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爱思想与孔子的主体意识

2009-03-09 03:24王曰美
道德与文明 2009年5期
关键词:仁爱孔子个体

[摘要]孔子的仁爱思想深刻体现出了对一般社会民众命运的关注,对整个人类社会和谐发展的关切。仁爱思想的内在规定性,投注了孔子的主体意识;仁爱思想的外在实践,彰显了孔子的主体意识;仁爱之“道”的执着追求,张扬了孔子的主体意识。故而说,孔子写下了我国先秦时期精神启蒙的“仁爱”经典篇章。

[关键词]孔子仁爱思想主体意识

[中图分类号]B82-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539(2009)05-0029-05

仁者“爱人”,在孔子“仁”的价值内涵中,由“爱人”所推导出的一系列内容都深刻体现出孔子对一般社会民众命运的关注,对整个人类社会发展中实现人际之间共同和谐发展的关切。庄子有言:“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孔子对天地四方之外的玄远世界“存而不论”,却对人类社会自身倾注了极大的热情,进行了全面而深刻的研究,建构起了严密而完整的思想体系。对于自己的学说,孔子明言声称“吾道一以贯之”(《里仁》),指明自己的思想有一条贯彻始终的主线。对此,他的弟子解释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里仁》),断言维系孔子学说的主线是以忠恕之道为本的爱人精神。其实,孔子一直是本着主体性原则,以人为出发点去探索和研究治学、治国之道的。“人”始终是孔子各个领域探讨的出发点和核心,对人的主体意识的关注与弘扬贯穿孔子的整个思想。

一、仁爱思想的内在规定性,投注了孔子的主体意识

“仁”的思想是早已有之的。据匡亚明统计:“在殷代和西周的甲骨文和金文中,至今尚未发现有‘仁这个字,在《尚书》和《诗经》中才开始在很少的场合出现这个字。直到春秋时期,仁这个字才较多地被人提起。例如,在《国语》中仁出现24次,基本意义都是爱人。又如在《左传》中,仁字出现33次,除了爱人这个意义之外,还把一些德目也算做仁。”所有这些文献中提到的关于仁的思想内涵都较零散、肤浅。孔子以敏锐的观察和思维能力抓住当时仁这个字所包含的爱人思想,加以明确、充实和提高,使它成为具有广泛意义的仁的哲学思想。因此,《论语》中“仁”的出现频率是相当高的,达一百零五次之多。

孔子思想体系中“仁”学是核心。“仁”学,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人本之义的人学。孔子将人的本质规定为“仁”——“仁者人也”,也就是说,只有具备了“仁”才能称其为人。孔子认为要“爱人”,“泛爱众,而亲人”。“爱人”、“爱众”,无疑是春秋时期人的个体意识觉醒的一种反映,而将“仁”规定为人的本质,是孔子的首创。从“仁”即“爱人”这一规定出发,孔子认为要使人们实行“仁”,最重要的是要使“仁”成为人们内心情感上的自觉要求,而不是依靠外部强制。对于这一点孔子可谓不厌其烦地反复加以强调和阐明。“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樊迟问仁。子曰:‘爱人”(《颜渊》);“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雍也》);“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刚、毅、木、讷,近仁”(《子路》);“恭,宽,信,敏,惠”(《阳货》)。孔子还说:“巧言令色鲜矣仁”(《学而》);“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里仁》);“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雍也》)。“知”、“好”、“乐”可以说是循序渐进的三种境界。“乐”即内在的心灵愉悦和满足,这是实行“仁”的最高境界。它不仅是规范善行,而且是美的艺术。而在行“仁”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求仁”要靠主体自身的努力,也就是孔子所说的“为仁由己”(《颜渊》)。他说:“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述而》)。孔子认为,一个人只要有求仁的要求,并且能发挥自己的主体性作用,就可以求仁而得仁了。孔子十分重视人的主体作用,认为任何具体的自我修养的方法,如果没有自己的主观愿望做推动力,是不可能达到目的的。因此,孔子主张一种自律的修养论,说:“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里仁》)。在涉及人与人的关系问题时,孔子要求“躬自厚而薄责于人”,这种自律内省的方法,在处理人际关系时特别注重每个人的内心体验。而求仁的过程,是将礼内化的过程。这个过程不是自发的,而是一种社会要求,因此需要主体发挥其能动作用。也就是说,孔子为普通大众的道德修养指出了一条通融之路——只要心存“爱人”之心,从己做起,那就“斯仁至矣”。可以说,这条路既简单,又现实,一点也不神秘,且极易得到人们的普遍接受和认可。这种仁爱思想的内在规定性乃上古文化积淀而成的中国人的深层心理,是人性结构的理想。正如李泽厚所言:“孔子通由仁而开始塑造一个文化心理结构体,如说得耸人听闻一点,也就是在制造中国人的心灵。”

二、仁爱思想的外在实践,彰显了孔子的主体意识

孔子的仁爱思想具有极强的外在实践性。孔子把关注的焦点投向社会,投向现实,时刻关注现实生活中如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问题。因此,孔子认为,在“求仁”的修养道路上,仅靠主体的努力是不够的,还必须接受外在的“礼”的强制性约束,唯有如此,“礼”才能内化为主体自觉的“仁”。

人是有情感的,“仁”学强调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真实感情。郭沫若在上世纪40年代就论述道:“人对于自己的父母谁都会爱的,对于自己的儿女也准都会爱的。但这不够,不能说是仁,还得逐渐推广起来,要‘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假使推广到‘博施于民而能济众那可以说是仁的极致。”冯友兰亦说:“人必须真性情,有真情实感。这是仁的主要基础。”李泽厚则将孔子“仁”学中的情感原则提到了很高的位置,他说:“孔子将‘礼建立在心理情感原则上。于是儒学第一原则乃人性情感。”以仁为核心的孔子的儒学创造性地采取以“仁”释“礼”的办法,说明礼是根植于人的本性的,是仁的外在实践,是包含着人的情感的。

礼即周礼,它代表了西周以来人的群体意识的精华。孔子的伟大之处在于强调礼的个体性。孔子反对仅仅追求“礼”的形式,反对没有情感投入的“礼”。他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阳货》)他还说:“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八佾》)。孔子认为“礼”中的情感是“礼之本”。因此,孔子非常重视礼的内容和实质,要求参与礼仪活动的人必须严肃而真诚,这样,才能“祭神如神在”,否则,祭祀了却“如不祭”一样。可以看出,礼在孔子这里不仅是外在规范,也是内在需求,对礼的这种改造式理解、诠释,恰恰是孔子主体意识的重要表现。

与仁学直接关联,孔子在中国古代史上极大地转变了传统观念对于人的看法。他把个体和社会的发展放置在由血缘关系所产生的亲子之爱的基础上,极大地突出了人的相互依存的社会性。正如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特征所概括的那样:人的本质究

其实质来说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论断告诉我们,只有社会性的人才是真正的人,只有把个体的人放在群体之中去研究人与人之间如何更好地相处,如何营造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才有真正的实践意义。这样,孔子把古代受宗教神学等外在信仰所支配的人,变为由个体内在的心理——伦理要求所自觉地支配着的人,变为在社会人伦日用的实践之间去积极寻求自身欲望的合理满足的人。这不能不说是中国古代对于人的观念上的巨大而深刻的变化。

为了使“仁”渗入到个体的人格之中,孔子又把礼归为仁。因此,孔子特别强调“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克己复礼为仁”(《颜渊》)。孔子看到“周礼”有着启发、陶冶人的性情,使人乐于为“仁”的内在功能,认为只有完全按照“礼”的要求来生活、学习,才能真正达到“仁”的境界。为此,孔子非常注重个体主动性的发挥,强调自身勤奋修为、追求崇高境界的重要性。可以说,在中国古代,孔子是第一个高扬个性意识的思想家、教育家,他高度重视个体人格的主动性、独立性。这在孔子教书育徒的实践过程中得到了充分地体现。

1、孔子强调人的个性的差异。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特点和爱好,如“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雍也》)。又如《先进》载:

闵子侍侧,阁阁如也;子路,行行如也;冉有、予贡,侃侃如也。子乐。

在孔子身旁的闵子骞温和恭顺,子路刚强亢直,冉有、子贡滔滔雄辩,孔子很高兴。在另一章中孔子概括道:“柴也愚,参也鲁,师也辟,由也子曰:‘回也其庶乎,屡空。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孔子将学生的性格概括为:高柴愚笨,曾参迟钝,颛孙师偏激,仲由鲁莽。孔子认为颜回的学问道德差不多了,可是却常常穷得没饭吃。端木赐不安本分,去囤积投机,猜测行情,竟然每每猜对,获得巨额财富。在孔子心目中,颜回、曾参、闵子骞绝非宋明理学家所称道的一副枯槁死板的模样,而是有个性的活生生的人。

西方学者柳无忌(Liu Wu-chi)对孔子学说中高扬个体人格的主动性,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不管我们从什么角度看,个体的人毕竟是宇宙的中心……孔夫子以一种快乐的天才的火花发现了伦理的个体。

此外,美国学者顾立雅强调孔子思想中“个体第一性和价值”,胡克斯强调孔子“发现了个体”,陈荣捷用一种相似的表达方式概括道:“孔子的全部哲学……就是实现自我和创立社会秩序。”正因为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认识和理解,所以,要对不同的人教以不同的内容。他说:“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雍也》)。因此,在教学中,孔子因材施教,善于根据每个学生的不同条件和特点予以不同的教育和引导,使每个学生的天资都能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先进》中的一段对话就很能说明问题:

子路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如之何其闻斯行之?”冉有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公西华曰:“由也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求也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赤也惑,敢问。”子曰:“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

同样是对于“闻斯行诸”的发问,因为冉有性格胆小、谨慎,为了鼓励他,孔子回答说听到了就去做;因为子路生性鲁莽、义气好斗,为了阻止他,孔子答曰有父兄在,要三思而后行,不能听了就做。孔子正是通过对各不相同的人的个性心理特殊性的发掘,实现其注重独特性培养的个性教育。

2、孔子在教育过程中,注意突出学生的主体性。他认为,学生不是消极被动的受动体,而是教学中的中心环节。本着这一出发点,孔子特别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因素,力求做到“不愤不启,不悱不发”(《述而》)。对此,颜渊赞道:“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子罕》)。在施教过程中,孔子并不一次给出全部答案,而是有步骤地诱导学生进行独立思考,自己找出正确答案,“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述而》)。正是孔子的这种启发式教学,给学生留出了自由发挥的空间,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孔子的因材施教理念突出体现了孔子对他人智慧的肯定和对个体的重视,是对主体意识的清醒反思。在施教过程中,孔子不仅剖析和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而且也使自己的主体意识不断得到实现与张扬。正因为孔子学说中重视人的个性,高扬个体人格的主体性,所以才有在《论语》中孔子、子路、颜渊等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的出现。

关于《论语》中所反映的孔子及其弟子的性格,李泽厚有如下一段概述:

《论语》篇章的各种对话并无一贯系统,甚至七零八碎,但读毕全书,却仍可有一相当完整的生动印象。在那里,孔子是普通人,有说有笑,有情有欲,也发脾气,也干蠢事,也有缺点错误,并不像后儒注疏中所塑造的那样道貌岸然,一丝不苟,十全十美,毫无疵瑕。学生们也一样是活人,各有不同气质、个性、风貌、特长和缺点。这些在《论语》中相当具体而清晰,使人可以直接感受到。

3、孔子的主体意识还体现在编修《春秋》的过程中。孔子是根据《鲁春秋》来编修《春秋》的,当然不是全部抄撮,而是自有一个编撰的体例和取舍的标准,以及其特殊的写法,即后世所说的“春秋笔法”。杜预注《左传》时,便已定出孔子《春秋》五十“凡例”。

孔子修《春秋》的目的在于正名分,使乱臣贼子惧,故有褒有贬。乱臣贼子只是时代性的,而孔子编修的《春秋》则成为历史性的。春秋时代转瞬即逝,而中国历史却屹然至今。“时代的杂乱,一经历史严肃之裁判,试问又哪得不惧?孔子以前的乱臣贼子早已死了,哪会有惧?但《春秋》已成,孔子以下历史上的乱臣贼子,则自将由孔子之作《春秋》而知惧。”

孔子本着使“乱臣贼子惧”的出发点修《春秋》,故《春秋》微言大义。如鲁惠公死,子隐公不依惯制立为鲁君,《春秋》写:“元年春王正月”,不说隐公即位,表示他不是依礼做了鲁君;又如写“齐崔杼弑其君”,意思是崔杼犯了弑君罪;再如写“莒人弑其君密州”,意思是密州虽为莒国国君,但却为莒国人所共弃。《春秋》的这种一字寓褒贬的写法被后代史家继承并发扬,形成了中国史学“讲褒贬”的优良传统。正是在编修《春秋》、褒贬时弊的过程中,孔子的主体性在实践中得以张扬。所以,孟子说:“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从孟子的话里,我们可以看出:孔子作《春秋》,实乃行天子之职也。没有强烈的“以天下为己任”的崇高使命感,以及敢为天下先的大无畏精神,孔子是作不出《春秋》的。正如钱穆先生所说:“当时史官分布,已成为周代一制度,但自平王东迁后,此制度已意义全非。孔子把来脱胎换骨,化臭腐为神奇,他的《春秋》所载遂成为整个全中国,整个全天下的历史”,“直到此刻,全世界还没有

第二部这样的书。”

这样,孔子在仁爱思想的外在实践过程中,既关注了人的个体发展,又突出了人的主体性价值,这正是孔子仁爱思想所要达到的人的真正解放的唯一途径——人的内心修为并不能完全代替个体主动性的外在实践,只有在仁爱思想的支配下,积极发挥自己的主体能动性,博学于文,行己有耻,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仁者”。这就为一般民众达到“仁爱”的境界指明了道路和方向。

三、对仁爱之“道”的执著追求,张扬了孔子的主体意识

孔子生活在民本思想勃兴的春秋后期,因此,他重人事轻鬼神,主张人们追求人生的现实价值。据《先进》载:“季路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曰:‘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在孔子看来,与遥远的、飘渺虚无的鬼神世界相比,现实的人生更为重要,人是一切言论和活动的中心,在人事还没有做好之前是无暇顾及鬼神的。离开了人的生活去空泛地议论鬼神是毫无意义的。因此,孔子是从认识主体——人出发来阐释认识的形成及其发展的。他认为,先有认识主体——“人”,然后才有认识成果“道”。所以,孔子特别重视人的价值,认为:“天地之性,人为贵”,又说:“天之所生,地之所养,人为大矣。”《论语·乡党》载:孔子家的马棚失了火,孔子退朝回来,第一句话问的是:“伤人乎?”压根儿就没问马匹损失的情况。对于历史上曾存在的人殉人祭现象,孔子更是言辞激烈地给予斥责,即使用“俑”,孔子也不饶恕,发出了“始作俑者,其无后乎”的愤激之言。可见“人”在孔子心目中的地位是多么尊贵啊。

孔子在重视人的价值的同时,还强调维护人的正当权益。孔子固然重义轻利,但对通过正当途径获取的物质利益他并不反对,“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里仁》),“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述而》)。这几句话反映了孔子对待物质利益的基本态度。所以,孔子周游列国,谋求施展才干的机会,当卫灵公以他在鲁国任司寇时的官俸聘用他时,孔子就毫不推让地坦然接受了。可见,在孔子的潜意识里,人们用自己的知识与才能获取正当的利益是天经地义之事,是人的一项光荣的权利。故孔子曰:“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宪问》)。就是说,只要合乎情理,符合道义,该得到的尽管去得到,人们对此是不会反感和厌恶的。《吕氏春秋·察微》记载,子贡把在别国作奴隶的一位鲁国人赎买回来,根据鲁国的法律,他应该到官府去领回等额的赎金。子贡未去领赎金,官府派人给他送来后,他又退了回去。孔子闻讯,批评他说:“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与之形成鲜明对比:子路救了一个落水者,那人牵来一头牛作为答谢,子路坦然接受。孔子对子路的做法大加赞赏,曰:“鲁人必拯溺者矣。”意思是说,从今往后,鲁国人必定争先恐后地拯救遇难者了。子贡却金受批评,子路受牛得赞赏,这一反一正两个故事,是孔子承认和维护个体正当权益的真实写照。

在人的正当权益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孔子全身心地投入到对“道”的实践中。余英时说:“先秦诸学派无论思想怎样不同,但在表现以道自任的精神这一点上是完全一致的……知识分子以道自任的精神在儒家表现得最为强烈。”孔子说:“朝闻道,夕死可矣”(《里仁》)。“道”是什么?张岱年说:“在《论语》中,所谓‘道,即专指‘人道。”人是道的基础和前提,道是仁的最高境界,即仁爱之道。人只有认识主体才能使认识的成果“道”进一步扩大和深化,而不是反过来。正如孔子所说:“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卫灵公》)。这表明,在人与认识的关系上,人是主体,始终处于主动的支配地位,认识只不过是人的智慧的一种外化和显露而已。这是对人的主体性的高度肯定。

春秋战国之际,王室衰微,礼崩乐坏。各诸侯国为了称霸天下,以“攻伐”为重,故孔子一生执著追求的仁爱思想必然不会受到统治者的欢迎。孔子对此却置之不顾,并教导弟子说,为了自己内心坚守的仁爱之“道”,每个人既要有“岁寒知松柏之后凋”的坚韧顽强,更要有“知其不可而为之”(《宪问》)的执著炽热,所以,孔子说:“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述而》)。为了“道”的实现,志士仁人还需英勇顽强、视死如归。正如孔子的弟子曾参所言:“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泰伯》)反映了以孔子为代表的古代知识分子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将这种历史使命感拓展至整个国家、整个民族,就转化为一种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孔子仁爱思想中对“仁”的理想人格之追求正是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精神的最早蓝本。所以,后世士大夫“身在江湖,心存魏阙”,总难忘情于国家事务,这既是儒学的传统,又是中国士大夫知识分子的文化心理特征之一。“从屈原到鲁迅,从先秦诸圣哲到现代新儒家,莫不如是矣。”现代学人常批评中国传统不及西方悲观主义之深刻,殊不知西方传统有全知全能之上帝作背景,人虽渺小但有依靠;中国既无此背景,只好奋力向前,自我肯定,似乎极度夸张至“与天地参”,实则因其一无依傍,悲苦艰辛。正是在对理想的这种艰辛、执著的追求过程中,孔子克服重重困难,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人的主体意识得以充分的发挥和宣泄,在对整个社会浓厚的深切关怀中逐渐产生了对个体存在价值的自信,进而形成了对个体人格的自尊。孔子说:“天生德于予!”(《述而》)“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子罕》),“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子路》),“道不行,乘桴浮于海”(《公冶长》)。即使在“三纲”之首的君臣关系上,孔子亦力倡和谐君臣关系下的人格尊严。他认为君臣虽有政治地位上的高下之分,但在人格上却应彼此平等和独立。孔子还认为,君臣关系并不是恒定不变的,也就是说,君可以选择臣,同样,臣也可以选择君。正因如此,当鲁定公沉湎于女色,怠于政事时,孔子便产生了辞去司寇之职的念头,并最终挂冠而去。孔子还曾就仕途上的去留多次阐明自己的观点:“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卫灵公》);“邦有道,谷;邦无道,谷,耻也”(《宪问》);“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泰伯》)这些虽然都是自明本志的言语,但其中隐含的人臣在出仕处仕问题上拥有主动权的思想倾向是毋庸置疑的,亦是孔子主体意识的体现。

这就是孔子,一个处在人的主体意识发展脉络上极为重要的哲学家、教育家。他虽然处处以天下为己任,憧憬、宣扬“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颜渊》)的“礼制文明”,以恢复周礼为终身奋斗之宏愿,但在具体的实践“仁”的操作层面上,却一次又一次地彰显了自己的主体意识。他的仁爱思想已经为后来的孟子所继承,其中的某些行为甚至完全被后人所吸取,成为儒家人学思想中永恒的“不灭之光”,写下了我国先秦时期精神启蒙的“仁爱”经典篇章。

(作者:王曰美曲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文学博士,山东曲阜273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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