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和特征
进入新世纪以来,欧盟将教育和培训作为其中长期发展战略的优先重点领域,其总体政策目标是:提高欧盟的教育、培训质量和效益,为欧洲人接受教育和培训提供便利,向世界开放欧盟的教育和培训体系,使欧洲迈向一个知识化、学习化和有凝聚力的社会。
纵观欧盟陆续出台的教育发展政策走向,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
1. 教育发展要应对经济全球化与知识经济的挑战
2000年,欧盟通过了《里斯本战略》,提出要把欧洲建成世界上“最具竞争力和活力的知识经济体”,保持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创造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增强社会凝聚力,并且确认了教育和培训在新世纪欧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未来发展前景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欧盟认为,在当今知识经济和以创新为发展动力的国际大环境中,教育和培训体系是否完善已经成为体现各国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教育和培训系统兼有社会和经济职责,应与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要求相适应,并能应对经济全球化给欧盟带来的社会经济挑战。
2. 教育发展要提高欧洲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欧盟认为,在教育、研究和创新这个“知识三角”(Knowledge Triangle)中,教育是形成三者良性互动的必要前提,能够为其它两者提供广泛的知识基础和必需的创造能力,是欧洲未来发展和财富的重要基石。欧盟教育部长理事会2008年2月提出的新政策主张包括:各级教育的课程设置与开发应以增强学习者的创造力和创新能力为目的;在全欧层面上构想未来社会所需技能,推广“新技能适应新工种”(New Skills for New Jobs)的理念;大学应加强与企业界的合作,将知识向经济和社会转化,提高欧洲竞争力。2008年9月,欧洲创新技术学院在布达佩斯成立,该学院集教育、科研和创新为一体,力求提升欧洲的技术创新能力。为了进一步提高欧洲人的创新能力和意识,欧盟委员会将2009年定为“欧洲创新年”,营造一个崇尚创造和创新的社会氛围,并使其成为欧盟的长期政策取向。
3. 教育发展要有助于构建“欧洲维度”
在欧洲,欧盟的教育政策主要起引导和辅助作用,各国政府仍对本国的教育和培训体系负责。尽管如此,欧洲一体化的不断发展要求教育和培训必须有助于构建“欧洲维度”(European Dimension),欧盟试图通过教育改革推动欧洲一体化进程。例如,欧盟进一步加强了教育、培训与文化、语言的政策协调,要求各级教育加强学生对欧洲历史、文化、社会知识的学习,在教学内容中更加突出欧洲的整体意识和概念,以培养年轻一代对欧洲社会与文化的认同。为了强调高等教育在构建“欧洲维度”中扮演的特殊重要角色,欧盟决定2009年在斯特拉斯堡创建“欧洲大学”,集中欧盟各国优质教育文化资源,提供欧洲历史和欧洲精神方面的课程和培训,培养学生的欧洲意识和价值观。
4. 教育发展要面向世界
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是欧盟教育和培训体系国际化的根本动因和必然趋势。欧盟认为,在全球化背景下,成员国必须开放各自的教育和培训体系,通过成员国之间的合作以及欧盟与其它地区的合作,促进师生交流和人才流动,推动建立校际合作伙伴关系,培养既有欧洲意识又有国际视野和竞争力的人才,同时吸引世界各国优秀人才来欧洲学习深造,使欧盟成为全球优质教育中心。在此政策目标下,欧盟发起并大力推动两大教育培训进程。“博洛尼亚进程”旨在打通欧洲高等教育体制,整合资源,促进人才流动,建成欧洲高教区和科研区,增加欧洲高等教育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哥本哈根进程”旨在发展具有欧洲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提高职业资格透明度,开展能力和资格认证,加强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将欧洲职业教育体系建成世界职业教育质量参照标准。欧盟还于2004年发起新的“伊拉斯谟斯计划”,在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领域中促进欧洲学生和教师流动,同时不断扩大国际合作范围并增加投入力度,以提高欧洲高等教育的质量和竞争力,扩大欧洲高等教育在世界上的影响。
二、优先领域
1. 加速建立全民终身学习体系
自2000年里斯本会议发表《实现终身学习的欧洲》宣言以来,欧盟以新的目标和高度对终身学习战略重新进行了统一规划和部署,将终身学习作为全方位、跨领域的社会系统工程进行建设,把终身学习置于前所未有的战略地位。2006年,欧盟将现有重大教育计划整合一体,启动了“2007~2013年终身学习整体行动计划”。为配合该计划的实施,打通欧洲各国教育和培训体制并促进学习资格互认,鼓励学习者和劳动者跨国流动,欧盟委员会于2008年4月公布了《欧洲终身学习资格框架》。该框架涵盖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与培训,将知识水平、技术水平和能力水平分为8个等级,从基础教育结束(1级)起,上至博士(或同等学力)毕业(8级)。根据个人实际知识、技术和能力水平对其具体学习与培训成果进行等级评定,而非拘泥于学习与培训的时限和形式。此举转变了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之间以及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之间条块分割的传统模式,也为欧洲人打通了终身学习的航道,必将对加速建立欧盟终身学习体系产生积极影响。
2. 着力推动高等教育体制改革
2006年,欧盟委员会向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提交的一份政策文件指出,欧洲现有4 000余所高等院校,1 700万大学生和150万教职工(含43.5万科研人员),有巨大发展潜力。尽管“博洛尼亚进程”取得较大成效,但欧洲高等教育体制仍然存在诸多弊端,主要体现在:高教体制相互割裂,缺乏有效联系沟通;政策管理过多过细,自主改革受限较多;大学开放力度不够,研究能力相对落后;校企之间缺乏联系,科研成果转化困难;国际竞争准备不足,教学科研创新不力;发展基金比例过低,私营资本投入不足;接受高等教育人口比例与世界领先水平存在差距。总之,欧洲高等教育还不能适应时代的变革,必须迅速扭转上述局面。因此,欧盟支持欧洲大学进行9项改革:(1)打破欧洲大学之间的藩篱,尽快实现学位和资格互认;(2)增强各国高校在教育、科研和创新方面的自主权和责任感;(3)密切高校和企业界的合作伙伴关系,促进产学研合作;(4)向劳动力市场提供知识、技能、能力兼备的合格的人力资源;(5)根据高校对社会的贡献大小来决定对其教育和科研的投入;(6)根据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着力发展跨学科、跨专业的教学与科研;(7)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对话,分享知识;(8)追求卓越,吸引优秀人才加入教师和科研队伍;(9)向全球开放欧洲高教区和科研区,努力提高其能见度、吸引力和竞争力。
3. 大力提升职业教育的地位
进入新世纪以来,欧盟不断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使其在终身教育计划中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2002年发布的《哥本哈根宣言》确定了发展职业教育的四大优先领域:(1)大力发展具有欧洲特色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使其成为世界职业教育的参照体系;(2)提高职业教育的透明度,加强信息交流和职业指导,支持欧洲人的跨国职业流动;(3)开展能力和资格认证,制定参照水准,建立职业教育和培训转学分制度;(4)加强职业教育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各国在质量标准方面交流经验。
在2006年“哥本哈根进程”评估大会上,各国普遍认为该进程在5个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1)制定了相关的准则性文件;(2)完善并推广“欧洲通行证”(Europass),使其成为欧洲地区唯一的非正规教育资格互认工具;(3)制定欧洲终身学习资格框架,使其成为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进行联系和比较的工具;(4)建立欧洲职业教育质量保障网络;(5)制定欧洲职业教育学分转换体系。从2006年起,欧盟委员会实施新的职业教育计划,并与《欧洲终身学习资格框架》衔接。欧盟还将继续完善职业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在《职业教育和培训共同质量保证体系框架》的政策基础上,加强职业教育的督导、综合评价及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的自我评价检查。在国家层面上,欧盟继续加大公共财政和社会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建立开放的职业教育体系,提高职业教育的针对性和质量。在欧洲层面上,积极落实《哥本哈根宣言》中确定的目标,建立开放和灵活的欧洲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欧洲职业教育学分转换制度,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把欧洲职业教育体系建成世界职业教育质量参照系。
4. 基础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能力及提高教师素质
欧盟认为,基础教育对塑造人的一生至关重要,学校应注重培养学生进入社会和职场的必要技能。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2004年欧盟提出,基础教育应注重培养青少年的八项关键技能,即母语沟通能力、外语沟通能力、数学及科学运用能力、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学习能力、人际交往及跨文化交往能力、创业能力和文化表达能力。欧盟还制定了《知识社会的八项技能框架》,对每项技能进行详细阐述和定义,将其解读为知识、技巧和态度三个层面的微观标准。这些技能必须在基础教育阶段掌握,是进入高等教育和终身学习阶段的重要前提,也是实现个人价值和发展、融入社会和就业的基础。与此同时,欧盟还高度关注中小学教师的教育和培训,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要求教师具备符合职业要求的知识、态度和教学技巧,确保教师教育和职业发展得到协调和保障,提高教师地位,支持教师专业化等,并通过“夸美纽斯计划”和终身学习计划加以落实。
三、启示
中国和欧盟政治、经济、社会制度和文化传统不同,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但双方在教育发展方面面临着许多共同的问题和挑战。欧盟教育发展政策在一些层面与我国有一定的可比性,可借鉴之启示如下。
1. 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以终身学习带动国民素质的提高
欧盟在发展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过程中不断反思和总结,以全球化视野寻找欧洲教育的差距,以创新精神探索办教育的理念和思路,既有中长期教育政策与规划,也有综合协调的行动计划。尤其是目前实施的“2007~2013终身学习整体行动计划”,整合各级各类教育资源,涵盖从童年到老年的人生各个发展阶段,注重各级各类教育之间的关联与衔接,从横向和纵向促进教育体系协调发展。目前我国的教育发展重点在正规教育体系,有些部门对非正规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认识还不到位,缺乏全方位、多层次、跨领域的统一规划与协调。因此,我国应在未来教育发展战略规划中着重强调,要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尤其要加速建立并完善有利于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带动国民素质的提高。
2. 加强教育、科研和创新结合,努力提高国家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当今的国际竞争,既是人才竞争,也是科技竞争,特别是自主创新能力的竞争。党的十七大提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面向国家发展战略的紧迫需要,加强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等领域的创新,尤其应加强产学研结合,推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我国也应借鉴欧盟经验,将高校的教学、科研和创新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努力造就更多的创新型人才,尤其是科技领军人才,为提高国家的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作出贡献。
3. 加大教育开放力度,提高教育开放水平
欧盟的教育国际化政策既注重推动国际合作、提高自身水平的实际需要,也设定了参与国际竞争、保持领先优势的战略目标。我国的教育对外开放,是国家教育发展战略的关键环节。经济全球化促使教育资源和人才资源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而我国教育开放程度还不能完全适应我国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竞争的需要。我们应以更加开放的心态和创新精神,继续加大教育开放力度,提高教育开放水平,尤其在高等教育领域,应适时推动办学体制多元化、办学管理观念开放化、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和规格多样化,扩大高等教育的输出与输入,拓展高等教育的国际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整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中国驻欧盟使团教育文化处供稿)
责任编辑 谢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