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炜
[摘 要]本文以英语专业语法课程教学研究为基点,着重探讨了语法课程教学内容设计与教材编写中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并从中寻找一些对策,进而提高语法课程的教学质量。
[关键词]英语专业语法课程 教学内容 教材
[中图分类号] H319.3/G64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5—5843 (2009)01-0065-03
[作者简介]刘炜, 吉首大学外国语学院 (湖南张家界 427000)
课程与教材是构成一个完整教学活动不可分割的基本实体要素,没有课程与教材,教学活动便无法开展。因此,课程与教材在教学领域中具有重要的价值和独特的意义。一门课程所涉及的内容往往是指来源于学科的特定概念、事实、观点、规则和原理等以及处理它们的方式,因此,课程与教材是以学科知识为本位的。针对语法课程而言,对其内容与教材的评价是一种价值判断活动,其重要依据有两个:一个是作为语法课程内容来源的学术领域——语法学和外语教育学的语法观,另一个就是语法课程目标。语法课程内容的选择与组织是语法课程目标实现的重要载体,其科学性、合理性成为课程目标实现的充要条件。基于此,本文着重探讨了英语专业独立语法课程的教学内容设计与教材编写中存在的几个重要问题,进而予以重新审视,寻求对策,提高语法课程的教学质量。
一、关于课程与教材的统整性
作为专业课程之一,语法课承担着系统传授英语语法知识的任务,因此,无论课程的教学内容还是作为教学内容重要资源的语法教科书都应该在内容上体现出系统性——内容的有机统整性。而语法教材的内容体系和课程教学内容处理的实际状况是,语法在内容上按部就班地遵循从词法到句法的编排形式,前后项目之间缺乏有机的内在联系。虽然个别语法教程把动词部分置于全书之首,但动词内部如限定与非限定动词以及它们各自的构成内容却仍然如散落的铜钱没有被串联起来。语法内容的这种树形结构编排或者处理方式,被称为“单项教学”或“挖地式教学”。而我们的教学对象是具有相当英语基础的大学英语专业学生,他们在中学英语课以及英语专业的其他课程的语法教学中都接受过这种条块分割式的语法学习,他们所查阅的语法参考书在内容编排上也是如此。所以,独立语法课内容按照语言要素层级体系展开教学,给学生留下的印象往往是规则零散,不成系统,学生无法获得英语语法知识的完整体系结构,致使学生感到语法规则太多、语法学习枯燥乏味。
我们认为,对于已初步具备基本语法体验和一定语言基础的英语专业学生而言,语法教师应利用他们的原有基础,对其英语语法知识加以系统化。此外,教师还应根据大纲关于语法教学的阶段性要求,以及学生言语理解中的语法障碍和输出中的语法错误分析,来突出语法学习的重点。语法教学内容与教材内容编排缺乏系统性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忽略了教学语法与学术语法的区别与联系:学术语法侧重揭示语言的运行机制;教学语法侧重指导学习者对语言的运用,教学语法是借助教育学原则和基于学习者的考虑对学术语法筛选的结果。因此,从学习者已有基础以及学会使用语言的目的出发,独立语法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材编写,不必停留在从词法到句法的传统累积式处理形式上,可以按照语法项目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采取分散与集中、总括与细分相结合的螺旋式或者圆周式进行编排,形成整合式的、逐步深入而又相互联系的语法课程内容体系,即建构一个认知网络式的语法内容体系。比如,在结构性语法方面,名词短语就可融合形容词短语、副词短语以及关系分句和同位语分句,而在随后相关语法项目的学习中可多次涉及名词短语的构成机制;作为传统语法项目的代词则要跳出过去的单列学习模式,在超句语法框架下融入替代、承接等功能性语法内容之中。
二、关于课程与教材的全面性
对语法教学内容的全面性考察,主要着眼于两点:教学内容是否体现了当代语法的内涵,是否表征了教学语法的实用性目标定位。由此来审视过去乃至现今的语法课程教学,就可以发现,语法教学内容不够全面,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缺乏口语语法要素;第二,缺乏文化语法要素。
(一) 口语语法缺失问题
英语语法课程教学内容在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语法的原初含义层面——专指书面语的语法(文法),因而缺乏口语语法的内容。“传统语法一向重视书面形式的描写而忽略口头语音、语调的重要。我们的语法教学中也往往如此。” 显然,语法研究及其成果对语法教学内容的选择起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但随着计算机科学、语言科学的发展,特别是人们对口语的重视以及语料库语言学的兴起,语言学家对口语的研究有了技术上的支持和保障,关于口语语法的研究逐渐兴盛起来,口语语法研究的重点在超音段特征——语调、韵律、节奏、重音等影响语义改变的诸多语音方面。口语语法有其自身存在的特点及其理据,只有从书面语语法标准以外的视角去审视口语语法,才能更好地把握其实质,服务于语法教学。因此,没有口语语法的语法教学是不全面的语法教学;语法教学忽视口语语法内容就会导致语言教学内容与语言实际现象脱离,甚至导致学生忽视语法课程的学习。当前,语言学的发展使语法研究更加关注真实多样的口语,语料库的应用也为口语语法提供了研究基础,而国内语法教学和教程编写在联系语音、语调等口语语法方面做得还很不够,这需要引起教学语法研究专家和教材编写者的高度重视。
(二)文化语法缺失
传统语法教学内容的重点是语言的结构体系,视语言为非行为技能;注重结构性,忽视语用性,使语言的形式与功能未能得到很好的结合。正如有的学者所言,长期以来,我国的英语语法教学多采用从形式到形式的“语法——语法”传统教学法。这种教学法的实质是:重语法形式,轻语法意义,形式与意义脱节;重语法规则,轻语法用法,规则与用法脱节。其结果是,学生学了一大堆无意义的语法规则,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知其形不知其用,无助于交际能力的培养。教学语境中的语法教学应定位于使用语法知识于言语实践之中。从应用语言学的角度来看,当代语法的内涵突破了传统句子层面的形式结构观,而是延伸至话语/语篇层面的形式、意义、使用的三纬复合体,正如Leech & Svartvik在其合著的《英语交际语法》一书中所指出的那样:“为了恰当地使用一种语言,我们当然必须了解这种语言的语法结构及其含义。”因此,教学语法的内容层面要体现掌握语言形式是基础、了解意义是关键、学会使用是目的的整合思想。
相比之下,定位于社会语言使用层面的语法能力是指“准确、富有意义和恰当地运用语法结构的能力”,涵盖了准确性、意义性、恰当性,因而也将社会语言能力融入了语法能力。从语言交际能力构成要素来看,传统语法教学内容只是定位在为注重形式结构正确性的语法能力而服务的单纯语言形式的知识,在很大程度上脱离了语言符号使用的社会文化背景知识,由此,“使语法教学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虽然能造出乃至讲出许多符合语法规则的句子,但在实际交往中却往往出现使用不当或不得体甚至违反所学语言的文化规则,导致交际失误”。社会语言交际所涉及的文体、语体、修辞、社会、心理、文化等语用因素,可概括为社会语言学知识、语篇知识和策略性知识,也被统称为“文化语法”,以表征一定社会语言文化中反复出现的交流模式,属社会语言交流知识。显然,文化语法的缺失必然导致传统语法的无效。因此,以新型语法观和语言交流能力模式来关照语法教学内容是很有必要的。
三、关于课程与教材的解释性
语法课程涉及语言使用的规律和法则,因而具有一定的理性分析特点。开设英语语法课,学习一些理论知识,本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但实际教学中,则往往就事论事,照本宣科,限于某一语法项目机械式学习,限于介绍定义、规则等,而不注意更高层次的认识,较少利用理论知识指导学习、分析、解释有关语法现象,结果,往往使学生停留于一知半解,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高校专业英语语法的教学过程中,如在基础教学中,缺乏语法基础理论的阐述;在语法前沿理论的教学中,缺乏贯通各种流派的具体阐释。”具体地讲,语法内容显得规定性有余,描写性不足,解释性缺乏。以语法性为例,语法教学在语法规则的处理方式上往往采取绝对化标准,而绝对地讲某种形式对或错,往往会造成与实际语言现象不符的情况,而且随着学生真实语言输入量的增大和所见语言现象的增多,这种“绝对化”标准会使学生对语法课讲解的内容减少信任感,这也会削弱学习的兴趣。而引入语体学、语用学、历史语言学、文体学等语言学理论,则可使语法性的判断具有动态性和相对性,且符合语言因跨地域性、跨时空性以及口语与书面语语域的不同而产生的语法差异。
由于英语语法课程教师对语言、语法理论研究不深,学生也有轻视语法理论的倾向,导致教师对语法现象的讲解层次浅薄,学生的语法理论知识薄弱、对语法概念模糊不清,从而直接影响对语法规则的深刻理解和有效运用。因此,无论国外学者还是国内专家都强调,语法课程教学要重视理论知识的指导作用,即体现语法教学内容的理论解释性。如张正东指出,语法教学要立足于解释语言现象,不可进行孤立的规则探讨。 Larsen-Freeman认为,当人们理解了规则背后的原因之后,语法就更容易理解了。因此,语法教学必须超越语法规则;理解语法的原因而非只学语法规则;能够发现语法模式,明白潜在原因,必然会促进语法学习进程。比如,want和love不能用于现在进行形式,说“I am wanting a new car”和“I'm loving my English class”,但可以用在现在完成进行形式中,比如在“I've been wanting a new bicycle for some time”中就变得可以接受了,这是因为“-ing”表明一个过程,现在完成进行形式在谈论持续一段时间的行为活动。如果状态有变化,如我们可以说“I'm loving my English class more and more these days”,在这个表达中,“more and more”表明了love状态的变化,这样“-ing”就发挥作用了。显然,want和love采取何种语法形式,取决于其语用、语义的变化。语法形式的教学,不仅仅是正确性的问题,更是如何选择的问题。而形式选择必然涉及语用理据,这就是语法的解释性问题。
四、关于课程和教材的适用性
目前,国内出版了各种各样的英语语法书籍,也引进了许多国外的语法类著作或教材,因此,各高校英语专业语法课程教学所使用的教材五花八门,但在国内英语界影响较大、在英语教学界较为流行的语法用书当推张道真先生编写的《实用英语语法》、薄冰和赵德鑫先生合编的《英语语法手册》及章振邦等先生编写的《新编英语语法教程》等。尽管这些语法书一直在大学被用作英语专业语法课的教材,并且对我国无数的英语学习者产生了较大影响,而且这些语法书也多次增补、改编、再版,但总的来说,这些教材普遍存在着缺乏前瞻性、现代性、实用性和交际性的问题。以各高校英语专业普遍采用的章振邦等先生编写的《新编英语语法教程》为例,该教材是在作为学术语法的《新编英语语法》的基础上删掉理论分析、过多例句而成的,其内容逐一呈现,前后缺乏有机的内在联系,语法项目缺乏结构、意义、使用的统整,缺乏社会语用、语境和篇章框架,缺乏真正意义上的语用指导。当今我国的许多语法教程大多采用演绎式呈现内容:规则——例子——分析,还未能充分体现知识学习与实践应用相结合的思想。
随着语言学研究领域语用学、语义学、社会语言学、语境学、话语分析、语料库语言学、认知语言学等学科的兴起,英语语法研究本身也呈现出多学科融合的态势,语言学家关于语法的研究出现了很多新成果;外语教学交际路径的采用和认知范式的引入对语法教学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语法教学必须融入新的语法观念和注重培养语法应用能力。于是,越来越多的教师认识到,以往乃至现今所使用的一些语法书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教科书,基本上都是研究语法的专著或语法参考书,而非供学习者实际应用或针对特定学习群体的教材,因而比较适合作为语法研究资料或者作为语法工具书使用。从英语语法教学角度看,把学术语法直接或者经过简单处理作为教学语法来学习,难免会让学生感到枯燥,英语语法课程教学改革也难以深入,这直接影响到语法课程教学的效果。
我们认为,国内适用于大学英语专业学习的语法书还很少的重要原因在于,语法教科书的编写偏重语言学的成果而忽视教育学以及课程设计原则。教学语法的建构, 必须考虑可教性、可学性和实践性三个方面。从教育学角度说,英语语法教材的编写必须适应学生的学习目的和培养目标。严格意义上的语法教科书,至少应该做到如下几点:依据教学大纲关于课程的描述去拟定语法体系;英语语法教材应体现教学语法本身的内在逻辑要求和学生学习规律要求之间的矛盾统一;课程内容的选择要符合既定的课程目标,要为既定的课程目标服务,不能违背课程目标的价值体系;课程内容要跟上时代步伐,及时借鉴和吸收新的语法研究成果,改革陈旧内容;课程内容要处理好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实践操作与观察学习之间的关系;教材的编写应体现语法知识结构,采取典型范例,体现使用频率与高度关联语境,提供含有语法现象的语境化语料;等等。当前,绝大多数的英语语法教材对于英语专业学生而言是缺乏适用性或者针对性的。因此,目标适切、体系新颖、适应性强的英语语法教材编写是摆在外语教学工作者和研究人员面前的一项迫切任务。英语语法教材革新是英语语法课程教学新理念在课程设计层面的重要体现,但“重新编写教学语法就是一项巨大而还很少有人着手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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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