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文侯之命》的写作年代与晋文侯评价探析

2009-03-13 08:28陈隆予

陈隆予

摘要:《尚书·文侯之命》是《尚书》周书中一篇重要的历史文献,对其写作年代自汉以来一直存在不同的看法:其一认为《尚书·文侯之命》作于周襄王时,文侯是晋文公重耳;其二认为《尚书·文侯之命》作于周平王时,文侯是晋文侯仇。根据《尚书·文侯之命》所记内容及历史文献和青铜铭文考察可知,《尚书·文侯之命》的行文全是西周金文常用语,由此推断《尚书·文侯之命》应为西周晚期作品。对晋文侯的文治武功应有一个正确的评价,不能过分拔高。

关键词:文侯之命;周平王;晋文侯

中图分类号:K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09)01-0152-04

一、关于《尚书·文侯之命》的写作年代

《尚书·文侯之命》是《尚书》周书中一篇重要的历史文献,对其写作时代从汉以来一直存在两种不同的说法:第一,认为《文侯之命》作于周襄王时,文侯是晋文公重耳(公元前651年-前619年)。《史记·周本纪》和《史记·晋世家》均主张此说。汉代经学家马融也主张此说。刘向《新序·善谋篇》认为:“晋文公时,周襄王有弟太叔之难,出亡居郑。晋侯以师逆王人于王城,取太叔于温杀之。晋侯朝王,王享醴,命之侑。其后三年,文公再会诸侯以朝天子,天子赐之弓矢、鬯,以为伯,晋文公之命是也。”以后清代学者主张此说者不少,如皮锡端《今文尚书考证》坚持襄王命文公之说,力斥平王说之非,晚近吴汝纶《尚书考》、吴闽生《大义》尤坚持襄王之说,亦斥郑玄说之非。第二,认为《文侯之命》作于周平王时,文侯是晋文侯仇。汉代郑玄主张此说,故《书序》说“平王赐晋文侯柜鬯圭瓒,作《文侯之命》”。顾颉刚先生认为郑玄“显然是据《左传》、《国语》、《史记·周本纪》等所载而成此说”。

《左传·隐公六年》曰:“周桓公言于王曰:‘我周之东迁,晋郑焉依。”按隐公元年当周平王四十九年。至隐公三年周平王死,故犬戎杀幽王,平王之立得晋、郑、秦之力。故《国语·郑语》曰:“晋文侯于是乎定天下,故平王赐命焉。”对此,近人曾运乾《尚书正读》、尚秉钧《尚书易解》都作了详细考辨,认为《史记·周本纪》、《史记·晋世家》、《新序·善谋篇》都以《文侯之命》为襄王赐晋文公重耳之命,与书序不合,“于父义和三字尤不可解”。尚秉钧先生也说:“按《左传》昭公二十六年疏引《竹书纪年》云:‘平王奔西申,而立伯盘(即伯服)以为太子,与幽王俱死于戏。先是,申侯、鲁侯、许文公立平王于申,以本太子,故称天王。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周二王并立。二十一年,携王为晋文公(按当作文侯)所杀,以本非逋,故称携王。据此,知当从《书序》,不当从《史记》。”其说甚确。故今采用曾运乾、尚秉钧两位先生之说,并略加考释如下。

今将《尚书-文侯之命》原文录下:

(周)平王锡晋文侯秬鬯、圭瓒,作《文侯之命》。

王若曰:“父义和!丕显文(王)、武(王),克慎明德,昭升于上,敷闻于下,惟时上帝集厥命于文王。亦惟先正克左右昭事厥辟,越小大谋猷罔不率从,肆先祖怀在位。”

呜呼!闵予小子嗣,道天丕愆。殄资泽于下民,侵戎我国家纯。即我御事,罔或耆寿俊在厥服,予则罔克。日惟祖惟父,其伊恤朕躬!呜呼!有绩予一人永绥在位。

父义和!汝克绍乃显祖,汝肇刑文、武,用会绍乃辟,追孝于前支人。汝多修,抨我于艰,若汝,予嘉。

王曰:“父义和!其归视尔师,宁尔邦。用赉尔柜鬯一卣;彤弓一,彤矢百;卢弓一,卢矢百;马四匹。”

父往哉!柔远能迩,惠康小民,无荒宁。简恤尔都,用成尔显德。

以上全文可分为四小段:第一段写周先祖是依靠群臣的辅佐而得安宁,以古喻今,希望当时的周王也能像过去那样得到群臣拥戴,使国家安宁;第二段指出国遭大难及当时国家的困境;第三段对晋文侯辅佐周王室的功劳加以褒奖;第四段写明给晋文侯的赏赐,并提出要求,希望他尽快回去安定晋邦。我认为第四段是最具历史价值之处。

本文虽短,但首尾连贯、层次清析。从文章的内容看,完全可以看出它应是西周晚期的文献。这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得到说明:

第一,《文侯之命》的行文全是西周金文常用语。

1、“王若曰”为金文常用语。陈梦家先生在《尚书通论》第二部《尚书专论》的《王若曰考》中明确指出:…王若曰乃西周晚期较通行的形式,《尚书》中的《文侯之命》亦如此。”又说:“周书中诰命的最后一篇《文侯之命》时代较晚,其内容形式则和《毛公鼎》异常接近。”王辉《商周金文》也指出:“若,代词,如此,这样,在甲骨文、金文中,史官叙述商王所说的话,往往称之‘王若曰,叙述某些有权势的贵族大臣的话,也称之为‘某若曰。于省吾谓‘王若曰即‘王如此说。”

2、“明德”也是金文中常见的用语。如《大克鼎》的“天子明德”、《叔向父簋》中的“显文祖共明德”等。“明德”,《说文》:“明,照也。”《尚书·尧典》疏:“照临四方谓之明。”“明德”即是英明的德行。

杜廼松先生又说:“从目前发现的春秋铜器铭文看,在春秋约三百年的时间里,宣扬‘德的内容少于西周,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奴隶制的衰落。”这同时从反面证明了“明德”也是西周时期的常用语。

3、“亦惟先正克左右昭事厥辟”,“先正”是金文中常见的文字。《毛公鼎》曰:“亦唯先正襄嶭氒(厥)辟。”王辉先生说:“先正,指文、武时代辅弼旧臣。正下一字,吴式芬释襄,孙诒让、杨树达从亡。襄义为襄赞。嶭氒读为统父,王引之说有辅相之义。《尚书·文侯之命》:‘惟先正克左右昭事厥辟大意与此相同。”顾颉刚《尚书校释译论》亦释“先正”为贤臣,释“昭事厥辟”为“明事其君”。

4、“汝克绍乃显祖”。“显”也是金文常见用语。《尔雅·释诂》曰“光也”,又“明见也”。古人常尊死去的祖父母为显祖、显考、显妣。

5、“用会绍乃辟,追孝于前文人。”顾颉刚先生说:“称祖先为‘先文人、‘前文人为周人习称之语例。”又说:“《积古斋锺鼎彝器款识·追敦》云:‘周追孝于前文人,知‘前文人三字为周时习见语。”“于省吾《新证》补充了重要金文及文献资料云:《俦儿锺》‘以追孝先祖,《兮仲锺》‘其用追孝于皇考巳伯。‘追孝二字金文习见,乃古人语例。《诗》‘文王有声,通追来考,《礼记·祭统》‘祭者所以追养继孝也。”

6、“用赉尔柜鬯一卣;彤弓一,彤矢百;卢弓一,卢矢百;马四匹。”这些用语也是金文常见的。如《宜侯矢簋》“彤弓一,彤矢百”。彤指红色。《说文》日:“彤,丹饰也,从丹从乡,乡其画也。”卢通旅,指黑色。孳乳为黑卢。《宜侯矢簋》有“卢弓十,卢矢千”。《说文》曰:“齐谓黑为黑盧”,“盧”异体作旅,见《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7、“卣”,盛酒器,专盛柜鬯酒,为金文中常见器物

名称。如《大盂鼎》铭有“赐女鬯一卣”。这里是将“卣”用作量词,“鬯一卣”即一卣柜鬯酒,与本文同。

从以上《文侯之命》的词语均为西周青铜器铭文的常用语来看,可以断定《文侯之命》应为西周晚期的作品。对于这一问题,我们还可以进一步从《文侯之命》所叙述的历史内容得到证实。

第二,《文侯之命》所述内容,记载了西周末年晋文侯保护周平王东迁有功并得到周平王褒奖的历史事实。其中第二、三段主要叙述在国家遭受大难时,没有德高望重的大臣们的扶危以承上启下,国家是很难维持下去的。在这里主要是褒奖晋文侯保驾周平王东迁洛邑、辅佐王室有功。故《史记·周本纪》载:“幽王嬖爱褒姒。褒姒生子伯服,幽王欲废太子。太子母申侯女,而为后。后幽王得褒姒,爱之,欲废申后,并去太子宜臼,以褒姒为后,以伯服为太子。”又:“废申后,去太子也,申侯怒,与缯、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举燧火征兵,兵莫至。遂杀幽王骊山下,掳褒姒,尽取周赂而去。于是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是为平王,以奉周祀。”

在这次周王朝的政变中,晋文侯在保驾平王东迁洛邑中起了重要作用。《左传·隐公六年》曰:“周桓公言于王日:‘我周之东迁,晋郑焉依。”《国语·郑语》曰:“晋文侯于是乎定天子,故平王赐命焉。”这些内容与《文侯之命》所记载的内容相吻合。由于晋文侯保驾平王有功,所以赏赐他“柜鬯一卣;彤弓一,彤矢百;卢弓一,卢矢百;马四匹”。

从以上《文侯之命》所载内容看,《文侯之命》应为西周晚期的作品,它叙述的是晋文侯保驾平王东迁的一段历史,而不是晋文公重耳之事。顾颉刚先生在考证平王东迁之事时说:“史公搜集到的这些资料是很残缺不全的,但被印证,则晋、郑、秦在平王东迁事上出了力是很显然的。”先生所说很正确,不再赘述。

二、关于《尚书·文侯之命》的历史价值

《文侯之命》不仅记述了晋文侯保驾平王东迁这段历史,而且对晋国历史也可以相互印证。

一般研究《文侯之命》这篇短文的人,都不太注意晋文侯在参加平定犬戎之乱、保护平王东迁时晋国内部也正处在王位继承的混乱争斗中的历史背景。《文侯之命》最后几句话:“父往哉!柔远能迩,惠康小民,无荒宁。简恤尔都,用成尔显德。”对于这一段话,直译有几个版本,今录如下:

顾颉刚先生译为:“伯父,您去吧!把远近都安靖好,造福惠保小百姓,不要荒忽图逸乐。检阅您的士众,惠爱您的人民,成就您明显的德业。”

李民先生译曰:“伯父,你回去吧!安抚僻远,亲善近邻,爱护安定民众,不要荒废政事、贪图安逸。大力抚恤你的国都,以此成就你显赫的德行。”

王世舜先生译曰:“伯父,你回去吧!能够很好地接待远方,那么近处的也就会乐于归附你。要给臣民以幸福,不要荒废政务,贪图安逸。要异常地爱护你国中的臣民,从而成就你的大德。”

对于以上译文,我认为顾颉刚先生把“父往哉”简单地译成“您去吧”,显然是没有把当时的历史背景烘托出来。《史记·晋世家》记载:

穆侯四年,取齐女姜氏为夫人。七年,伐条。生太子仇。十年,伐千畝,有功。生少子,名曰成师。晋人师服曰:“异哉,君之命子也!太子曰仇,仇者雠也。少子曰成师,成师大号,成之者也。”

二十七年,穆侯卒,弟殇叔自立,太子仇出奔。殇叔三年,周宣王崩。四年,穆侯太子仇率其徒袭殇叔而立。是为文侯。

文侯十年,周幽王无道,犬戎杀幽王,周东徙。

三十五年,文候仇卒,子昭侯伯立。

《文侯之命》所记“父义和”就是指的晋文侯。《孔疏》引郑玄注云:“义读为仪。仪、仇皆训匹也。故名仇,字仪。”伪孔传释云:“文侯同姓,故称曰‘父,‘义和字也。称父者非一人,故以字别之。”又曰:“《孔疏》《觐礼》说天子呼诸侯之义,同姓大国则曰伯父,其异性则曰伯舅。同姓小国则曰叔父,其异姓则曰叔舅。晋文侯,唐叔之后,与王同姓,故称曰父。桓二年《左传》以文侯名仇。今呼曰义和,知是字也。”

由《史记·晋世家》的记载,公元前785年,穆侯死后,太子仇(晋文侯)并没有继位做国君,而是被穆侯之弟殇叔以弟继兄继承了晋国的君位。这表明殇叔在穆侯生前已掌握了相当的实权,所以他的势力一定不小。太子仇不得继位,随避难出奔他国,过了四年之久的流亡生活,他于公元前781年率领家徒私属武装力量卷土重来,成功地袭杀了叔父殇叔,夺回了政权,是为晋文侯。对于这次事件,李孟存、李尚师所著《晋国史》是如此评价的:“这次内乱在当时对晋国社会各个方面的影响并不算太深。但是,这次事件却在晋国敲响了奴隶制社会的主要支柱——宗法制度的第一声丧钟,开创了晋国后来长期内战的先河。”

值得注意的是,公元前771年,由于周幽王荒淫无道、宠幸褒姒,废掉太子宜臼,立庶子伯服,宜臼逃到了申国。申侯联合缯、犬戎等攻下镐京,杀死幽王和伯服,拥立太子宜臼为平王。此时,犬戎进踞泾渭,侵扰京师,王党虢石父又立幽王另一庶子余臣于携,史称携王。战火后的镐京残破不堪,周王室难以在关中自立为国,所以决定东徙成周洛阳。这时晋文侯率晋军人陕,与郑武公、秦襄公合力辅佐平王,稳定了四周末年和东周初年的政治局面。“所以,在公元前760年,晋文侯又执杀了非正统的携王,结束了周王室长达十年之久的二王并立局面。晋文侯俨然像周初的周公旦一样成为再造周命的功臣。”很明显,文侯在辅弼西周晚期至东周初期的周王室政权方面是有功劳的,而且这一情况是发生在晋文侯在晋国内部刚刚取得政权不久。正因为是在晋国内乱安定不久之时,晋文侯还能保护周平王完成东迁洛阳之事,所以平王才会认为晋文侯的功劳可与周的先贤相比,并赐给他柜鬯、圭瓒,作“文侯之命”。由此可以看出,文中的“父往哉”是叫文侯快点回去的意思,因为此时的晋国也不安宁。所以才有了文中平王训诫晋文侯的那段话:“柔远能迩,惠康小民,无荒宁。简恤尔都,用成尔显得。”意思是:你能很好地对待远方(的臣民),近处(的臣民)也就会很快归顺您,要给臣民以实惠,不要荒废政务、贪图安逸。要很好地救济你国都中的臣民(恤,在这里有救济之意),从而成就您的大德。从这里完全可以看出《文侯之命》的写作时代应在平王东迁之后。《史记·晋世家》记载,殇叔三年周宣王崩,四年,穆侯太子仇率其徒袭殇叔而立,是为文侯,这算是文侯一年。过了十年(文侯十年,即公元前771年)就发生了犬戎杀幽王事件,周王室东迁。也正是在这一年,晋文侯在洛阳成周受到周平王的嘉奖。《文侯之命》记载了这段历史,它可以与《史记-晋世家》、《史记·周本纪》相互印证。可以看出西周晚期,在周和晋国内部都存在着错综复杂的矛盾和斗争。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尚书·文侯之命》的历史价值是不可低估的,它可以弥补司马迁叙写这段历史的不足和缺陷。

三、关于晋文侯的评价问题

李孟存、李尚师在《晋国史》中说:“晋文侯的文治武功,目前所知道的已是九牛一毛了,他在东周初年,必然是一位声势显赫的人物。”又说:“文侯在位长达三十五年,文武兼备,上可勤王以安周朝王室,下能拓疆扩地。他统治下的晋国必然是一个迅速崛起的北方强国,为晋国史上第一个发展高峰期。”

从现有的文献资料看,我认为无法说明李孟存、李尚师二位先生在《晋国史》中对晋文侯所作的上述评价。现有文献资料只能说明晋文侯在保护平王东迁洛阳这件事情上是有功的。对于这个功劳应该如何看待,还需要研究。

公元前785年穆侯死后,太子仇(晋文侯)没有继承王位,而穆侯之弟殇叔以弟继兄成为晋国的统治者。公元前781年,太子仇率领家徒私属武装卷土重来,袭杀了叔父殇叔,夺回了政权,是为晋文侯。如何认识这次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李孟存、李尚师认为这次事件在晋国敲响了奴隶制社会的主要支柱——宗法制度的第一声丧钟,开创了晋国后来长期内战的先河。我们同意二位先生的看法。如果我们将文侯放在当时奴隶制即将瓦解、封建制正在产生的历史背景下进行考察,就不难发现他是旧制度的维护者,其历史功绩显然是不能与“周公”相比的:因此我们不同意二位先生在《晋国史》中所作的“晋文侯俨然像周初的周公旦一样,成为再造周命的功臣”这样的评价。周公所处的时代与晋文侯所处的时代是根本不同的,其所作所为蕴涵的历史意义特别是对历史发展所起的作用也大不相同,所以二者不可相提并论。

《中国文物报》2006年9月29日刊登了吉琨璋等人的《山西曲沃羊舌村发掘一处晋侯墓》的报道。文中说,继上个世纪90年代山西曲沃北赵晋侯墓地6次发掘之后,近两年来对南隔滏河不远的羊舌墓地的清理工作,无疑是晋文化研究中的重大发现。《中国文物》同时还刊登了吉琨璋先生的论文《曲沃羊舌墓晋侯墓地1号墓主初论——兼论北赵晋侯墓地93号墓主》。吉先生把北赵晋侯墓地M93定为殇叔墓,而把羊舌墓地M1定为晋文侯墓。吉先生在文中说到:“晋文侯是晋国历史上一位雄才大略的君主,他在位35年(公元前781年-前746年),挟辅周平王东迁,有周室再造之功,按常礼,他应该享受很高级别的葬制,羊舌晋侯墓地M1的葬制也与他的丰功伟绩相符。”在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是如何看待晋文侯挟辅周平王东迁这一事件。我认为这不是什么丰功伟绩,而是为试图维护旧的奴隶制度所做的挣扎,因为周王室的逐渐衰败,充分显示了奴隶主制度必然走向灭亡的历史发展趋势,试图挽救周王室灭亡命运的努力是徒劳的,更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第二点,如果可以确定羊舌墓地M1就是晋文侯墓,那么从墓室内有活人殉葬这一现象看,羊舌墓地M1的主人及其追随者都是西周晚期旧奴隶主制度的维护者。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晋文侯并非是值得歌颂的贤明君主。尤其是晋文侯以后昭侯以来的历史,公室衰微,而曲沃旁支勃兴、相互攻斗,或胜或败,最后是曲沃并晋。最终,封建制代替奴隶制大发展的历史潮流是不可阻挡的。所以,晋国早期在完成这一历史转变的过程中,经过了一场激烈的斗争,直到战国时期封建制度才在晋国得到确立。因此我们认为晋文侯是一个旧奴隶主制度的维护者,而不是新制度的开创者。这一点是不可忽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