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界死刑第一人

2009-03-09 03:24杨彦明
中国经贸聚焦 2009年5期
关键词:受贿人最高院赃款

4月21日,“证券界死刑第一人”杨彦明还是没躲过死刑的终审判决。

现年51岁的杨彦明,辽宁沈阳人,西北农学院研究生毕业,曾在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工作20年,2004年事发前是银河证券望京西区营业部总经理。检方指控称,1998年6月到2003年8月的5年间,杨涉嫌从营业部的公共账户内贪污6500余万元、挪用2500余万元,分别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

杨彦明案引人关注,不仅在于他是中国证券界首名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还在于其受审时始终不交待近亿元赃款的去向。事发直至今年3月25日历经五年庭审后,杨才首度承认部分资金用于行贿,却拒绝检举揭发受贿人,仅同意称如果受贿人被抓,愿意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

业内人士分析,杨彦明可能将赃款行贿给了更高职位者,如果在法庭上揭发,一旦不慎不仅会给自己带来更大威胁,甚至殃及家庭和妻儿,这恐怕是他欲言又止的重要原因。但也有人怀疑,杨在证券部以外偷偷运作资金,似乎并不需要“上面有人”。如果有,就只有直接监管他的人,可是至今侦查机关也未查出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杨案的终审判决还要报最高法院核准。如果最高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或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近年来最高院对经济犯罪核准死刑的案例并不多见。

杨彦明的生死完全取决于最高院对该案的复核,而赃款去向之谜能否破解,还要看其在此期间会不会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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