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德 王 蓓
[摘要]对大众传媒与化解社会风险之间相关性的研究表明,充分利用传媒的作用,有利于消除各种隐性或显性风险,缓解社会张力,促进社会和谐。政府对其积极作用应加以合理利用,通过议程设置掌握话语主导权,使大众媒体尽力避免传递、扩散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造成心理恐慌的风险信息。并通过完善现有法规、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等措施对大众传媒进行合理监管。
[关键词]大众传媒;社会风险;和谐社会;风险化解机制
[中国分类号]G20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09)01-0029-03
进入20世纪以来,越来越多的风险出现在人类社会中。1986年德国著名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首次使用“风险社会”的概念来描述充满风险的后工业社会,并提出“风险社会”理论。此后,有学者预言人类社会已经进入到“风险社会”,中国不少学者也开始关注这一问题,尤其是2003年的“非典”过后,相关研究更是取得了较大进展。众所周知,大众传媒的产生与发展对人类社会有着重大的意义,尤其是在大众传媒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社会的运行与发展都是无法绕开大众传媒的,因此在探讨社会风险问题时也不能离开大众传媒这一重要因素,正如贝克所言:“全球风险社会各种灾难在政治层面上的爆发将取决于这样一个事实,即全球风险社会的核心涵义取决于大众媒体,取决于政治决策,取决于官僚机构,而未必取决于事故和灾难所发生的地点。”这说明大众传媒与社会风险之间具有密切的关系。不仅如此,由于大众传媒特有的功能所决定,其与社会风险也是息息相关的,因为按照发展传播学的观点,“传播系统是整个社会系统发生变化的晴雨表和推进器。”因此,在化解社会风险,推动社会健康发展,巩固改革开放的胜利成果方面,大众传媒显然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对此加以探讨,既具有现实的理论价值,又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
一、社会风险的表现形态及其影响
研究大众传媒在化解社会风险中的作用,首先必须对社会风险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我国有学者认为,社会风险是一种将导致社会既有运行机制和稳定局面遭受破坏的不确定因素,其核心特质为一种导致社会危机与社会冲突的可能性,在共时态上表现为一种社会不安状态,在历时态上表现为一段持续发展过程。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地区,社会风险的表现形态和对人类社会产生的影响是有所区别的。
经济高速发展、社会转型期的特点以及出现的利益严重失衡等使现阶段中国社会的矛盾日益凸显,从而在更广泛的层面上增加了社会风险,无论是政治、经济还是社会、生态等等,各个领域都存在着许多风险。从历史的角度看,社会风险是任何时代的任何社会都无法完全避免的,因此我们可以看出社会风险是客观的、普遍的和永恒的,甚至可以说社会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发展与进步所要付出的必然代价。虽然由于社会风险的来源广,类型多,其表现形态也是复杂多样,但是每个时代的社会风险基本上都由传统风险与现代风险两大类构成:
传统风险是伴随着人类社会而产生和发展的。在传统社会中,社会风险更多地表现为显性风险。疾病、瘟疫与自然灾害等从来都是危及人类生存的几大风险。现代医学与科技的发展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传统风险转化成更严重的社会危机的可能性,但是仍不能完全避免。
现代风险是任何社会发展都必须付出的代价之一。纵观现代社会的风险,我们可以将其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传统风险在现代社会的变形。如一直威胁人类生存的自然灾害、疾病、瘟疫等。这类风险在现代社会会产生一定的变形。现代社会人们利用自然资源的效率随科技水平的提高而提高,然而人类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传统的自然风险变形后具有了更大的破坏性。此外,现代社会人员流动的加快也加剧了传统风险蔓延的速度,扩大了风险的影响范围。
第二,现代社会特有的风险。与传统社会不同,现代社会出现了许多新的风险。首先是经济风险。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与国、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这虽然有利于经济快速发展,但也加大了经济风险产生的可能。200g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导致经济衰退就是明显一例。其次是科技风险。科技的进步给人们的学习、生活、工作带来方便,但其负面效应同样不容忽视。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科技进步的成果,原子弹在广岛和长崎显示了无与伦比的威力,由此直接导致战后世界各国成立了诸多科学研究的新机构并辅之以巨大的财政支持,科技进步成果的军事化倾向因此日益突出。再次是社会风险。社会转型时期,原有制度相继废除,新的制度尚需完善,自然会孳生一定的社会风险,如贫富差距扩大,腐败现象严重等。
当今社会两种风险并存无疑给社会的发展带来了更大的不利影响。
二、大众传媒在化解社会风险中的作用
社会风险的存在一方面阻碍了社会的良好运行与发展,另一方面,人类在寻找化解风险的方法的过程中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更深的层面上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比如,法律和社会保障就是化解社会风险的重要方式。在一个大众传媒高度发达的信息社会中,凭借其独有的优势,大众传媒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社会发展与运行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因素。因此,大众传媒对于化解社会风险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1.大众传媒化解社会风险的必要性与可能性。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是当今最重要的大众传播媒介,它们的存在和发展,使得各国新闻传播领域在多元化的基础上会更加适应社会的需要,其中就包括对社会风险的化解。
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使社会和大众对媒介的依存度越来越高,人们更容易体会到大众传媒对社会发展以及人类生存的意义。为了社会及自身的发展,大众传媒有必要参与化解社会风险。在化解社会风险的过程中,“上情下达”与“下情上达”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大众传媒无疑是最理想的桥梁与中介。
在信息社会,大众传媒的作用得到了强化。就新闻与媒介的关系看,媒介是新闻的荷载者、展示者和传递者。在新闻传播过程中,传授双方需要通过媒介得以交流和沟通。媒介是人们认识、交流、联系外界的现实窗口。与其他方式相比,大众传媒在传递信息的速度以及覆盖范围的广泛程度上具有独特的优势。因此,相关部门不但可以利用大众传媒在短时间内将出现风险的状况告知公众,而且可以通过媒介传授防范风险的方法,以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
“知察权”是媒介的权利之一,通过行使这一权利可以了解并监督有关部门对风险所造成损失的补偿情况。2001年“广西南丹透水事故”的真相大白于天下并最终得以解决,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人民日报记者不惧危险,行使记者的“知察权”,深入现场采写,揭露事件真相,从而减少了这一特大事故的瞒报在一段时间内给人们心灵上造成的创伤和恐惧,维护了社会稳定。这是大众媒体主动化解社会风险的一
个较早的成功案例。
2.大众传媒在化解社会风险中的积极作用。一是及时传递信息。人们接触新闻媒介,首要目的是为了获取有用的信息,了解客观世界的变化。新闻媒介是依赖“沟通情况,提供信息”而生存的。大众传媒最基本的功能就是为人们提供各种各样的信息。首先,当某一社会风险尚未引起人们注意的时候,大众传媒可以将有关情况予以传播,使大众及时了解情况,做好相应准备。其次,在风险爆发的时候,社会上可能产生各种流言和小道消息,这些消息泛滥会引起群众大范围的恐慌,它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有时甚至超过风险本身。大众传媒及时传递真实的信息将有助于消除流言的扩散,避免新的风险产生。2002年11月16日中国广东佛山发现第一起后来被称为SAPS的病例,当时很少有媒体对其进行报道,甚至当2003年2月初,SARS疫情在我国广东省进入发病高峰的时候,媒体在此方面的新闻报道显得依然缺乏。首姓对这种疾病的传染途径、发病症状等问题几乎处于“无知”状态,这也是“非典”在广东甚至全国蔓延的原因之一。3月12日世界卫生组织正式发出一些地区出现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这一流行病的全球预警,而我国的香港、北京等地也爆发了疫情,这时社会上有关“非典”的流言和小道消息迅速增多,百姓几乎处于一种恐慌的状态中。我们知道,当今社会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大众传媒,但是当大众传媒提供的信息无法满足公众的需求时,人们就会轻信各种各样所谓的“小道消息”。直至2003年4月,各大媒体才纷纷加大有关“非典”情况的报道,中央电视台开始在每天下午现场直播卫生部的疫情通报。一些地方媒体和网站还开设了“非典”专栏,播出相关新闻和预防“非典”的卫生常识等。大众传媒在成功战胜非典的过程中起到的作用是不可否认的,但是,对于“非典”爆发初期大众传媒所表现出的“集体无语”更是值得反思的一个问题。
二是有效进行宣传。“进行宣传,整合社会”是大众传媒的又一重要功能。在我国,大众传媒虽然越来越注重经济效益,但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媒体始终应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适时适量地对大众进行宣传,可以有效缓解社会矛盾。此外,大众传媒还是化解结构性风险的有利工具。结构性风险是指由于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利益与价值的多元化,使社会族群统一的纽带弱化,社会快速运动而产生的巨大离心力,使部分族群被甩出社会整体结构之外,从而使族群由于撕裂而产生对抗,这种对抗过程就蕴含着巨大的社会风险。对于这类社会风险的化解,关键在于找到一个合适的纽带来克服社会离心力,大众传媒的传播特点恰恰使其可以成为理想的中介机构。
三是舆论监督与知识传播。这是大众传媒的另外两个功能。一方面,媒介通过监督公众行为,可以及时发现并制止其有可能引发社会风险的不当行为,而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则有利于促使政府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有效地化解社会风险。2008年5月12日,我国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8级大地震,地震发生以后,全国人民都将目光投向了汶川灾区,很短时间内,国内外的许多企业、普通公民纷纷通过红十字会、民政部等有关部门捐款捐物,国家审计署每天也通过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公布救灾款项、物资的相关情况,通过对救灾款物的审计发现的违规事件更是及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中国工商银行绵阳涪城支行用“抗震救灾特别费”为该行职工购买名牌运动鞋一事的影响正是在媒体的监督下,才没有向更坏的方向发展。同时也给其他单位和部门敲了警钟,防止出现更多类似的违法违规现象。另一方面,媒介可以将防范与化解风险的知识传递给受众,提高公众应对社会风险的能力。同样是在汶川大地震中,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的系列节目《科学面对地震》、《地震的震级和烈度》等,对公众进行了很好的科普宣传,让人们能够科学地面对地震及其带来的影响。少儿频道制作播出的《受灾地区学校大营救》、《抗震小英雄》等专题节目,更是对青少年的安全自护具有积极的教育意义。
3.大众传媒在化解社会风险中的消极作用。从大众传媒的“议程设置功能”看,大众传媒在现代社会广泛渗透,媒体对一些问题报道的态度会影响人们的重视程度。如果某一问题本身所具有的风险与其被媒体报道的真实程度并不相一致,那么大众传媒无疑会起到放大社会风险的效果。在一个社会危机事件产生以后,传媒的过度介入,往往会使危机向更坏的方向发展。
此外,一些不负责任的大众传媒由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认真核实消息来源,甚至有意制造传播虚假新闻,也成为大众传媒有可能引发社会风险的原因之一。2006年7月19日,《信息时报》刊出的标题为“广州市面出现注水西瓜”的假新闻说,广州市场上出售的西瓜被不良瓜贩注水甚至注入红药水,造成了广东、河南两省部分地区的西瓜卖不出去,给瓜农造成严重损失,扰乱了社会秩序,产生了很不好的社会效果。
三、合理监管大众传媒,完善风险化解机制
与其他社会组织不同,大众传媒特有的社会功能使其具有强大的力量,因此,对大众传媒的具体监管措施也必须考虑其媒介运行的规律。
1.掌握话语权,主动为媒介设置议程。除了突发危机事件,社会风险从产生直至转化成更严重的社会危机都要经历一个过程。“环境守望”是媒介的基本功能之一,通过收集、加工、传递信息,媒介实现了对社会环境的监测,及时获得相关信息是大众传媒发挥环境监测功能的基础。因此,对于有可能影响到社会公众利益的社会风险信息,大众传媒必须及时、准确加以传递,只有这样才能为化解社会风险提供帮助。然而这些年我国的大众传媒有时甚至成为风险扩张的“助推器”,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政府没能主动充当媒介的信息源,丧失了有利的话语权,造成媒介信息来源混杂,真实程度低,并最终放大社会风险。因此,掌握话语权,控制信息源是政府管理媒介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不但应体现在日常的信息发布工作中,对于危机时期的信息传播更显重要。首先,政府与媒介之间保持信息渠道的畅通,为媒介提供充足的信息,并保证媒介及时有效地将信息传递给公众,这样就对社会风险起到了一定的预警作用。其次,在突发危机事件时期,政府必须积极主动指导媒体,甚至在必要的时候利用权威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因为这一形式不但对政府有利,对媒体和公众同样是有益的。对媒体而言,参加新闻发布会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得权威而时效性强的信息,提升自己在受众中的可信度;对于身处社会风险之中的公众而言,政府的新闻发布会可以澄清困惑,攻破谣言。从而避免在公众中出现不必要的恐慌;再次,对政府而言,可以为媒体和公众设置议程,控制信息内容,从而对媒体实现有效管理,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2.完善现有法规,依法监管大众传媒。新闻自由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传递信息是大众传媒的基本职责,对于社会风险和社会危机事件而言,大众传媒的参与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但是媒介介入风险和危机事件传播的时间和方式却显得
十分重要。因为,从实践层面看,危机中媒介管理的核心问题就是在合适的时机,由合适的人向媒介发布合适的信息。这就是说在化解社会风险的过程中,大众传媒传递的信息并不是越快越好,传递的内容更不是毫无选择的。危机时期的信息传播与平时不同,大众传媒的表现在很大程度上会对政府化解风险、解决危机的效果产生直接的影响。这些都取决于大众传媒在风险时期和危机事件中报道的方式、内容,也就是媒介为公众怎样设置议程、设置什么议程。最近几年,我国先后颁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虽然对突发公共事件时的信息传播做了一些规定,但仍有不足之处。因此,有关部门应在实践中予以完善,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来有效监管大众传媒。
3.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媒介从业人员素质。大众传媒的报道内容、报道方式等的不恰当是媒介在危机传播中产生消极影响的重要原因,但是我们应该看到,这些只是表面现象,而最根本的原因除了相关规定的缺失以外就是大众传媒从业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在风险和危机事件的传播过程中,有些记者尽职尽责,不怕困难和危险及时准确地传递信息,但也有记者不恪尽职守,道听途说,捕风捉影,故弄玄虚以吸引眼球,或者刁难处理危机的相关工作人员,干扰对事件的处理。这不但不利于风险的化解,反而可能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管理大众传媒,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对大众传媒的从业人员进行有效监管,使他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使大众传媒趋利避害,发挥积极作用,能够自觉而更加有效地化解社会风险,进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结语
从某种程度上讲,社会风险的产生、影响、解决等都与大众传媒有关。因此,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及时传递信息、有效进行宣传、进行舆论监督与传播知识等功能和优势,就能使其在化解社会风险的过程中起到积极的作用。政府必须针对大众传媒的行业特点,主动掌握话语权,为媒体设置议程,避免由于媒体的不负责任而产生新的风险。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当前及今后很长一段时期的任务,因此,政府对媒体的管理也离不开完善的法律法规,依法监管大众传媒不但有利于化解社会风险,而且是建立风险化解机制的必要条件。
[责任编辑:孙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