你何干?神经病。

她如此绝情,他还有什么理由不放手?

放手后,他蹲在人来人往的街上,哭了。她走了很远,心里依然酸酸的,转而,又觉得他太没出息,一个男人,再受伤,也不可以如此不顾颜面吧。

她的好日子,如雨后彩虹,五彩缤纷却转眼即逝。钻石男人的风流韵事很多,她只是其中可有可无的一段。钻石男人的园子里百花争艳,她只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一朵。久而久之,钻石男人就厌倦了,腻烦了。他开始挑剔她。

悔恨如潮水,将她重重淹没。忽然开始想念那个磕磕巴巴的男人,往事如云,化成泪雨,点点滴滴,都是他的好。

在储物间里翻箱倒柜,终于找出那件水蓝色旗袍,它已经褪了色,起了褶皱,她忐忑不安地思量,穿着它去见那个深爱自己的男人,他,还会接纳她吗?

去找他时,每

一步都走得艰难。踏上最后一级楼梯,脚步一个踉跄。最后,人虽然站稳了,旗袍的开衩处,却扯开了半寸长的口子,像被揭开的伤疤,一眼看去,触目惊心。她的勇气瞬间挥发殆尽,一转身,想要退却。不想,他的门豁然打开,是她那声低低的惊叫,被他敏锐地捕捉到了。他悲喜交加,哽呕着,反反复复地说,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那一夜,一如往常,他睡沙发,她睡卧室。

她睡得很沉,犹如流浪的孩子,一路跋山涉水,终于回了家,卸下一身疲惫,万分放松和安稳。醒来时,发现自己随意搭在床头的旗袍,已经被他叠得整整齐齐,抖开来,发现那开衩处的口子已经缝好。针脚有些粗糙,但密密麻麻,一板一眼,看得出,他缝得极认真。来到客厅,却发现他已经离开,饭桌上放着早餐,还放着他写的字条:我出差一星期,谈完这笔业务,或许,我就可以送你一套小房子了。

谈业务?她奇怪。她分明记得,他只是一家公司的库管员,与业务没有丝毫关联。再说,在她的记忆里,他一直沉默寡言,偶尔说话,也是磕磕巴巴,这样的口才,如何谈业务!

她的疑问,在他的同事那里找到了答案。在街上,她与那个年轻女孩下期而遇,因为之前见过,两个人便絮絮地说起闲话。女孩嘴快,说她运气好,遇到他那样的男人,有能力,有魄力,还有情有义。她以为只是客套话,便敷衍道,他哪里有你说的半分好。不料,女孩却反驳道,你不知道他在工作时是多么雷厉风行,在谈判桌上是如何进退自如,就连一向傲慢的老总都被他折服了呢。在她半信半疑时,女孩又说,他被破格调到业务部后,只用一年时间,便坐上了部门经理的位子,成了公司很多女孩的偶像。她吃了一惊,表面上仍然谦虚,笑着说,照你这样讲,他倒像个完人,没有丝毫缺陷。女孩想了想,说,也不是没有缺陷,比如,他太追求完美,对人对事,容不得半点瑕疵。又比如,他脾气太大,某次,就因有人开玩笑,说见过一个傍富的女人长得像你,他就差点跟人家拼命。

原来,在别人面前,他是这样的。

与女孩分开后,她一转身,泪就流了满脸。她终于明白,在她面前,他局促,软弱,委曲求全,甚至不惜落下男儿泪,那一切,都是因为他爱她啊!

编辑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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