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梅
产妇痛失女婴又遭横祸,三次输错血生命告急
1990年8月6日上午9时许,赵美虹因阵痛袭来,知道自己快要生产了。丈夫李为刚一路护送她来到怀宁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做了B超检查,一切正常。半个小时后,她躺在分娩室的床上,等待着小生命的降临。
时年23岁的赵美虹家住安徽省怀宁县石牌镇,1987年从安庆市轻工业学校毕业后,进了怀宁县食品机械厂当技术员。1989年年初,她与同事李为刚走进婚姻殿堂。大她5岁的李为刚毕业于安徽工业大学,在厂里担任工程师。
8月6日下午5时20分,赵美虹经历一番痛彻心扉的生死挣扎,自然产下一个重达6斤6两的女婴。第一声婴啼,让赵美虹备感欣慰,李为刚则像个孩子一样乐得手舞足蹈。然而,医生告诉赵美虹和李为刚一个不好的消息;女婴在母体内因胎位不正,脐带绕颈长达两周,加上产程过长,出生后心跳和呼吸极为微弱。赵美虹和李为刚哭着恳求医生不惜一切代价抢救小宝宝。然而当天晚上8时许,医生全力抢救也没能留住女婴的生命。
赵美虹哭得死去活来,一直沉浸在悲痛之中,身体愈发虚弱,脸色惨白如纸。
8月7日上午11时许,医生姚丽娟给赵美虹例行查房时,发现她的身体非常虚弱,遂给她验了血,发现她的血色素只有7.6克/升,而女人正常的血色素介于11-15克/升之间。
李为刚急切地问:“女儿没了,妻子眼看着一病不起,这可如何是好?”姚丽娟告诉他:“输点血回去后,再用瘦肉、红豆和动物肝脏等补一补,身体会恢复得快一些。”对于姚丽娟医生的好意,李为刚没有半点犹豫就答应了。
谁也没想到,这次输血,竟然给赵美虹带来了灭顶之灾!
随后是抽血、检验血型。大约一个小时后,姚丽娟给赵美虹输入400毫升的A型血浆。输完血后,赵美虹渐渐感觉到浑身不适,紧紧拉住丈夫的手,连话都说不出来。李为刚急忙喊来姚丽娟,姚丽娟给赵美虹量了血压和心跳后,认为是正常的输血反应。
当天晚上,赵美虹浑身疼痛难忍,尤其是头部像刀切般难受,只得不停地发出撕心裂肺般的呻吟。值班医生闻讯后,给她打了止痛针。赵美虹好不容易“挨”到8月9日上午9时许,浑身不适的症状仍没消除。姚丽娟在检查中发现她的血色素只有4.8克/升,认定她严重贫血,建议继续输血治疗。
很快,400毫升A型血浆输入赵美虹的体内。这一次输血,让她头痛加剧,出现了虚脱的迹象。
当天中午,赵美虹双手紧紧抱住头,哭着对李为刚说:“我真的不行了……”
李为刚安慰妻子几句后,赶紧去找姚丽娟。姚丽娟急忙找内科医生进行会诊,结论是赵美虹严重贫血,应少量多次地输血。随后,姚丽娟给赵美虹进行输液治疗,头痛等症状有所控制。
很快到了8月12日下午2时许,姚丽娟再次给赵美虹输血。当80毫升A型血浆输入她的体内时,她感觉到四肢百骸散了架似的疼痛,先是从床上蹦起来,继而出现血尿、吐血、呼吸困难和神志不清等症状。
“输血后大出血,病人生命体征开始衰竭……”姚丽娟见势不妙,一连给赵美虹开出了三份病危通知书。
李为刚发疯似的抓住姚丽娟,咆哮道:“如果我老婆有个三长两短,我要找你拼命!”
怀宁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孙向东闻讯后,以最快的速度召集妇产科、血液科、血库和重症室等科室负责人进行会诊。这个奇怪而棘手的病例,将大家难住了,谁也不知道该从何下手。
见赵美虹命悬一线,院方拿不出有效的救治方案,李为刚急得满头大汗,他以近乎哀求的语气对姚丽娟说:“你们救不了人,快快将我老婆送到大医院抢救吧……”
姚丽娟随即将这一情况向孙向东副院长作了汇报。孙向东沉吟片刻后,说:“病人都这个样子了,哪能经得起转院的颠簸?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从大医院请专家前来诊断,弄清病因,然后对症下药。”
辗转求医终见曙光,午夜梦回何时做妈妈
8月12日下午4时许,安庆市立医院妇产科汪艳、张曦等专家赶至怀宁县人民医院。当时,赵美虹已处于昏迷状态,病情进一步恶化。
汪艳、张曦等专家会诊后,认为赵美虹的症状是急性溶血性输血反应,怀疑由输入血型不合的血浆而引起,建议重新鉴定血型。
很快,怀宁县人民医院给赵美虹找到了“病因”!她原本是B型血,化验室的周剑春医生检验血型时出现了偏差,将她当成A型血。值班护士李景宜在未进行核对的前提下,先后三次累计从血库里提取880毫升A型血浆,输入到她的体内。因两种血型的抗原、抗体都不同,输错血型的血浆在患者体内引起抗原反应(即大量的血细胞被破坏),从而影响血液原有功能,轻则血色素下降,生命体征不稳定:重则发展成肾功能衰竭,从而导致死亡。
李为刚惊呆了,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输入到妻子体内的“救命血”竟然成了“夺命血”。对此,孙向东诚恳地表示歉意,说医生以治病救人为己任,出错不是故意的,希望李为刚能面对这一现实。
医生随即给赵美虹注射红细胞,并进行输液治疗,大量甘露醇、利尿剂进入她的体内当天夜里,李为刚守在妻子的身旁,没敢合眼,心一直悬在喉咙口。
8月13日早晨7时许,赵美虹终于闯出了“鬼门关”,李为刚这才长舒了一口气。
在医院里治疗一周后,赵美虹的头痛症状有所好转。然而,没过几天,赵美虹下体突然出血不止,腹部随之疼痛起来,像针扎一样难受。孙向东副院长再次召集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会诊,发现其子宫下段出现了裂伤。
此后一个月内,姚丽娟等妇产科医生通过宫腔镜给赵美虹做了三次刮宫手术,将其子宫内的胎物残留予以清理,这才止住血。
可是,间歇性浑身疼痛的症状,并没有放过赵美虹。望着身体虚弱、烦躁不安、情绪多变的妻子,李为刚心疼得直掉眼泪,不知下一步该怎么办。
在好心人的提醒下,李为刚找到孙向东副院长,要求将妻子体内的血液恢复原状。孙向东摇头说:“没办法恢复。一个成年人的体内大约有4000至5000毫升血液,给赵美虹输错的800多毫升血浆毕竟是一小部分,所产生的溶血反应经过治疗是完全可以消除的。”
李为刚问何时能治好妻子的病,孙向东称,医院一定会想办法治好赵美虹的病,不会丢下她不管。李为刚只能将希望全部寄托在后续的治疗上。
很快到了1991年春节后,赵美虹的身体仍没康复,出现了寒战、尿少、低血压、面色潮红等症状,连下床走几步路都摇摇晃晃,感觉非常吃力。屋漏偏逢连阴雨,赵美虹因病假时间过长而下岗。李为刚为照顾妻子,只能请了长期事假。
“虽然院方答应是免费治疗,但总不能让妻子无限期地躺在医院里
吧。”想到这里,李为刚向孙向东提出去上海的大医院检查、治疗。
一周后,怀宁县人民医院同意赵美虹转至上海瑞金医院,并表示相关费用由院方承担。李为刚当即带着妻子来到上海,住进了瑞金医院。该医院血液科专家针对赵美虹因输错血所产生的后遗症,通过血液回收机等高科技设备对其全身的血液进行过滤、分离、清洗和净化,以消除体内所产生的“抗体”。
在上海期间,李为刚为了给妻子讨回一个公道,多次打电话同怀宁县人民医院及卫生局领导交涉,要求对赵美虹输错血一事作医疗事故鉴定。对方表示会认真调查处理此事。
1992年9月初,怀宁县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赵美虹产后输错血事件为二级乙等医疗责任事故。怀宁县卫生局分别给予该县人民医院化验室医生周剑春、妇产科医生姚丽娟及值班护士李景宜以行政记大过、记过及警告处分。
赵美虹得知这一消息后,心情舒畅了许多,身体状况日渐好转。转眼到了1993年5月初,赵美虹的身体不适症状完全消失。怀宁县人民医院领导闻讯后,专程派人派车赶至上海瑞金医院,给赵美虹结清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30039.9元。随后,李为刚给赵美虹办理了出院手续,夫妻俩乘坐怀宁县人民医院的专车返回老家。
5月25日,李为刚和赵美虹在怀宁县卫生局领导的主持下,给这起医疗事故画上了句号。夫妻俩与怀宁县人民医院达成书面协议,由医院一次性补偿赵美虹2500元,营养费、误工费和今后的医疗费等费用7500元,共计1万元:今后双方不得再有任何异议。
此事告一段落后,李为刚和赵美虹如释重负。没多久,李为刚在怀宁县水泥厂觅得工作,而赵美虹则留在家里静心调养。
就在夫妻俩准备要个宝宝之际,赵美虹的身体出现轻微不适的症状,风一吹就感冒了。等去医院把感冒治好,突然又全身乏力……尽管如此,赵美虹还是一直盼着做妈妈。
1994年阳春三月,李为刚特地带着赵美虹来到合肥市的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省妇幼保健医院等大医院检查,医生均认为她的体质较为虚弱,目前不适宜怀孕。赵美虹急切地问,自己何时可以怀孕。医生告诉她,等身体调养到第一次生育之前的状态就可以了。
“不孕症”祸起当年血祸,赢了官司“回馈”宝贝养女
到了2003年8月初,36岁的赵美虹突然发现自己停经了。她以为真的怀孕了,就向李为刚报喜。李为刚拉着她去怀宁县妇幼保健医院检查,根本没有怀孕的迹象。
为了圆妻子心中的那个生儿育女梦,李为刚考虑再三之后,拿出家里仅有的3000余元积蓄,与赵美虹抱着一线希望来到上海瑞金医院求医问药。
经诊断,赵美虹患上了脑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至此,她才找到自己10年不育的病根子!原来,她因产后大出血、休克时间过长,引起脑垂体出现血液供应障碍、脑垂体组织缺血坏死,导致卵巢功能减退及子宫、乳房萎缩等一系列极度衰弱的症状。而对于今后能否怀孕,医生表示要作进一步的检查。
后续的检查结果,对赵美虹和李为刚来说,不啻于当头一棒!医生说,赵美虹患上了继发不孕症,服用激素类药物可以恢复例假,并防止乳房和子宫进一步萎缩,但对生育无补。这意味着她这辈子再也做不成妈妈了!
赵美虹欲哭无泪,李为刚心急如焚地问医生:“赵美虹所患的怪病与10多年前三次输错血的医疗事故有没有必然的联系?”医生查阅相关医学资料后告诉李为刚:输错血与病人患上脑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输错血有可能加重脑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从而造成“无法孕育宝宝”这一恶果。
从上海回到家里后,赵美虹越想越觉得失落,常常以泪洗面。李为刚决定向当地民政局申请领养一个女儿。赵美虹同意丈夫这样做。
2003年12月,李为刚和赵美虹一起去怀宁县计生办开出婚育证明,然后带着相关医学鉴定材料向县民政局提出领养申请。
经两三个月的奔波,李为刚和赵美虹如愿从怀宁县福利院领养一个3岁的孤女,给她起名为“李晓荷”。随后,夫妻俩忙着找律师、写诉状,并肩踏上了漫漫维权路。
2004年8月16日,赵美虹和李为刚一纸诉状将怀宁县人民医院告上了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院方先后三次输错血导致“继发性不孕症”为由,要求赔偿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医疗赞等共计270874元。很快,法院受理此案。
2005年1月14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怀宁县人民医院作为被告方,辩称原、被告双方在1993年所签订的“调解协议书”中,约定这起医疗纠纷的处理到此终结,不再主张其他的权利。该医院副院长孙向东强调说:“我们认为这个诉讼时效已经过期了,毕竟是十几年前的旧事。”
赵美虹和李为刚辩称道,1993年之所以与肇事医院签订协议,是因为那时自己和肇事医院都认为输错血所引发的急性溶血性输血反应能治好,根本没有想到会影响到今后不能孕育新的生命。法院最终认定,案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1月25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怀宁县人民医院赔偿赵美虹后续治疗费5.4万元。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不服判决,皆上诉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以原审认定事实不清为由,发回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2006年7月20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此案。在庭审期间,双方围绕诉讼时效与伤残等级这两个争议焦点进行了辩论。随后,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进行相关鉴定。2007年4月12日,该中心作出鉴定:赵美虹所患的脑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及继发性不孕症,为四级伤残。
2007年5月28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重审判决:怀宁县人民医院赔偿赵美虹残疾生活补助费136184.79元、精神抚慰金19454.97元。因原、被告双方均不服重审判决,皆上诉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12月28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怀宁县人民医院在对产妇赵美虹输血治疗过程中,违反医疗规范,致其身体受到损害,应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省高院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2008年6月初,赵美虹和李为刚终于从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拿到了15万余元的赔偿金。
编辑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