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松林
近期,媒体上常有某地又发现官员豪华别墅群的消息。
新浪网2008年10月13日报道,国家级贫困县陕西省商南县城关镇,一排排气派恢弘的别墅依山而建,每栋别墅高三层,282平方米,有车库、绿化带、茶园,价格45万元。村民告诉记者,这些别墅的主人是省、县各单位领导。
此前的10月10日,国内各大媒体披露了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员办事处的豪华别墅群事件,每套别墅价格仅为市场价的1/4。
9月24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国家级贫困县河南省商城县,专为县里“四套班子”修建了豪华别墅群。商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曾宪忠解释说,这是为了带动城区经济的发展。
在谷歌上输入关键词“史上最牛豪华别墅群”搜索,相关网页有18000多篇。继河南信阳出现“史上最牛中部地区处级官员别墅群”之后,江西景德镇出现了“史上最牛厅级干部别墅群”,广西柳州市地价最高的柳江东岸有一片名为“河东苑”的专为市里四套班子修建的“更牛的干部别墅群”……
这可真是没有最牛,只有更牛。
这些官员别墅群基本上有三奇:奇低无比的价格、奇大无比的占地面积、奇佳无比的地段和环境。
对此,论者一般只是气愤地指斥为“官员腐败”、“权力寻租”。其实这还与中国特色的土地所有制与土地管理制有关。这种制度的基本特征可概括为:征地时的一元垄断制,供地时的价格双轨制。
先看征地时的一元垄断制。我国土地所有制形式有两种:城市土地国家所有制,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无论城市还是农村土地,要转化为建设用地,必须先由国家征收。比如,农村土地要用于房地产开发,只能由国家(事实上是代表国家的地方政府)征收以后再卖给开发商。无论农民个人还是村集体都无权将土地拿到市场上自由交易。这样,地方政府既是唯一的买家(名义上是国家征收)又是买受价格的实际制订者(土地征收补偿价格由地方政府制订)。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农村土地被征用后,农民获得的补偿不到市场地价的5%(从全国范围平均看),而且还常常得不到兑现。
也许有人会说:既然如此,农民也有不将手中的土地卖给地方政府的自由呀。这种想法很天真。我国法律规定,首先,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只有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属村集体所有;其次,用地规划由地方政府制订,当地方政府将某块土地规划为建设用地时,农民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
再看供地的价格双轨制。地方政府垄断性地廉价征得农村土地以后,向市场供地的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以市场价格将土地卖给开发商。房地产企业通过“招拍挂”方式公开竞价,地段、环境好的地块往往以“天价”卖出。土地征用成本和卖出价格形成巨大差额,这部分差额就成为地方政府的收入。这就是为什么地方政府往往有遏制不住的“开发”冲动,城市商品房价格越来越难以令老百姓承受的原因。
另一种方式是划拨。政府对公共事业用地(如政府大楼及教育、医疗、文化卫生、体育等建设用地)无偿划拨,有时也象征性地收取若干费用。
这样的土地出让价格双轨制,就为官员别墅群的出现提供了巨大空间。通常的做法是,地方政府在给公共事业无偿划拨土地时,多划出一部分。有人就可以在这块土地上以解决职工住房困难的名义建豪华别墅。
打着公共事业建设的旗号,这些别墅群往往能占用“奇佳无比”的地段;又因为别墅用地是以公共事业建设的名义无偿取得的,因此不管别墅占地面积大小,每栋别墅的成本都只是建筑物的建筑安装成本。按我国目前的建材市场价格,豪华别墅的建筑安装成本一般不会超过每平方米2000元。
当然,建豪华别墅也有个审批问题。这就能解释为何豪华别墅群建成后,掌握审批大权单位的头头脑脑往往人人有份。
这就是官员用低价购得豪华别墅的秘密。试想,如果地方政府用地也像开发商一样,必须在土地市场上用竞价方式购得,官员豪华别墅群此起彼伏的乱象还会出现吗?
征地时的一元垄断制和供地时的价格双轨制不改变,官员豪华别墅群越来越多、政府办公楼越建越气派、城市商品房价格越来越让老百姓难以承受、农民对政府征地的反抗越来越激烈等现象就不会有大的改变。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作了新部署,可以说触及了问题的核心。虽说要真正实现农地自由流转还需假以时日,但改革的序幕正在徐徐拉开。要从制度上解决官员豪华别墅群以及与此相关的一系列问题,唯有寄望于这场土地制度改革。
(作者系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