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嘉林
随着我国与国际市场的不断融合,主动为自己的出口产品上保险的企业越来越多,但是跟我国已经很大的出口规模相比,购买了产品责任险的出口产品还只是冰山一角。在目前全球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出于各种考虑,不少企业开始重视投保相应险种,“省水省电但不省保险费”。
最近才刚投保出口产品责任险的某生产漏电保护安全电器的企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该企业主要出口北美市场,由于拥有自主品牌,2009年的生产规模不仅不会降低,反而还会扩大。过去,该企业并未重视产品责任险,但是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企业负责人逐渐意识到转移责任风险的重要性。于是在2009年,客户为其产品投保了数百万美元限额的产品责任险。
美亚保险广东分公司有关专家表示,出口企业购买产品责任险的好处多多:首先表现在财务上,万一发生承保的索赔事故,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款,以防因为意外事故导致资金短缺,影响企业经营的稳健性。另一方面,在发生赔案的时候还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服务,比如跟受害者沟通协商、请律师、到法庭抗辩等。但这种抗辩服务并非每家保险公司都会保证提供,例如美亚保险的产品责任险保单就明文规定保险公司对承保事故是负有抗辩义务的。这种服务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尤为关键。因为中小企业对国际市场的社会和司法环境普遍不熟悉,在海外也很少有分支机构,因此,万一出现海外消费者索赔,他们的处理能力就非常有限。如果有像美亚这种国际大公司的支持,将会最大限度地提高他们处理海外赔案的能力。
企业对于产品责任险存在误区
目前,企业对于出口产品责任险存在的最大误区是“只有质量差的产品才需要投保”。责任风险并不都是由产品质量引起的,事实上风险是无处不在的。无论生产过程多么严格,产品都不可能100%完美。在实施严格责任的美国等地情况更是如此,即使你的产品没有缺陷,但如果事故的发生跟产品有关系,法院往往也要判决产品的生产商负一部分责任。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个11个月大的婴儿淹死在水桶中,事故调查发现产品为普通水桶,并无异常,产品的警告标志贴在明显的位置,标志清晰而文字表述清楚,受害人的监护人本身可能存在疏忽,但最后水桶制造商还是不得不花了巨额费用进行和解。所以说,产品责任险对生产企业而言,尤其是自有品牌企业来说,是非常有必要的。
第二个误区是“一旦买了保险,企业就可以对产品质量撒手不管”。一方面保险公司给每宗业务的费率,是根据企业本身的管理水平以及产品的风险大小而定。如果企业重视生产管理,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不断提高,他们续保的时候就有了跟保险公司讨价还价的本钱。相反,如果在投保后企业对生产管理有所松懈,导致了产品责任的事故,这样在来年的续保中,其续保费率就有可能被提高甚至被保险公司拒保。另一方面,每份保单的责任限额是有限的。如果产品的质量真的很有问题,导致多宗索赔事件,在保单限额用完后,他就要独自面对索赔的窘境。
“产品责任险”和“产品质量保险”不可混为一谈
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其承保由于产品质量的问题,客户需要退货或重新置换新产品,而让生产商蒙受旧产品的损失,其赔偿金额的计算基础是产品本身的价值。而产品责任险的保险标的是一种法律赔偿责任,是承保由于产品引起的第三者的损失,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其赔偿金额的计算基础是法律规定的赔偿金额。
从两者的区别不难看出,产品责任险对生产商而言更加重要。因为产品质量所引起的损失是可控的。比如一台价值80美元的热水器,如果由于质量不佳需要退货,客户也只是损失80美元。而产品责任所导致的风险却是无法估计的。一支1美元的铅笔,可能导致100万美元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