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过密化”与共和国历史

2009-03-16 09:57翟一达
天涯 2009年1期
关键词:过密工业化历史

美籍历史学者黄宗智先生对中国抱有良好的感情,他曾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出版过两本重要的著作《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这两本书的英文原版相继荣获了1986年美国历史学会费正清奖和1992年美国亚洲学会列文森奖。二书的中译版前后也由中华书局出版并多次重印,在国内外学术界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与争辩。黄宗智先生在这两本专著中有意地拓展了人类学者格尔茨研究爪哇农业时提出的“过密化”概念(Involution,又译为“内卷化”),自成体系地提出了研究中国小农经济的“过密化”理论。尽管在“过密化”概念的精确定义上存在疏忽,但仍不失为该研究领域中知识的增进和积累做出了重要贡献,并且延续、发展了恰亚诺夫对小农经济研究的不同于西方形式主义经济学的另一重视角(恰亚诺夫,《农民经济组织》,萧正洪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

黄先生不远万里,从美国UCLA荣休后接受了中国人民大学“长江学者”的教授聘任,专程到中国内地开办名为“中国社会、经济与法律的实践历史研究”研修班,至今已有两届。他对中国三农问题抱有持续的兴趣,在这方面多有论述出版。他所关注的中国农业“过密化”现象是指:在人口压力下农户对单位面积的土地投入大量密集型劳动,以单位工作日劳动生产率和报酬下降为代价而获得总产量的提高。密集化劳动的投入既可以是耕作方式的集约化,也可以是转向种植劳动密集型作物,如棉花、蚕桑。这种小农经济的过密型增长并不会带来生产力的质性突破,中国农业长期停留在糊口水平,是一种“没有发展的增长”。以家庭作为生产和消费的集合单位,小农家庭普遍能够接受低于市场工资的报酬,农业生产日趋劳动密集化,在长期的历史中,农户通过农业和家庭手工业或雇工两柄拐杖维持艰苦的生活。黄宗智先生接受了恰亚诺夫关于小农生存经济的实体主义理论,反对用资本主义企业的模式来分析中国小农经济行为。同时,他也认为小农为了生存而推动的过密型商品化并不会导致经济的发展,过密型商品化没有带来资本积累,也决然不会促进所谓资本主义的发展。这样的过密型增长在中国历史上长期蔓延,一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才首次出现了“去过密化”的趋势。伴随着这两本著作的中译本出版,国内近十五年来对“过密化”进行了激烈讨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知识界对“去过密化”的忽视,其实后者本身承载的历史与现实厚重,就值得我们为其倾注心血。

要说“去过密化”,我们最好将“过密化”的影响因素先做探讨。在我看来,“过密化”问题涉及到两个因素的影响。一是人口因素。人口增长产生的源源不断的劳动力供给,加上农业生产家庭化过程中妇女、儿童等辅助性劳动力的使用,造成了农村人多地少和过剩劳动力支撑下的过密化农业。第二个影响因素是生产力水平。这与农业现代化过程中的机械化、良种选育、灌溉设施修建、肥料使用有关。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可以较大程度地增加总产量,使得农业的“去过密化”有可能的得以实现。之所以说是“有可能”而非“必然”,原因如上所说,“过密化”是由两个因素共同影响。人口增长对生产力提高而负向所起的“消解作用”不能不给予考虑,共和国集体化时期就陷入了这一境况。只有在农业从业人口下降的同时,生产力水平提高保证了稳中有升的农业总产量时,“去过密化”才有可能实现。无论是讨论“过密化”还是“去过密化”,建立以上两个因素的沟通都是必要的,只有把它们抽离出来置于眼前,给予聚光,才能更好地把握其间及其背后的关系。这一点是我与黄先生对“过密化”理解的不同之处。我同意他对人口压力作用下劳动密集投入的分析,我要加入的内容在于农业机械化、现代化中资本积累与现代生产要素投入的作用,而这一点正是舒尔茨派经济学家所强调的因素。

如此看来,说中国“三农”问题解决的出路在于农业的“去过密化”,其实背后包含了复杂的关系与体系,对“去过密化”这一概念更可行的一种理解方式是把它视为一种描述性的指标而非决定论的关系。也就是说,中国农业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和农村的繁荣其结果表现为“去过密化”的事实。而实现“去过密化”本身却是由一套复杂的关系与体系决定。

上世纪八十年代,乡村工业化造就了大量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就业。至1992年乡镇企业共吸收农村劳动力一亿人,大规模地减少了长期堆积在农业生产上的人口数量,这就使得农业领域单位工作日的劳动生产率和报酬的上升成为可能,促使了“去过密化”的产生。乡村工业化成就了“去过密化”的实现,在中国提出以“工业下乡”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是费孝通,这可见于他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写作的博士论文,后来成书为经典的著作《江村经济》。历史之巧合,苏俄的恰亚诺夫在研究俄国的小农经济稳固性时,提出的发展途径也是纵向一体化的合作集体化及在此基础上实现乡村工业化。可以说,二人的主张在当时都不是主流,二人也都因自己的学说而受到政治上的牵累,费孝通后来成了“右派”,恰亚诺夫则是死于劳改营中。乡村工业化这一迥异于西方现代化发展的模式,在中国二十世纪最后二三十年竟得以实现。如果按我以上所说,将“去过密化”视为一个描述性的指标,就会认同黄宗智的观点:乡村繁荣与土地产权或生产组织形式的关系并不大。我们知道,“去过密化”在中国历史上长期以私有产权、小农经济为主导的中国农村并未产生。明清时期的商品化也只是加深了这样的“过密化”。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集体化与合作化同样没有改变中国农业的过密化增长。缘何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去过密化”竟得以产生,是什么样的历史契机激发了这样一个“历史性的转变”。若要回答这一问题,重点在于之前所说的事件产生背后“一整套复杂的关系和体系”,其中也涉及如何看待共和国自1949年成立至今的历史。

历史发展中充斥着无数的偶然因素。混沌学讲的“蝴蝶效应”,比喻一只蝴蝶在巴西扇动翅膀就可能在得克萨斯引起一阵龙卷风,这一概念通常被用于气象、金融股票领域。历史上每一个事件的发生,即使是那样的微不足道也可能在与其他因素的相互作用中对历史长期变迁产生深刻的影响。在我看来,这样的影响其作用是正负皆有。既可能是由于偶然因素,事物进入到发展路径中的分岔节点,因结构化的路径锁定作用而长期徘徊不前,难以跃迁,也可能是先前的既定选择在潜移默化地奠定、推动着事物新的发展,起到正向积极的作用。对于后者,我在这里要介绍的历史逻辑叫作“滑道效应”。就如同飞机在起飞上天前需要在陆地跑道上做一段时间的滑行助力起飞准备,“滑道”所起的作用就是为飞机升空做动能积累。至于飞机上天后,又会因新的因素,如航向、风速、云量等重新调整自己的飞行路线。显然,当飞机在天空展翼翱翔之时,总不至于“泯灭良心”地说滑道所做的动能准备对它能够起飞上天可有可无。

甘阳最近提出认识共和国六十年的历史,需要“寻求一种整体性的视野和整体性的论述”(甘阳:《中国道路:三十年与六十年》,《读书》2007年第6期)。我以为,采纳他所说的这种整体性历史框架来分析中国农村经济与社会变迁,既必要也有益。能否说共和国前三十年广义上的“建设”(农业基础设施、政权建设、文化建设)是八十年代农业“去过密化”的起飞滑道呢?如果谨慎检验之,它客观效果上所起的“动能准备”的作用不应被否认。在共和国前三十年大规模的水利建设、政权深入控制农村基层、革命化意识形态的教育、农业现代化及资本化积累等因素提高了农业生产力,农业总产量得到了较大提高(这一事实可以从农业统计年鉴中清楚看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的几年低产可以说是例外)。其中,这一时期现代生产要素的投入是明显的。与舒尔茨强调的在市场引导下小农引进现代生产要素不同的是,国家在农业现代生产要素的引入上发挥了绝对主导的作用。然而,这三十年中农业的现代化并没有带来“去过密化”,人口的剧增以及在集体化的生产组织中,对劳动力配置的刚性模式使农业仍是以“过密”的性质增长,单位工作日的劳动生产率及报酬没有较大改善。一直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乡村工业化的蓬勃发展转移了农村部分剩余劳动力,才使“去过密化”得以产生。这样说来,乡村工业化出现的历史前提可能正是共和国前三十年广泛动员开展的“群众运动式的建设”(这个词在感情色彩上不可避免地含有贬义,因为我们知道太多有关这一方面的低效浪费的例子。在此,我希望能提醒大家注意到它客观上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大规模水利的修建和农村科技推广系统提高了农业现代化水平,农业机械化和资本积累使农业生产力得到了恢复和提高。偏向于城市工业优先发展的政策奠定了充分的技术储备,为后来向乡镇企业的技术转移创造了条件。乡村工业化的兴起与当地基层政权的扶植和能人的作为密切相关,政权建设使国家的威力深入到基层,乡村工业化中能人的培养与关系网络的前期建设都是在共和国前三十年积累的。尤其是乡镇企业前身的社队企业,它的设备、技术和人才保障对八十年代乡村工业化举足轻重(马戎、王汉生、刘世定:《中国乡镇企业的发展历史与运行机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总的来说,如果没有优秀的社队干部、集体化时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工业的发展,八十年代乡村繁荣的景象是不可能想象的。

如果接受黄宗智先生的说法,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农村的兴盛主要是由于乡村工业化和新副业促进的“去过密化”而非农业家庭经营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传统表述”,接下来的问题就要追问为什么乡村工业化一直要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才大规模出现。虽然,我试图努力唤起对共和国前三十年客观历史事实的重新认识,一再强调共和国前三十年的“滑道效应”为之后乡村工业化发展奠定了起飞动能的准备。但这个临界点的突破却是需要一定的历史姻缘。也就是说,大规模的乡村工业化在前三十年的总体性氛围中是不可能出现的(尽管中央领导毛泽东多次个人表态支持乡村工业)。而对这一点的深入探讨也是黄宗智先生本人所未继续进行的。我们知道乡镇企业的前身社队企业,通过运动动员的方式在1958年以后的中国农村轰轰烈烈地上演。其后近二十年中,随着政策的波动,一路走来,坎坎坷坷,并非一帆风顺。但整体上,其发展水平非常有限。在过于强大的意识形态将“姓社”、“姓资”问题植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阶级斗争和贴标签(“以副伤农”、“金钱挂帅”、“方向路线有问题”)的危险附加上当时国家对发展城市工业化的政策导向注定了乡村工业化很难有大的发展,也不可能达到如黄宗智所说的可以实现农业“去过密化”的规模。

尽管有人提出,市场化取向的改革与乡镇企业的勃兴之间并不必然有联系,即使事实真是如此,当年那场“‘无心插柳柳成荫”的壮丽景象也不能不说与当时中国整体性氛围的转变这一“宏观背景”存在关联。如果没有话语形态的转变,没有商品经济流通,没有政治上推出新变革的需要,没有新的分配制度的推行(承包制与新的工资制度),没有新的财政分权化对地方政权的激励,从前制度下的各种行动逻辑及结构只会以复制的形式再生产出来,延续、巩固着昨日的一切。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乡村工业化正是在这一系列偶然因素相互际会同时并存而创造出的特定历史性契机下被引发,“去过密化”才得以实现。尽管我们可以在浩如烟海的关于中国乡镇企业研究的论著中,轻而易举地发现大家频频引用中国领导人对乡镇企业发展的诸如“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最大收获”、“异军突起”等表述,但我这里要谨慎地提醒大家去关注1979年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在这个决定中明确指出“社队企业要有一个大发展”,而且还制定了相关的实施措施:“凡是符合经济合理原则,宜于在农村加工的农副产品,要逐步由社队企业加工。城市工厂要把一部分宜于在农村加工的产品或零部件,有计划地扩散给社队企业经营,支援设备、指导技术……国家对社队企业,分别不同情况,实行低税或免税政策。”1981年国务院颁布的“十六条”肯定“社队企业已经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农村经济发展方向”。1983年党中央的“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社队企业在体制改革中要认真保护,不能削弱,更不能随意破坏;社队企业是合作经济,必须办好,要继续发展”。1984年党中央的“农村工作通知”中将社队企业奉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城市大工业不可缺少的助手”,并要求“各部门要积极指导和扶持”。这一年3月,中央将“社队企业”更名为“乡镇企业”。之后,还出台了更多的支持、扶植乡镇企业发展的措施。啰啰嗦嗦,不厌其烦地絮叨以上细节,我是想要稍稍掸去对乡镇企业“意外发展”的光环,将其嵌入于当时的时代背景。只有敏感观察到日常生活方式和“常识”帷幕下的暗含意义,只有清楚意识到七十年代中后期以来“改革”所营造的新的历史条件,才会理解乡村工业复兴其背后真实的行动逻辑。

肯定跃迁点的出现及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的改革无疑同样也是重要的。对前三十年产生“滑道效应”进行严肃反思与心平气和地承认,是一种历史整体观的体现。同时,意识到并肯定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后期和八十年代以来的调整、变革对乡村工业复兴和“去过密化”的积极作用也是整体性历史观的运用。毕竟,两段时期在实践上是关联及互动的。

九十年代后期至今,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从“离土不离乡”更主要地过渡到“离土又离乡”,原有的过剩农业劳动力在地域间流动而实现非农就业,继续促进了农业的“去过密化”。未来,“去过密化”趋势进一步维持的条件不仅在于非农人口的减少,这要求农业本身的产业升级吸纳一定有用劳动力,以及其他经济部门能够创造出更多的就业岗位和更高的工资吸引空间转移农村劳动力;同时,还在于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和农业生产力的提高,这样才能保证凭借少数的农业从业人口可以生产出总量丰裕的农产品。这两个条件是同等的重要,不要顾此失彼。同时,它们的实现也并非易事,这牵涉政府的相关农业政策以及整个中国国民经济总体的发展状况。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中国目前仍处于世界体系的非中心区域,我们还需要考虑到实现这一目标所受国际因素的影响。

共和国自建立至今近六十年,前三十年与后三十年的景象当然有所不同。看到二者间的差别固然重要;然而,其间的延续性恐怕也是不应忽视的。黄宗智先生也多次提到这一点。毕竟,真实历史的发展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样“截然断裂”。如果将此延续性的视野渗透到中国近六十年发展中,观及诸领域、诸层次中辩证化的延续及变迁,我以为这样的“延续性内核”可以大概分为两方面:一是前三十年的“积极因素”对后三十年所起的助力作用,没有前三十年“滑道”上的动能铺垫,后来的乡村经济起飞似乎不会那么轻松。二是前三十年的“消极因素”仍在后三十年继续存在,至少没有本质上的突破改变。如若再加上后三十年发展中产生的“新消极因素”,二者互相作用,既加强了原有“消极因素”的稳固性,又使“新消极因素”找到了文化上的适应性而得以“繁荣”,问题就更加复杂了。十多年来思想领域一些争辩的起源就在于没有厘清两个时间段延续性内核中的“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以及“新消极因素”的附加。我曾妄测学术视野中对历史生态演进的考察可能更接近于真实,因为它不应随着政治或意识形态轻易地出现“一边倒”。当然,这只是一个理想状态。我们知道任何所谓的“历史事实”中或多或少都有话语操控和权力支配,“真实”本身也具有“不同的认识层面的不同的意义性质”(柏拉图),但至少我们应该尽量地去接近“学术真实”。要做到这一点,就不要执著于为某一理念,为某一个人正名,甚至不惜歪曲事实去做粉饰。黄宗智先生近年大力倡导摆开意识形态纠葛,“走向实践出发”的学术研究,我是赞同的。因此,不带先入为主的理念,努力客观地去认识中国的历史,尤其是共和国近六十年的“总体史”,无疑对我们的今天和未来都是大有裨益。

翟一达,学者,现居昆明。已发表论文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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