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华
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方面,为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正确分析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形势,增强做好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正确分析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形势,对于充分认识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国有企业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廉洁经营、健康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1.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是壮大国有经济,巩固党执政的物质基础的根本保障。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的主要力量。国有企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承担着重要社会责任,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有利于确保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有利于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国有企业履行好肩负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为实现建设西部强省的目标做出应有贡献。
2.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情况下,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和综合发展、协调发展的道路,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国有企业的优势,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充分发挥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督促检查作用,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建立健全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加强对权力运行特别是企业“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利于建设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提供可靠保证。
3.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是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党和全国人民正在为之奋斗的目标,更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稳定和谐的环境,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形成企业内部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进而为促进全社会和谐稳定创造有利条件。实践证明,凡是领导人员艰苦奋斗、廉洁自律、勤奋敬业、有所作为的企业,能最广泛地联系和带领职工群众发展壮大的企业,一定是反腐倡廉方面问题比较少的企业。那些稳定工作不好的企业,职工上访闹事的企业,往往是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上问题比较多的企业。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四个结合”
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发展观也只有在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实践中才能得到丰富和完善,二者相互作用、互相促进,要正确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在具体工作必须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积极惩治腐败与注重服务大局相结合。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把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自觉地把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到党委和政府全局工作之中来把握。围绕实现企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开展监督检查,认真检查、纠正影响和妨碍科学发展的问题,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等行为坚决进行惩治。坚决查办企业领导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职工群众利益的案件,认真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治本功能,在抓好重点、突破难点、化解矛盾上下工夫,做到反腐败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不断加强对违纪违法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积极探索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监督检查的途径和方式,研究提出带有创新性的思路和对策,更好地发挥服务保障作用,使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2.坚持突出以人为本与注重惩防并举相结合。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就是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使企业领导人员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企业员工共享,紧紧抓住企业广大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决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履行严肃惩处和教育保护两个职能,既严格纪律又尊重爱护干部,坚持查清问题与挽回经济损失相结合,惩治腐败和教育挽救干部相结合,执行纪律与维护和谐稳定相结合,旗帜鲜明地保护企业领导人员搞改革、谋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与工作失误区分开来,区别对待,慎重处理。另一方面,把注重预防工作做到前面,深入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和缺陷,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不断加强事前教育和警示提醒,以人文关怀的精神促使企业领导人员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避免家庭、单位、国家因个别人员的违法违纪而遭受严重损失。
3.坚持严格执行党纪与注重政策策略相结合。当前,我们国家正处在逐步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关键时期,整个社会的法制意识普遍增强,强调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正是依法治国方略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具体落实和体现。坚持严格执行党纪不是一个临时性的约束措施,而是一项长期的根本要求,是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的约束制约机制。任何执纪执法行为,都必须在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然而,随着社会的深入发展,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既要强调严格执行纪律,还要讲究政策策略。在不同的政策环境、不同的经济环境、不同的发展环境、不同的改革环境中,执行纪律时,要用科学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避免矫枉过正,影响科学发展。只有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坚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与正确运用政策策略的有机统一,才能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法纪、政治和社会效果,更好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与发挥职能作用相结合。科学发展观吸收了人类文明的先进成果,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发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实施统一领导既是重要的政治原则,也是严肃的政治纪律,只有坚持党委的统一领导,才能保证纪检监察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反腐败工作健康稳妥地开展。当群众中出现一些对反腐倡廉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的误解和不当议论时,党委的积极教育和正确引导,能为群众解决疑惑,更能为纪检监察机关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政治氛围。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做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的表率,做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的表率,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表率,做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表率,做严于律己、勤政廉政的表率。
三、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以落实《工作规划》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整体推进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等工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1.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为重点,在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上见成效。“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提出来的。这一制度的实行对于国有企业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控制各类案件发生,减少企业经营决策的失误,保证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国有企业普遍建立健全了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等多项配套保障制度,如议事规则,决策事项论证、征求群众意见、追究决策责任等。但是,也存在不少亟需解决的问题,有的企业主要领导缺乏民主作风,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强;有的决策事项范围规定很详细,但是决策程序规定很原则,特别是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甚至没有明确监督主体和责任追究措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核心制度,为了确保核心制度的执行力,必须紧紧抓住经营管理中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建立和完善与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相适应的相关监督制度。如:改进和推广财务预算管理、工程招标投标、产权交易、比价采购、风险管理等制度。通过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注重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
2.围绕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提高监督质量和水平。要不断探索与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适应的新办法。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方向和公司法的规定,进一步健全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逐步实现相互制衡、相互配合、规范运作的工作机制和权力制约机制。要建立企业党组织和法人治理结构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企业领导体制。充分发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职代会、内部审计、外派监事会等各监督主体作用,注意运用先进管理方法和现代科技手段,探索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与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机制。要进一步扩大对省属骨干企业和市属骨干企业的巡视范围,着力提高巡视成果运用水平。要抓好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制度在二、三级企业和控股企业的落实。要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纳入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范围。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继续探索履行职责的有效机制,完善和推广纪委书记交流、内部巡视、内部派驻、向出资人报告等制度。要坚持依靠职工群众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落实职代会职权,提高群众监督的实效。
3.坚持改革创新,实现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新突破。以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是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由之路。去年以来,全省各国有企业加快改革步伐,在积极推进政策性破产、处置不良债权、深化股份制改革、加快开拓利用资本市场步伐、妥善解决突出的难点问题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改革发展中存在的产业格局发展不平衡、企业内控机制不完善、企业经营风险的防范任务艰巨等诸多问题不容忽视,特别是在对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交易、重大投资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及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的监管,对国(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和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仍然是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必须通过改革创新的办法,实现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对重点、难点问题的新突破。要通过改革创新的办法,促进完善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加强全流通条件下上市公司股权监管,积极探索混合产权监管有效模式,加强国有控股股东行为监督,加强境外国有产权监管。要通过改革创新的办法,把加强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与强化企业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结合起来,对整体上市、境外投融资、产权交易等领域严格监管,加强对银行信贷、对外担保、商业抵押、固定资产投资等高风险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生产、经营、财务、投资等各个环节风险点,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