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08《规范》颁布执行,无疑有利于深化我国工程造价计价方法的改革,有利于市场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本文就是从施工企业这个角度来探讨08《规范》对其投标报价的影响,以期对他们投标报价有所裨益。
关键词:08《规范》 亮点 投标报价
我国自从2003年颁布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03《规范》)以来,清单计价方法已经深入工程建设有关企业、人员心中,在工程建设中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是03《规范》在使用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影响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和行业健康发展、企业公平有序竞争和自主报价的需要,因此适时调整成为必要。而就在2008年7月9日,建设部以第63号公告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并从2008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同时废止。08《规范》和03《规范》相比有许多亮点,这些亮点会对施工企业投标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
一、08《规范》出台的背景和亮点
首先03《规范》中有不尽完善的地方,比如:清单计价适用阶段的局限性,其中的条款大多规范了招投标阶段如何使用清单计价,而适用于施工阶段、工程价款结算等阶段的条款很少;清单、清单计价的责任义务划分不够详细,可操作性受到限制;有些条款的规定与其他法规、规范有矛盾的地方;有些条款站在不同的角度可以有不同的理解因而容易产生纠纷等等。其次,03《规范》经过几年在工程实践中的应用,已经积累了很多经验。当然在08《规范》颁布之前,有关部门已经制定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办法,如财政部、建设部于20047年10月20日印发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9月2日发布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5.2005年6月7日,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等,对规范清单计价方法、主体行为等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08《规范》的亮点很多,主要包括:①扩大了清单计价的适用阶段。如1.0.2条规定: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实际上是把清单计价活动扩展到了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在规范中有多处条款其实质是针对工程造价的计价具有动态性和阶段性(多次性)的特点,对工程造价计价的共性问题进行了规范,同时针对不同阶段的工程计价特点对招标控制价 、投标价 、合同价 、竣工结算价等作了专门性的规定,并使共性和个性有机结合。具体表现为各条文之间按照工程施工建设的顺序是承前启后、相互贯通的,使整个条文形成一个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有机整体。同时反映了不同的计价主体对工程造价的逐步深化、逐步细化、逐步接近和最终确定工程造价的过程。并且增加了大量的与合同价款的约定、工程结算、索赔、工程价款的调整,工程竣工后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对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等相关的内容。②在应对物价波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上,4.1.9条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较为公平的提出了发,承包双方共担风险的规定。避免了招标人凭借工程发包中的有利地位无限制地转嫁风险的做法,同时遏制了施工企业以牺牲职工切身利益为代价作为市场竞争中降价的利益驱动。③ “四个统一”变为“五个统一”。08《规范》规定构成一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五个要件是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这五个要件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组成中缺一不可。将项目特征在表-08中单独形成一列,由此可见其重要性,而且在4.7.2条规定: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这无疑对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和在施工中进行索赔是非常有利的。④综合单价构成的变化。2.0.4条给定的术语: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把03《规范》中“并考虑风险因素”改为“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看似简单,其实意义重大,它是从政策层面上要求把市场要素价格波动等风险按照公平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双方共担。⑤合同形式的要求,4.4.3条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采用单价合同时,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其内容等才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才能体现清单计价的优点。但是同时对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是特别值得注意的地方。08《规范》中的诸多亮点其实给参与采用清单计价的工程建设单位提供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依据和保障,同时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活动。
二、对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影响。
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需要考虑的方面、因素很多,在这里仅针对08《规范》对其投标报价的影响进行分析,主要有综合单价的编制、造价人员的素质、企业综合管理能力等几个方面。
1.分析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资料(特别是招标时的招标文件),合理准确确定综合单价的内容及其费用。这涉及几个须注意的方面:①项目特征所提供的信息。项目特征不仅是区分清单项目的依据而且体现清单项目的实质内容,是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也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因此,项目特征不同意味着不同的清单项目、意味着施工企业需要完成不同的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也就意味着需要确定不同的综合单价。所以分析项目特征,直接关系到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准确确定。②综合单价中“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的合理确定。4.3.4条之“综合单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投标人应完全承担的风险是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如管理费和利润;应有限度承担的是市场风险,如材料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等的风险,应完全不承担的是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风险。因此企业投标报价时需要主要招标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有关风险分担的范围和幅度,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可按本规范规定(4.4.4条)处理,材料价格的风险宜控制在5%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可控制在 10%以内,超过者予以调整。另外4.3.4条中还有“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③明确措施项目综合单价确定的重要依据:措施项目清单和企业投标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本规范4.3.5规定: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清单进行增补。 措施项目清单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本规范4.1.4条的规定,自主确定。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本规范4.1.5条的规定确定。④做好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单价分析表不仅将综合单价的内容分别列出,而且表明综合单价的合理性,是评标时企业进行澄清、说明的依据,也是企业中标后进行索赔的依据。因企业一旦中标该资料也将形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之一,所以施工企业在投标时不仅要编制合理的单价,也要使单价的组成符合企业的管理目标要求。
2.内外兼修提高企业综合管理能力。新规范要求施工企业提高综合管理能力的方面有: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合同管理等。①工程造价人员的管理。从以上探讨可以看出,新规范不仅要求工程造价人员懂造价编制程序,而且还要懂技术(施工组织或施工方案)、懂经济(方案选择、市场风险预测等)、懂合同管理、懂决策等。因此施工企业要给他们提供培训和学习的机会,使他们尽快适应新规范的计价要求。②风险管理。配置风险管理人员(可兼职),建立风险管理程序(预测、识别、计量、措施等),积累不同主体承担风险的类别、风险费用和防范风险的方法及成本资料。建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使风险管理成为一项日常工作。③合同管理。明确不同类型合同的优缺点、适用条件、风险级别等并考虑工程特点选择恰当的合同形式。08《规范》4.4.3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比如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两种主要合同形式,均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区别在于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内容(包括)等是否具用合同约束力。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和综合单价分析表是合同文件必不可少的组成内容,其中工程量、单价等具备合同约束力,该合同形式彰显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优点。而对总价合同形式,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等不具备合同约束力(量不可调),工程量以签订合同时施工图纸表示内容为准,发生图示工程量以外的其他内容均赋予合同约束力,应以合同变更予以工程计量和计价。④信息管理。这里主要探讨计价依据的管理。计价依据主要包括企业消耗量定额和生产要素成本价两个方面。08《规范》首先倡导施工企业依据企业定额自主报价。基于这一原则,各个施工企业应该有一套根据自身技术、设备、施工方案、管理等实际情况,体现本企业优势的内部定额。特别是在推行新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后,施工企业定额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企业个别成本只有以企业定额来衡量,并以各企业个别成本进入市场,才能具有竞争力和盈利双赢的效果。2006年11月22日,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测算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6】765号),要求自2007量起开展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测算发布工作,并进一步明确了人工成本信息的作用。实际上企业可以此为基础扩展开去,建立企业生产要素成本测算体系。这一点和企业定额一样对外可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对内作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内部核算的依据。⑤后期加强工程计量、索赔和工程价款结算等管理工作。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部分内容的规定既适用于采用清单计价的工程,也适用于不采用清单计价的工程。
3.企业报价优惠或降价措施。不应采用总价优惠或降价的方法,应把优惠或降价的内容直接表现在综合单价中。
三、结束语
08《规范》的颁布执行无疑为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创造了更加有利的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但是施工企业能否把握机遇使自身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发展壮大,眼下紧迫的任务就是认真研讨、学习、掌握、熟练应用08《规范》,从而赢得未来。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宣贯辅导教材
作者简介:杨卫华,女,1970年2月出生于陕西省凤翔县,讲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工作单位:中铁咸阳管理干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