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但党员失踪可能存在多种情况:如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死亡;可能已患精神病,流落在社会或被收容;可能存在其他无法解决的矛盾,因而离家回避;可能越境隐身等等。上述不同情况处理的方式也不同。因此,在未弄清其失踪的原因前,可视为特殊情况,其党籍可暂不处理。
(本刊资料室)
党员文摘2009年2期
1《师道·教研》2024年10期
2《思维与智慧·上半月》2024年11期
3《现代工业经济和信息化》2024年2期
4《微型小说月报》2024年10期
5《工业微生物》2024年1期
6《雪莲》2024年9期
7《世界博览》2024年21期
8《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24年6期
9《现代食品》2024年4期
10《卫生职业教育》2024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