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国付 陈光连
[摘要]荀子从人性趋恶角度构建了自己的德性教化理论。恶在礼仪法度的制约下不仅可以改变,而且必须改变,经过教化“涂之人可以为禹”。德性教化实乃“化性起伪”,而伪是针对情的,只有对情进行矫正,才能对人性教化,情为教化之基;礼为教化之则,道德教化是个人遵守礼仪规范及人自身德性的自我迁化的过程,以心对礼以治情,从而以人的智识促进德性的提升;养为教化之方,以礼乐养情,陶冶、涵养人之德性,促进人的道德自觉。荀子的德性教化思想对我们今天的思想道德教育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关键词]荀子性恶德性教化礼
[中图分类号]B82-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539(2009)05-0039-04
德性,亦称品德、美德,最初见于荷马史诗的《奥德赛》,英文译为Virtue。中西方对它的理解并非完全一致。西方人所说的“德性”大致相当于中国人所说的“德行”。德性教化就是用某种良好的观念对人进行启发、诱导,使人提升道德境界,形成道德自觉,养成道德习惯,经过长期熏陶、浸渍、涵养,培养人的德性,使礼仪之统的价值理念逐渐内化于人的心灵,并在日积日成的生活中转化为外在的德行,形成良好的道德风气。
孟子和荀子都对孔子的思想进行了继承和发展。然而,二人继承和发展的侧重点不同,如果说孟子发展了孔子的仁的学说,荀子则着重发展了孔学的礼的学说。与此相应,在道德教化问题上,孟子重内在心性修养,荀子重外在知性教化,他以性恶论为理论前提展开德性教化思想,为圣王礼乐张本。
一、情为教化之基
性恶论认为,性不可去,然而可化,即化性而起伪,而伪是针对情的,只有对情进行矫正,才能对人性教化,达到“长迁而不返其初则化矣”的状态。在儒家传统中,“化”有内化与外化两个方面。内化以心性为主,或顺人性本然之善以导化私情私欲,或通过心性的觉悟透过天理以克制人欲之私;外化则以知性的礼仪为主,是以礼仪直接规定人的行为,节制人的情欲。由此,讨论荀子的教化理论,当从情来人手论证外化的教养。
荀子认为,情、欲、性有本质上的联系。关于性、情、欲三者之间的联系,荀子说:“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以所欲为可得而求之,情之所不免也。”(《荀子·正名》)性是人天生的性能,“不可学,不可事”(《荀子·性恶》),情感是性的质地,荀子经常“情”、“性”连用,而情感更具根本性。因为荀子论性是从情感出发的。情者,“感而自然,不待事而后生之者也”(《荀子·性恶》)。感而有情则必有欲,好恶之情必有应,其所应之处便是欲。如此,欲即是情之应,是情之感发、应用及其实现。如果缺了情,则不成其为性,如果缺了欲,亦不成为情。性、情、欲是一贯下来,缺一不可。但荀子以性定情,以情定欲,未能将三者真正分开,所以徐复观先生说:“荀子虽然在概念上把性、情、欲三者加以界定;但在事实上,性、情、欲,是一个东西的三个名称。而荀子性论的特色,正在于以欲为性。”口这与郭店竹简论性情欲范畴的关系颇为一致。竹简《语丛二》以“情生于性”、“欲生于性”说明三者之间关系,认为性的外显即为情、欲。但是《性自命出》则又以情欲定义性曰“喜、怒、哀、乐之气,性也”,“好恶,性也”,认为三者名异实同。
荀子的情欲为自然感情,这与孔孟的以情欲为道德情感不同。由于对情欲本身性质的界定不同,决定了孟荀在德性生成上的不同培养方式。孟子从其固有的道德情感出发,他的教化方式充满了主体的道德自觉,自我完善。荀子则不然,情是性外在的自然发用,性由于是人类的天然本性,而情不是与生俱来的,所以把情涵养好,就可以使性表现为向善的情感,否则,情欲的冲动则流于恶。因此,教化不可能在性上用功,而必须在性之发用的情欲上用功,通过礼的养情、乐的导志正行而至于善。荀子曰:“恭敬礼也;调和乐也”(《荀子·臣道》);“穷本极变,乐之情也;著诚去伪,礼之经也”(《荀子·乐论》);“礼言是其行也,乐言是其和也”(《荀子·儒效》);乐也者,和之不可变者也;礼也者,理之不可变者也(《荀子·乐论》)。这是《荀子》书中将礼乐连在一起的解说。从《论语》起,历《荀子》至《乐记》、《乐书》,在道德教化的前提下,大体对礼乐的特质有共同的意义:乐是侧重于内在一层的功夫,礼是侧重于外在一层的功夫。《礼记·文王世子》曰:“乐,所以修内也;礼,所以修外也。”
礼乐教化的目的在于调和节制情感,对理智、情感、欲望进行全面的相互涵养、化通,使知、情、意三者相互涵容、协调发展不会过度或不及,因为它是对心灵的整体涵养和教化,它的成果只会返回于人自身,涵厚人之德性。由于礼乐具有如此化性养情的功用,而人如果纵性顺情,其欲望和行为的表现一定是冲动、盲目而不知所止,故荀子基于情的冲动而主张教化,使得情感受到礼乐熏陶、塑造,使情变得具有普遍性的品质,并且通过学的教化让自己沉浸于学问、道德氛围之中而渐化、塑造自己。荀子以为情感自洽的涵养以及真久力持的学习对精神自身是一种教化、涵厚和扩展,只有通过这个过程,个体的德性心灵才能相互融渗、化通而提升到一个中和的境界。
在荀子看来,因为人性趋恶,形成了个体情欲的冲动与群体和谐的矛盾,而化解的途径就是以礼乐教化的方式让个体去恶向善,复归于仁义本体,从而使个体获得礼仪的普遍性形式并内化成自身的德性。这正如黑格尔所谓的“个体自身教化运动直接就是它向普遍的对象性本质的发展,也就是说,就是它向现实世界的转化”。荀子以恶的情欲冲动作为道德教化的前提,以行动中的道德实践而实现个体自身的净化,摆脱粗俗的恶性而成为温良的圣人君子。
综上所述,个体净化的过程也是荀子所谓化情成德的践履过程,这一过程使自己的情感被教化而获得了一种普遍性,并进而寻求沟通、交流、融合,从而促使自己精神的内在生长,消除自己情感的个别性,形成与他人相通相与的同情心、同情感。荀子的教化理论源于其自身的情感自证,而礼乐本身缘情化性的特质与功能又赋予人矫情化性的德能。
二、礼为教化之则
礼为教化之纲,如果要达到礼所要求的标准就要发挥主体的意志自由,从而在家庭、国家、社会的不同层面达到礼的形上意境。对于人生而言,能够矫情养欲,规范行为;对于国家和社会而言,能够序长幼、别贵贱、分亲疏而明人伦;对于饮食起居等日常生活层面,能够以教化洗涤心灵尘弊,涵养伦理精神,提升道德境界。
荀子在道德教化论中以中释礼,反映了中为教化之纲,人的德性的形成是对礼规范的心灵体证、感悟;而在礼、德关系中,以礼释德,认为礼是社会道德生活和人道的最高准则。“规矩者,方圆之至;礼者,人道之极也。”(《荀子·礼论》)礼是人道的准则,是人之为人的标准,礼规范德,体现德,合乎礼
的行为才有道德价值。《荀子·王制》曰:“能以事亲谓之孝,能以事兄谓之悌,能以事上谓之顺”,一旦事亲、事兄、事上本根于礼,则这些行为便显现出道德理性的智慧,分别具备孝、悌、顺诸德。《荀子·大略》曰:“仁有里,义有门。仁,非其里而处之,非仁也。义,非其门而由之,非义也。君子处仁以义,然后仁也,仁义以礼,然后义也。制礼反本成末,然后礼也。三者皆通,然后道也。”
礼不仅是道德之一种,还是包括诸多具体规范的人生大德。礼为德,又非普通之德,“礼也者,贵者敬焉,老者孝焉,长者弟焉,幼者慈焉,贱者惠焉”(《荀子·大略》)。礼是道德一般,又是最高的道德。孔子在人生诸德中有标举仁为人生大德的倾向,孟子沿着这一倾向继续发展,凸显仁为人生最高之德,荀子便在众德中指定礼为统摄一切德的最高之德。
荀子教化思想既固礼守中,亦重权应时,即“与时俱进”。孔子说:“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论语·子罕》)。这是孔子所说的学者渐进之次第,其中权是最高层次。权,因时制宜,权量轻重,无常形势能令丑反善,合于宜适。“变礼”是春秋战国时期礼学发展的重要特征之一,礼学从思想到仪式都主张随时而变,这样就增加了礼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制礼有变礼,因时而动,是制礼的一条重要原则。“礼,时为大”(《礼记-礼器》)。由此可见,“与时屈伸”、“以义应变”是荀子的应变之道。
荀子以遵礼为前提,在具体的道德境遇之中,针对不同的情况而采取适当的行为。适当的行为是以尊重人的价值为先导,同时,在处理经权关系时,把经所依据的道作为一切行为的根本,而荀子的道就是礼道。人的个性特征是影响教化效果的非常重要的因素,如具有中庸温和个性的人更容易教化成功,而那些极端或偏执个性的人,接受教化就困难得多。因此,要针对教育者的个性特征,选择合适的教育内容和教化手段,做到因材施教。故荀子曰:“礼恭而后可与言道之方,辞顺而后可与言道之理,色从而后可与言道之致”(《荀子·劝学》)。在此礼道的规约下,在具体的历史境遇中恰当地处理道德行为,就是孟子所说的“圣之时者也”。
荀子承孔孟之意,在道德教化中既守礼之经,又行时之变,赋予了道德主体在践仁行礼中心智的充分自由。荀子的心泛指主体意识,又兼指与之相关联的德性意志品格,其本身有向善的趋向,心的选择是自由的自禁、自使、自行、自止,能够在现实的时变境遇中自断、自决地选择自己的道德行为。心有所可,有所不可。心之所可即心所肯定的,反之,则是心所否定的,有所可有所不可都是意志的作用。荀子认为心必须依礼才能有正确的选择,“心知道,然后可道,可道,然后能守道以禁非道”(《荀子·解蔽》)。
同时,荀子也强调:师法之化。荀子说:“学莫便乎近其人。礼乐法而不说,诗书故而不切,春秋约而不速。方其人之习君子之说,则尊以遍矣,周于世矣。故曰:‘学莫便乎近其人。”《荀子·劝学》)由于人的心灵情感是一种感性性质的存在,比较容易受到切近东西的感染。在现实生活中通过榜样的示范作用,老师的言传身教,君子的人格影响,向外在规范的礼灌注一种仁义的精神而深人人的内心生命之中,心灵就能够吸收礼法的本质为自己的生命本质,并与礼水乳交融,而通于天地神明。故荀子曰:“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荀子·礼论》)。荀子师法之化其旨在依靠“在上位者”的表率作用,带动群众遵守社会规范,矫治社会风气,纯清礼风民俗,即“主者民之唱也;上者,下之仪也”(《荀子·正论》)。同时也强调了“下者”必须效法“上位者”,要求外在礼的约束只有通过“礼仪之化”才能皆出于治,合于善。
荀子以礼为最高的道德原则,也就是把个人与社会人伦关系放在首位,强调道德教化主要是个人遵守礼仪规范及人自身德性的自我迁化的过程,“礼义则修,分义则明,举措则时,爱利则形。如是,百姓贵之如帝,高之如天,亲之如父母,畏之如神明”(《荀子·强国》),受教主体如果谨修礼仪,明分人伦,举止适当,是非分明,则“赏不用而民劝,罚不用而威行,夫是之谓道德之威”(《荀子·强国》)。因此,师法之化在于道德主体自身的德性践履中,只有努力修养,自我磨砺,从而全面塑造人们的精神空间,使之博厚、明智、宽广、文雅、中和,“礼之敬文也,乐之中和也,诗书之博也,春秋之微也,在天地之间毕矣”(《荀子·劝学》)。
荀子的教化成德论重学的渐进、陶染,以心对礼之所识以治情,以心的知虑保证道德行为的方向,从而以人的智识促进德性的提升。同时,在后天的师法之化的过程中,荀子特别注重取友的重要性。他在《荀子·大略》中说:“匹夫不可以不慎取友”,“取友善人,不可不慎,是德之基也”。
三、养为教化之方
道德教化以礼仪的普遍性对人的情感欲望进行节制,建立良好的社会伦理秩序。但礼仪对人的情感、欲望来说,不是逆转、禁止,而是在知性的指引下,理解它所蕴含的道义价值和情感性质,并以礼乐的陶冶、涵养来浸化自己的欲望使之与社会的伦理秩序相协调。荀子明确说:“礼以顺人心为主,故之于礼经而顺人心者,皆礼也”(《荀子·大略》)。以礼养情、养欲而顺应人心,使人的心灵正大、平和、深厚内在地转向普遍性的精神空间。
荀子以礼仪作为人性外在普遍之则,从塑造人的自然情感入手,作用于人的血气、气质、情感,使人的行为自然地符合礼仪节文,把充满情欲的生命与礼仪的普遍精神相互融通,从而提升个体生命的精神境界。荀子主张以礼仪的普遍人伦关怀来引导个人情感使之归于合宜。荀子曰:“古者圣王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是以为之起礼仪,制法度,以矫饰人之情性而正之,以扰化人之情而导之也。使皆出于治,合于道也”(《荀子·性恶》)。
荀子强调养为教化之方,乐以人心。礼是一个伦理实体的概念,通过社会等级来建立社会秩序,实现社会的和谐。但礼也是内在性的东西,需要礼貌、恭敬的人的情感在内心的沉淀,这是一个依礼而行动的对伦理实体的尊敬而教养的过程,它需要个体对礼的内在的体认而实现对实体的自在自觉的表现。“德,就是个体内在的实体性,就是意识和意志统一的自我确证的精神。精神由‘伦发展到‘德,就意味着由‘实体上升为‘主体。”荀子以礼与群作为伦的进路而确证个体德性的存在,确立个体的道德主体地位,促进个体德性在内心的浸渍、熏陶、沉淀。
乐在中国古代,绝非是一种单纯的艺术,从根本的意义上,它乃是一种德的表征和天人沟通的途径,其功能在于情感的抒发与神人之沟通。在中国古代,音乐保留了抒发情感而沟通天人的意义;同时,其直情进德,道德教化的含义亦逐渐加强和突出。荀子认为礼的精神实质是分,是等差秩序,而乐的精神是“中和”。荀子曰:“礼之敬文也,乐之中
和也”(《荀子·劝学》);“乐中平则平和而不流”(《荀子·乐论》);“故乐者,天下之大齐也,中和之纪也,人情之所不免也”(《荀子·乐论》)。乐不仅营造了等级社会的和谐气氛,促进了不同阶层之间的和谐相处,也可以熏养人们的道德情操,提升人们的道德境界。
乐可以感动人心而使社会人伦和敬、和顺,人们自愿且愉快地从善如流,达到“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也即“美善相乐”的德性境界。荀子说:“君子以钟鼓道志,以琴瑟乐心。动以干戚,饰以羽旌,从以萧管。故其清明象天,其广大象地,其俯周旋有似乎四时”(《荀子·乐论》)。君子以乐礼体现道德,使美善相互喜乐,由于乐声像天一样明朗,像大地一样广大,一俯一仰一旋一转就像春夏秋冬四季一样有规律地变化,它能把各种德性的特征表现在音色、旋律、节奏中,因而就给善以一种美的形式。人的心灵、情感、气质沉浸于其中,就会变得中正、平和、沉稳并内含着一种道义的价值。
荀子以礼教为乐教的目的,乐教为礼教的手段,礼乐合一而养德,则天下大治。“先王之道,礼乐正其盛者也”(《荀子·乐论》)。在荀子这里,礼乐合一既是一种对清明美满的盛世文采的价值追求,又是为了实现这种价值理想而必须运用的手段。荀子的乐以致和、美善相乐的德性思想体现了目的与手段的统一。梁漱溟对此颇有感悟,他说:“抽象的道理,远不如具体的礼乐。具体的礼乐,直接作用于身体,作用于血气,人的心理情致随之顿然变化于不觉,而理性乃油然现前,其效最大最神。”口
然而,礼乐的实践理性价值设制,其作用就是教化正俗。礼乐教化的本质在于引导、涵养人情与醇厚美好风俗,从而给人们灌输普遍的价值理想以达到天下大化。在现实生活中,荀子重视礼乐文化、习俗积淀对德性生成的影响,由于乐能够迅速深入地教化人性,养育人心,和顺人群,进而从根本上改变和优化民俗。“乐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易”(《荀子·乐论》)。荀子认为,因为人人都有耳目口鼻之欲,推行或欣赏高雅的音乐总是困难的,而听郑卫之声却总乐而不倦,正因如此,才能够充分发挥音乐移风易俗的功能,净化社会风气,强化人心塑造,从而形成君臣和敬、父子和亲、长少和顺的人伦秩序和道德状态。
荀子认为,先天向善的德性潜能与礼乐之教、习俗之养及后天的师法之化的结合才能实现人的道德目标。故“夫人虽有性质美而心辨知,必将求贤师而事之,择良友而友之。得贤师而事之,则所闻者尧、舜、禹、汤之道也。得良友而友之,则所见者忠、信、敬、让之行也。身日进于仁义而不自知也者,靡使然也。”(《荀子·性恶》)也就是说,因为环境与习俗渗透于人的日常生活之中,对人的价值态度、心灵情感有着潜移默化、日生日成的不断积累的影响,从而深入地涵化人性、涵养气质,把人的德性修养沉浸于无迹之中,通过师友之导而日渐日积仁义忠信之德。此所谓“注错习俗所以化性也,并一不二,所以成积也。习俗移志,安久移质。”(《荀子·儒效》)
四、结语
荀子从人性趋恶出发构建了自己的德性教化理论,他重外在知性教化,以礼仪直接规定人的行为,节制人的情欲。礼仪的这种约束不是窒灭人情,而是涵而化之,文以明之,使文与情得到很好的统一,使个体的德性得以提升。荀子强调养为教化之方,以乐人心,熏养人们的道德情操,以提升人们的道德境界。今天重新审视荀子的德性教化思想,对我国当前思想道德建设仍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作者:赵国付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生,江苏南京211189;陈光连金陵科技学院讲师、哲学博士,江苏南京21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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