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少数不法商家在商品甚至广告牌幅上标注“中央电视台上榜品牌”、“CCTV上榜品牌”、“CCTV央视广告品牌”、“央视上榜品牌”等字样达到促销获利目的的做法,近日北京工商部门发布警示,提醒消费者切勿轻信这些“上榜品牌”。
据了解,早在2006年3月和11月,中央电视台广告部、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广告部就早已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部分企业擅自使用“央视上榜品牌”的严正声明》,强调中央电视台广告部从未向任何一家企业颁发过“央视上榜品牌”的称号或证书,企业行为也从未得到过中央电视台的许可和承认,希望广大消费者不要受到错误引导。
对此,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物时务必提高警惕,切莫轻信上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