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的大事和小事

2009-02-18 04:25
销售与管理 2009年1期
关键词:不亲小吏丞相

“大事清楚,小事糊涂”是高管应该坚持的原则。然而,真正的问题是如何区分大事和小事。

西汉宣帝时有个十分有名的丞相,名叫丙吉。他有一句名言:“宰相不亲小事。”这句话对后代影响极大。

丙吉起家于鲁国的治狱小吏,但绝没有西汉酷吏那种特有的“刻削少恩”习气。实际上他也是个来自下层的读书人,“学《诗》《礼》,皆通大义。”所以,丙吉当官一直以宽厚而闻名。在汉武帝时,他被征到长安参与巫蛊之祸的案件处理,保全了身陷囹圄的皇孙(就是后来的汉宣帝),为自己积累了政治资本。后来身居高位,宽厚如故。史称“吉为人深厚,不伐善。”也就是不炫耀自己的善行,导致人们不大了解他的功劳。直到他当了丞相,依然体恤下情,与人为善。“上(尚)宽大,好礼让”;“于官属掾史,务掩恶扬善”。对于部下小吏十分包容。汉代宰相不查办小吏,就是丙吉时期形成的惯例。

最有名的,是有一次丙吉外出,碰上清理道路引起群殴,“死伤横道,吉过之不问”。但是,又走了不远,碰上有人赶牛,牛吐着舌头喘气不已,丙吉却停下车马,让手下去问赶牛的人,看看牛走了多少里路了。手下的办事人员感到十分奇怪,责怪他大小事务颠倒,死了人都不管,牛喘气却体贴得不亦乐乎。丙吉回答说:“民斗相杀伤,长安令、京兆尹职所当禁备逐捕,岁竟丞相课其殿最,奏行赏罚而已。宰相不亲小事,非所当于道路问也。方春少阳用事,未可大热,恐牛近行,用暑故喘,此时气失节,恐有所伤害也。三公典调和阴阳,职当忧,是以问之。”就是说,民众打架斗殴,这是长安县令和京兆地方官员管的事,该禁该抓由他们去办,年终丞相考核优劣奏请赏罚就足够了。宰相不能亲自处理小事,所以打架斗殴不是该当宰相的在道路上过问的。而现在的时令是初春,未到天热的时候,牛如果没走多远就喘气,说明时令失常,这就是关系国家生存的大事。丞相位居三公,主管调和阴阳,职责所在,因而才发问。此话一出,部下才服气了。

当然,对丙吉的这段话,现代人见仁见智。有人赞扬丙吉的做法体现了高管的本质,也有人认为丙吉的解释是强词夺理(有一种说法认为,气候失常,人不知道而要靠牛来察觉,不足信)。但人们都承认,高管应当抓大事,这是毫无疑问的。后代的大臣,也都能基本上遵循这一规矩。例如,史书号称“吕端大事不糊涂”,就是丙吉的宋代版本。所谓“鞠躬尽痒”,是强调尽职守责的精神,而不是强调高级官员应当事无巨细一把抓。到了当代,人们甚至把“大事清楚,小事糊涂”写进管理教科书。

“抓大放小”的道理并不复杂,但实际操作却有难度。几乎没有人反对高层经理应该抓大事,但却在何为大事何为小事上难以达成共识。比如,在上面的例子中,丙吉的下属认为死伤人命是大事,而牛喘是小事。这种对大事和小事的不同判断,才是引发争议的焦点。现代有不少管理者,也强调要抓大事,问题是不同的人在事情大小的判断上往往不一致。比如,“一个钉子断送了一个国家”式的寓言故事,在管理读物中比比皆是。显然,按照因果链展开,几乎所有的小事,最终都可以引发大事;而一旦把因果链截断,那些看起来了不得的大事,长远来看也不过是小事一桩。而且,随着时代的变化,价值观念的转移,曾经的大事,过了一定的时间也会变成小事。还有,不同的管理层次,不同的专业领域,对大事和小事的判断也有选择性差别。管理学中著名的霍桑实验就曾经发现,员工的逻辑和经理的逻辑是不一样的,在经理看来很重要的事,员工可能把它当作鸡毛蒜皮;而在员工看来很重要的事,经理可能就根本搁不到心上。所以,怎样判别大事与小事,这才是管理者的奥实功夫。

(刘文瑞为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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