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多拉
福建省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和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分别决定,罢免陈少勇的福建省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由于涉嫌违规批地、收受巨额贿赂,今年7月,曾先后担任福建团省委书记、莆田市委副书记、市长、宁德市委书记,时任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的陈少勇被中纪委带走调查。
陈少勇在福建是—个知名人物,这并非因为他有骄人的政绩,而是因为他有过人的“色绩”——十几年前他在福建团省委任职期间,与福清团市委一名女干部在福州市森林公园幽会出格,被保安人员当场拿获,酿成臭名昭著的“森林公园事件”。此后他仍然色性不减,被福建人嘲称为“猪哥勇”(“猪哥”为福建方言,意为“好色之徒”)。陈少勇落马后,有媒体报道说:“回顾陈少勇的仕途经历,其官声不佳,又无出色业绩,却屡获拔擢,数位福建老干部表示至今不解”。连熟悉官场情状的老干部都“至今不解”,遑论我等普通百姓?
一般说来,选拔干部要注重“德才兼备”,陈少勇既官声不佳,“猪哥勇”之臭名在官场坊间几乎尽人皆知,其“德”可谓亏且滥矣,又无出色业绩,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政绩足以令人称道,其“才”显然也无从谈起。但就是这样—个德才乏善可陈、较普通人也要等而下之的人,却从一名中学教师一路升迁至副部级高位,毫无疑问,除了他自己有一套跑官要官甚至买官的本事外,官场中一定还有神通广大的“伯乐”在赏识他、奖掖他,为他排除阻力、创造条件,使他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其中有段时间,陈少勇担任市政协主席,不少人以为他将从此“靠边站”,不料他很快东山再起,再任莆田市委副书记、市长。这个小“插曲”似乎更是说明,陈少勇背后的“伯乐”绝非等闲之辈,否则不可能具有如此能量,一举助陈起“死”回生,重返当地官场核心。
所谓干部选拔,一为选举,一为提拔。从“猪哥勇”的履职经历看,能肯定他是通过参加选举而获得的只有三个职务,一个是莆田市市长,另两个是福建省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其他一些职务,他应该是通过被提拔、任命的方式而获得的。在“猪哥勇”被提拔任职的过程中,“伯乐”运筹帷幄,一言九鼎,“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是行,让你上你就上不上也得上”,发挥的决定性作用自不待言。
而在选举层面,从形式上看,选举“猪哥勇”担任市长和人大代表的是莆田市、宁德市和福建省的人大代表,但他们未必是“猪哥勇”背后的另一种“伯乐”。大凡知悉国情者都很清楚,在不少地方,选举行政首脑、人大代表往往是大有“讲究”的,真实情况很可能是,某些大人、要人事先进行了“协商”,决定“猪哥勇”必须当选,人大代表们在人代会上的举手投票,不過是履行一道法定的手续,甚至是完成一项“政治任务”。因此,在选举“猪哥勇”担任市长和人大代表的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仍然是前述提拔他任职的那些个“伯乐”。
某些“伯乐”对真正德才兼备且在群众中有良好评价的人视而不见,偏偏对“猪哥勇”们格外青睐大加拔擢,这里面既有“伯乐”不小心看走了眼,或被“猪哥勇”们的假象所欺骗的可能,也有“伯乐”与“猪哥勇”们臭味相投、“英雄相惜”的可能。关于后一种可能,有一个屡被引用的经典事例可为佐证:胡建学(后以受贿罪被判处死缓)在担任山东泰安市委书记时,有个乡的群众集体到市委告状,反映乡党委书记乱向农民集资敛钱,弄得农民没法过了。不料胡建学却说:“你们都回去吧,感谢你们为我推荐了一个好干部!”没过多久,那个乡党委书记果真被提拔上去了。胡建学与横征暴敛的乡党委书记志同道合,于是视之为可堪重用的“千里马”,而今“猪哥勇”背后的那些个“伯乐”,是不是也像胡建学与乡党委书记实为同道一样,与“猪哥勇”们也是一丘之貉呢?
伯乐把相中的千里马推向前台,需要对千里马承担有限连带责任,否则谁也不能保证伯乐不会借相马而营私、腐败。这是一个最基本的道理。如今,兼色官、庸官于一身的“猪哥勇”因涉嫌违法犯罪而落马,人们有理由继续追问:那些个“伯乐”到底姓甚名谁?他们是否也应当为自己举荐失察、把关失当或用人腐败而承担责任、付出代价?
[原载2008年12月26日《三晋都市报·快人快语》]
题图/李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