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龙富
1791年秋天,他出生在萨里郡纽因顿的一个铁匠家庭,父亲体弱多病,铁铺不得已转让他人而当帮工,从小他就在别人的吆喝声中长大。为了补贴生活,读几年小学就辍学,尚不到12岁他就做报童,次年在一家书店学习。
一天的劳动,大家都是筋疲力尽,唯有他一声不吭地找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在暗淡的烛光下苦读。有时,实在累了,他就用冷水浇头,还用指甲在手上划过,以保持清醒的头脑。渐渐地,他着迷那些奇妙的电的现象,那些化学试验也令他痴迷不已,常常在工作中傻傻地呆立,原来他脑中灵光一闪想出了改善试验的办法。
他看到一些伟大的科学家都有自己的实验室,他也梦想着有一间实验室,可是这对他这个穷孩子又谈何容易?他向来就有一股犟脾气,他向店主要了个小小的空房,布置成实验室,他捡拾着那些别人不要的瓶子等废物,还省吃俭用买一些最便宜的药品,房子里慢慢地堆积如山了。他看了理论书后,遇到一些模型试验,都必须实践。他在昏暗的光线下仔细观察并记录着试验的过程以及结果。他很沉迷于试验的直观感,并为自己能印证前人的定理而欢欣。慢慢地,他下班后的所有时间都用来读书和做试验。这样的日子,他持续了整整8年!
尽管他有时神情专注得似乎在想着什么,带着几分傻气,但他装订书的手艺丝毫也不含糊,而书店在当时的伦敦享有盛名,不少皇家的会员几乎都定点把他们的科技书籍送来装订,而他精湛的技艺也为他赢得良好的人缘。一位叫当斯的顾客就很欣赏勤奋好学的他,见他沉迷于化学试验,就把当时一代化学大师戴维在皇家学院的讲座入场券悉数赠给他。
他欣喜若狂,他曾多么希望读大学,也曾多么希望能聆听大师的教诲和指点,而这一切却那样不期而至,让他几乎不敢置信!
1812年2月的一个晚上,他异常激动地第一次跨进皇家学院的大门,坐在阶梯形的讲演厅里。为了这一天:他拿出几乎所有的积蓄买了一套像样的衣服,买了上好的钢笔和笔记本,准备好好享受这一精神盛宴。他的目光一直盯着讲演厅的入口,终于,戴维出现了!戴维讲座的主题是发热发光物质,他的谈笑是那么举重若轻,那么鞭辟入里,科学竟然能给人如此享受!
他侧耳聆听戴维的每一句话,并飞快地记录,一堂讲座下来,笔记本翻了一页又一页。听完四次讲座,他的厚厚的笔记本居然写满了。戴维带他游览了崇高而神圣的科学殿堂,感受到那里的春暖花开,真正的科学仿佛是一首韵律优美的诗篇,也能散发出一种引人入胜的艺术魅力!由于是现场的记录,字迹难免潦草,他又反复抄过多次,默记于心,出口能诵。他从小就练了一手好字,他想把笔记认真细致地整理在一起,并用精致漂亮的封面装订成册。他有时出神地想,要是自己能成为一个和戴维一样令万众瞩目的科学家,那该多好啊!
只是,科学在那样的年代是属于贵族的,而于他这样贫苦的孩子,无异于痴人说梦!
他又来了一贯的犟脾气,鼓足勇气给当时的英国皇家学会会长班克斯爵士写信,乞求在皇家学院找个工作,即使是打杂也可。他忐忑不安地等着消息,一周过去,却杳无音信。他豁出去了,干脆跑到皇家学院去打听,得到的答复是:“班克斯爵士说,你的信不必回复!”
一下子,他就憔悴万分!但是他想,科学的神圣殿堂应该是向所有向往它的人而开的。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了戴维和蔼可亲的笑容,似乎在频频鼓励:孩子,坚强一些,科学的殿堂就在前方……对,戴维在皇家学院有很高的声望,我何不向他写信试试呢?
于是,他连夜给戴维写了一封书信,还把装订成册的戴维4次讲座的笔记一并寄去,信中他激情澎湃,写满了一个年轻人对戴维的崇拜,写满了一个年轻人对科学的痴迷……
如火般的热情终于开始融化他前进中的冰山,不久,他便被戴维招到皇家学院化学实验室当了自己的助手!
这一刻,他雀跃欢呼!神圣的科学殿堂终于向这一位学徒招手。
他叫迈克尔·法拉第。他在1831年发现的电磁感应现象,预告了发电机的诞生,开创了电气化的新时代。他毕生致力研究的科学理论——场的理论,引起了物理学的革命。据说,戴雏在瑞士日内瓦养病时,有记者问他一生中最伟大的发现是什么,他绝口不提自己发现的钠、钾、氯、氟等元素,却说:“我最伟大的发现是一个人。是法拉第!”
戴维所见的青年才俊何止万千,那么法拉第又是如何为戴雏所发现的呢?对此,戴维也有自己的答案:
一次,他和父亲一起去公园,看见好几只孔雀,其中一只最美,父亲告诉他这就是孔雀开屏,孔雀因开屏而美丽。随即,一只麻雀飞过,也学孔雀呈开屏状,却无丝毫的美感。他问父亲,为何麻雀开屏不美,父亲笑了:世界上从来只有孔雀开屏,首先要做一只孔雀,其次才是开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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