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春
摘要:作者从语言学角度对莫里森在《宠儿》中所表现出采的后现代语言变异进行为数不多的研究。笔者分析了其中所表现出来的明显的五种语言变异:语义变异、语法变异、篇章变异、语域变异与书写变异。
关键词:语义变异;语法变异;篇章变异;语域变异;书写变异
胡壮麟教授在其《理论文体学》一书中谈到,一些文体学家认为文体的特征就是对规范的偏离:秦秀白教授也指出文体就是对规范的偏离。作者有意歪曲语言。使之偏离并陌生化,这样读者的经验遭到解构从而对文本形成一种全新的认识,这种偏离即是语言变异。语言变异在后现代文学作品中是一种较为典型与突出的特征。1969年,英国语言学家利奇对语言变异进行了细致、科学的分类:(1)词汇变异、(2)语音变异、(3)语法变异、(4)书写变异、(5)语义变异、(6)方言变异、(7)语域变异及(8)历史时代的变异。在此,笔者分析了其中作者运用得比较明显的五种变异。
一、语义变异(Semantic Deviation)
语义变异指的是语义逻辑上的不合理。在《宠儿》中,莫里森有意违背了语言搭配的规范,并采用矛盾修辞法及象征来形成语言的陌生化。
1.1矛盾修辞
在《宠儿》中。莫里森故意违反了一般的语言搭配规则,把一些不相关、或意义相反的词语放在一起互相修饰。这样,作者想要表达的艺术概念就通过这些词汇语义的碰撞、冲突而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例如:
(1)莫里森在描述塞丝在墓石中间与刻字工交媾,他的小儿子在一旁观看时的表情:“the anger in his face (is)old;the appetite in it (is)quite new”。[(他)脸上的愤怒那么苍老,欲望又如此新鲜。](参考译文:潘岳、雷格译《宠儿》,南海出版公司,2006)
(2)在第七页上,当保罗·D对塞丝说:“You looking good,”[你看起来挺好。]时,塞丝回答道:“Devil's confusion,Heletsme look good Iong as I feel bad,”[见鬼,只要我感觉坏,魔鬼就让我看起来好。],藉此,在《宠儿》全文中,有很多这样的矛盾修辞,不仅加强了文学的艺术效果,而且打破常规,使得熟悉的东西陌生化,从而加强读者的理解,这在后现代作品中经常出现,作者追求的是一种词义的分歧,从而创造出对同一文本的多重理解。
1.2象征
根据《文学术语汇编》,广义上,象征是指代某件事物的东西,从这个意义来说,所有的词语都是象征,但是,当我们在讨论文学作品时,“象征”这一术语仅仅用来指代一件超越了自身含义的物品或事件,是根据事物之间的某种联系,借助某人某物的具体形象,以表现某种抽象的概念、思想和情感。象征也是语言中的一种语义变异。在《宠儿》中,莫里森运用了大量的象征,一些具有特殊含义,一些在小说中重复出现。
(1)124
塞丝所住的这栋房子。没有名字,被称为124号。这一称呼就暗示了被压抑的过去。塞丝有四个孩子,第三个“Beloved"(宠儿)死了,这就是为什么数字“3”在地址中缺失。这个孩子,同这个数字一样,表面上被遗忘了。事实上却是不断地困扰124一家的抹不去的阴影。
(2)树
莫里森在《宠儿》中多次提到几种树:梧桐树、樱桃树、松树、忍冬树和黄杨树等。
对于塞丝来说,梧桐树在她的回忆中,占据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
除了对梧桐树的回忆,塞丝还有一件让她耿耿于怀的事:背上长了一棵“樱桃树”(伤痕),这是在“甜蜜之家”时,“学校教师”把她和动物作比较时在她背上留下的。这两件塞丝承受着、并且一直抹不掉的象征物正是白人对她及她的族人的歧视与偏见的展现,
(3)颜色
这部小说的一个主题就是种族差异,以致于当祖母贝比,萨格斯临死前。躺在床上思考色彩的问题。对于小说中的不同人物,色彩对他们意味着不同。每个人都表达了对颜色的渴望,其中以贝比,萨格斯尤为突出。对贝比,萨格斯而言,”Her faith,her love,her imagination and her great big old heartbegan to eoUapse twenty-eight days after her danghter-in-lawarrived"。[她的忠诚、她的爱、她的想象力和她那颗伟大的心,在她的儿媳妇到来之后的第二十八天开始崩溃。]以至于到她临死前,”……proved heme~a liar,dismissed her greatheart and lay in the keeping loom bed roused in a while bv acarving for color and not for another thing,”[贝比·萨格斯露出骗子本色,丢弃了她那颗伟大的心脏,躺到起居室的床上,仅仅出于对颜色的渴望,才不时醒来一回。]她临终时的唯一愿望就是世上不再只有黑与白的区别,这也正是莫里森借助贝比,萨格斯所要表达的:种族之间不再有如此尖锐的区别,这之间应该还有其他的颜色——鲜艳、生动、丰富的色彩。
(4)心脏
在这部小说中,莫里森多次提到象征生命的心脏。直到贝比,萨格斯获得自由、并意识到他的心脏在跳动时,她才感觉到了她的生命;保罗·D把他的心脏及他满是创伤的过去的经历尘封在他胸前的“烟盒”里。直到后来他的“烟盒”被迫打开,释放出他的那颗鲜红的心脏时,他才又感受到生命的存在。
(5)水
这部小说中的主要人物的出现总伴随着水的出现。塞丝出现时,她正在用井水"rlnse the chamomile sap from her legs”[洗掉脚上的春黄菊汁];当她正在清洗自己的脚时,保罗·D出现了;宠儿“walked out of the water”[从水中走出来],却似乎“mighty thirsty look like”[看来是真渴了],并不住地要水喝;丹芙出生在塞丝逃亡时经过的河上。从这些描述可以看出,《宠儿》一书中所出现的水对人们来说是孕育生命的象征。
二、语法变异(Grammatical Deviation)
语法变异是对语法规则的违反,包括句子结构的不完整及标点符号的摒弃或自由使用。
就句子结构而言,《宠儿》中的主要人物都是来自于非洲的奴隶,因此,他们所使用的语言都不是标准的英语句型。错误的词语搭配、时态及不完整的句子结构贯穿全书,表明了人物的特殊地位与背景。
至于标点,全书最显著的就是第22章,全章除第一句话外,都没有标点符号。这一章是宠儿的独自。她的独白就像一个小孩的喃喃自语,因此,莫里森摒弃了标点,而第23章还是以宠儿的独自开始。不过这次有了标点,但随后,她的独白
转变成了塞丝、丹芙与她的对话,在最后达到高潮而产生共鸣时,标点符号再次消失。这次标点的消失表明了她们的对白没有终点、无休止,并总是不断地被互相打断。
三、篇章变异(Discourse Variation)
语篇变异主要是指(1)文本的无结尾或多重结尾;(2)把不相关的东西拼凑起来,让读者自己组合并想象情节的发展。
3.1无结尾或多重结尾
随着小说结构的解构,《宠儿》的情节也遭到解构。《宠儿》的情节就是处于一种小说人物想遗忘,却又不得不回忆的交错的复杂情感中。小说的结尾重复着一句含糊的句子:“It was(This is)not a story to pass on”。[译文分别为:那不是一个可以继续的故事。/那不是一个可以重复的故事。/这不是一个可以流传的故事。]“pass on”这个短语在此有不同的理解:“继续”、“重复”及“流传”。再加上此处的“was"、“is"不同时态的使用,就暗示了两种理解:(1)人们希望这是个发生了的故事,已经过去了,不会再继续或重复;(2)人们选择遗忘这个故事,不会再有人提起。事实上,小说埋下了很多伏笔:小说中的人物并不会因为宠儿的消失而释然,也许某天她会再次出现。这是一种典型的后现代的开放式结尾,留给读者无尽的想象空间。
3.2不相关的情节
莫里森在《宠儿》中描述了一些似乎与主要情节无关的场景。比如说在第210、211页上,有一段宠儿的独自:
“I see her take flowers away……a hot thing'(F210)
“I am always crouching……to leave our bodies behind……”(P210)
“In the beginning I could see her……puts them,in a mundbasket……”(P211)
从这三段话中,我们能够看到第一段是对黑奴们曾经在非洲的生活的描述:第二段是黑奴们被装箱海运到美国的悲惨经历的描述:第三段是前两幕场景的混合,整章独自看起来杂乱无章。莫里森通过宠儿的混乱的思绪与独白来描述了一种混乱的场景。让读者对很多细节都感到迷茫而渴望去探索作者的意图。
四、语域变异(Devia{iOn 0f Reclister)
在文体学中,语域变异指(1)文学作品借用其他语域的大量词汇;(2)文学体裁的交错使用。
莫里森对黑人文学语言进行了整理,把典雅的、唯美的文学语言与市井俚俗语言巧妙的结合起来。在《宠儿》的写作中,她用华丽的抒情语言描述世间深重的苦难,并引经据典,融合了《圣经》、莎士比亚作品、黑人神话、传说、儿歌及街谈巷议等不同语域的语言。
五、形态变异(Graphological Deviation)
形态变异指字母、词汇、句子、段落、章节或部分的特殊安排,比如说空页、不同的字母组合形式或在排版布局上插入一些图形等。
在《宠儿》中,我们发现每一章节并没有以第一章、第二章为章节划分点,而是在开头空出12行。整部小说被分为三部分,每部分以“一”、“二”、“三”来标明,并在这三个数字上面有三幅不同的奇怪的图画来暗示这一部分的主要内容,各占一页。
第一幅图片是一只带着像鬼魂似的邪恶表情的娃娃脸的老鹰,这正是第一部分第一句话所要反映的主题:“124WAS SPITEFUL,Full 0f a babvs venom,”[124恶意充斥。充斥着一个婴儿的怨毒。];第二幅图片中,这个婴儿似乎长得更加丰满,并且更加贪婪了,四周的一切以她为中心一团糟,这也与第二部分第一句话“124 WAS LOUD”(P169)[124喧闹不堪]紧密相关;第三幅图与第一幅相似,但明显的区别就是第三幅图不再是婴儿的头,而变成一具没有眼珠子的骷髅头,羽翼也变得不再丰满,这就告诉我们在第三部分,“124WAS QUIET”[124号阒静无声。],以肉身出现的鬼魂最后被驱赶走了。
我们注意到每一部分的第一句话都是大写,并且在某些地方两个段落之间会留下一行空白,还有就是一些单词或句子是以斜体或粗体的形态出现。这些都是莫里森特意安排的,以期读者带着各自的背景知识来理解它们的寓意。
结语
总的来说,在后现代主义盛行与莫里森本人非裔身份的背景下,《宠儿》这部小说具有其独特的魅力。尽管莫里森本人在某种程度上否认这是一部后现代小说,但从其语言特征及笔者分析的这五种后现代语言变异方面来看,这无疑是一部后现代经典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