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股权多元化与家族式企业的公司治理

2009-02-05 03:56朱盛楠毛志忠
商业经济研究 2009年1期
关键词:公司治理产权

朱盛楠 毛志忠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近年来,我国的民营企业有了长足发展,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民营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同时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尝试从产权的视角研究家族式企业的治理,对目前我国家族式企业的治理现状提出了一些改进的对策。

关键词:家族式企业 产权 公司治理

产权理论与公司治理

(一)对产权概念的界定

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制度经济学派的出现,产权理论产生了。其主要研究内容是资本主义制度下产权的界定和交易费用的衡量与比较的经济理论。

作为新制度经济学(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的代表人物,科斯认为,制度安排是指“支持经济单位之间可能合作与竞争方式的一种安排,制度安排可能最接近于‘制度一词的最通常使用的含义了”。制度建构的是人们之间相互行为关系的约束机制。而在所有制度安排中最重要的是产权制度。作为西方经济学界公认的产权理论创始人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第一次研究了产权理论,他主要研究产权的定义以及交易费用对产权制度形成的影响。他认为,产权就是财产权利,即财产所有者凭借其财产权所获得的各种权利的总和,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以及其它与财产权利有关的权利。所有权是指实际拥有的财产的权利;使用权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各种方式使用一项财产的权利;收益权即指通过财产获取收益的权利;处置权是指出售、转让一项资产的权利。

因此,在科斯看来,产权是指由物(不仅仅指生产数据)的存在及关于它们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也是从法学的角度对产权下的定义。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西方经济理论界较权威的产权定义是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的的定义。阿尔钦在《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定义产权为:“一种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德姆塞茨则在《关于产权的理论》一文中把产权定义为:“一种社会工具,其重要性就在于事实上它们能帮助一个人形成与其它人进行交易时的合理预期,规定其受益或受损的权利”。

我国的学者认为产权是相互具有独立性的一组权利的集合,如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物权、知识产权等。产权作为一组权利,可以是几项或几十项权利组成,也可以是一项或零项权利组成即作为权利的集合也可能是零集合。

(二)产权制度的产生及其功能

所谓产权制度,“是指以产权为依托,对财产关系新型合理有效的组合、调节的制度安排”。可以说,随着产权问题的产生,产权制度才随之出现并逐步完善。产权作为一种意识产生于人类社会早期,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人们对各种资源的需求也日渐增多。但由于技术以及资源本身的原因,在一定时期内,资源的数量是有限的。当这些有限的资源不能满足全部的需要时,占有这些有限资源的人便占据了主导地位。随着社会分工和交换的产生和发展,这种行为不断加剧,加速了产权的形成。

在自然经济和简单商品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时期,与这种经济形态相适应,产生了自然人产权制度。所谓自然人产权制度,是指产权归某一自然人所有。他拥有对财产的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在内的所有权利。这种产权制度具有产权主体单一、排他性显著的特点,以个体私营企业为典型代表。这种产权是与生产技术水准、市场发育状况和商品交易规模等条件相适应的。从我国民营企业的产权结构来看,基本上还处于这一状态。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给自然人带来经营中的系统风险也越来越大,原来的自然人产权制度表现出明显的不适应,具体体现在单个资本在经营规模、融资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和人为资本运营方面的局限性,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的规模越来越大,企业所需要的资本投入越来越多,需要向更多人进行融资。在现实情况的要求下,产权制度必然要寻求新的形式以适应先进的市场经济的需求。于是,股份制企业出现了,这种经营形式使所有者只承担有限责任,最终成为一种占主导地位的企业经营组织形式。该企业制度弥补了自然人企业固有的缺陷,使企业成为独立于自然人的法人单位。但是,从我国民营企业的产权结构来看,虽然有相当一部分的民营企业注册为股份制企业,但大多实质上仍属于自然人产权制度,对于这些企业而言,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只是为了融资的便捷,而通过产权制度的改变来构造规范的治理结构的民营企业并不多见。

(三)委托代理理论

伴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企业的所有者不再亲自管理自己的企业,而企业的实际管理者也并不就是企业的所有者,逐渐产生了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分离。企业所有者将企业委托给管理者经营管理,为防止经营者牺牲所有者的利益而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企业所有者会设计出对管理者的激励约束措施,但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必定会产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问题。因为企业的经营者是所有者或股东选择的,债权人为了防止经营者为了使股东利益最大化而牺牲自己的利益,会在贷款中增加保护条款。这样就降低了企业的效率。同时为了监督保护条款的执行,会产生相应的监督成本。詹森和麦克林对委托—代理理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代理成本的概念。

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现状

(一)产权方面

民营企业是相对于国营企业而言的企业实体, 包括私营、个体、合作制及民间资本占控股地位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其中,家族式民营企业是所占比例最大的一部分。改革开放以来, 民营企业的规模取得了巨大的增长, 已经发展成为一股强大的经济力量。对于它的发展前景, 人们有足够的理由持乐观态度。但是, 正当人们为我国的民营企业取得的空前成功而感叹的时候, 必须看到民营企业在管理上还存在很多问题。诸多不利因素将会阻碍民营企业的未来增长, 本文主要探讨一下产权制度问题是如何影响家族式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的。

家族式民营企业创立初期,企业规模较小,它是以家庭为单位,所有者和经营者往往是同一个自然人。在我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下,这些所有者都希望整个企业都由自己的家族成员来经营。

家族式民营企业大多产权单一,表现为封闭的个人及其家族所有,很少有外人参股,在所有权方面,表现为所有权高度统一。家族式企业的出资人主要是基于亲戚朋友的人际关系而联系在一起,其弊端明显:造成公司成立后营运资金短缺和再融资困难。由于资金的来源比较有限,同时企业信息不公开、信誉较低、监管成本高,很难取得银行的信任,更难以上市,客观上限制了家族式民营企业通过银行和证券市场进行融资。容易引起内部分化和产权纠纷。由于家庭成员出资的目的不同,企业盈利以后,一些家族成员会希望尽快收回成本和明确属于个人的收益,而另一些成员则出于很强的事业心而倾向于将企业的留存收益用于企业的扩大生产,这就加剧了企业的内部分裂。由于产权在家族成员之间不明晰,也容易引起资产管理、收入分配等方面的产权纠纷。本文认为,以产权制度创新为核心的家族式企业治理问题,日益成为制约家族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因而家族式企业更应该关注产权问题。

(二)公司治理方面

公司在日常治理方面,主要是最初的创业合伙人等占据着公司的重要岗位,施行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难以形成所有者和经营者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家族式民营企业大多由所有者本人,或任用家族成员来经营和管理,很难实现决策科学、执行严格和奖惩分明,特别是当家族成员之间出现意见分歧、利益争斗时,决策结果具有很强的感情因素,管理层之间缺乏有效的制衡。

尽管少数公司也聘请了专业的经理人,但是在治理中,往往所有者与经理人之间的分歧较大,企业的各个实权部门仍旧被所有者掌控着,经理人很难开展工作,发挥职业经理人的作用,很多企业的业主与经理人宣告分离。

此外,民营企业一股独大的现象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存续和发展,健全的董事会应该能够有效行驶相应的功能以实现对企业的治理,而我国民营企业的董事会功能目前仅仅流于形式,家族之外的董事会成员很难发挥作用。

(三)收益分配方面

公司的收益在合伙人之间分配时,有的企业缺少相应的合理的分配制度,随意性比较大,有的甚至每年都根据固定的比例对企业的利润进行分配。在创业时期,由于大家都是亲戚朋友或者由于共同的创业渴求,利润分配中的绝对差异也比较小,大家都可以接受,相安无事,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利润的提高,经营的日趋稳定,对收益分配中的不满会越来越大,从而导致企业的拆分。

对于职业经理人,家族式民营企业的激励机制还并不完善。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虽然相对薪酬较高,但由于不拥有所有权,缺乏对企业持续经营的关切度。企业主重视固定薪酬的作用,而与各种激励指标相挂钩的浮动薪酬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甚至有的企业主过于强调资本金的作用,忽视了人力资本在企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在收益分配时唯资本金论,对人力资本的投入者如企业高管关注甚微。家族式民营企业经常发生大股东和职业经理人之间的矛盾,这说明家族式民营企业公司治理中的激励机制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我国家族式企业公司治理策略

(一)实行股权多元化

2001年4月,我国股票发行制度揭开了划时代的一页——以市场供求调节为主的核准制正式登场,而行政色彩浓厚的审批制在经历了10年后退出历史舞台,同时还彻底取消了股票发行的额度与指标,即“额度制”。这一制度变革让股票市场真正向民营企业开放,民营企业上市,有利于筹集大笔资金,推动其市场范围迅速扩大,从而提高企业家的业务技能,管理水平等,有利于企业内部股权结构多元化。当资金短缺严重阻碍民营企业发展时,股权多元化就成为了拓宽融资管道的必然选择,通过吸收外部资金,从而促进了企业更大规模、更快速度的增长。

民营企业股权多元化的关键是吸收家族成员之外的出资人,一般包括:引进战略投资;引进社会投资(可以是自然人投资和法人投资);经营者股权,引入职业经理人参与经营管理以后,以现股、期股、期权等形式授予经营者股权,作为对经营者的激励,调动经营者的工作积极性,降低代理成本,以较少的成本获取了人力资本;技术股权,可以是技术直接作价入股,用股权换取无形资产,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可以高薪聘请技术人员,在技术转化为产品、形成价值后,再授予他们股权,作为一种激励,这样企业就可以在获取必要技术的同时减少了资金的支出;员工持股,员工股权不仅赋予员工主人翁责任感,可以增强其工作积极性,而且拓宽了企业的资本金来源,能够吸收员工持有的剩余资金。

可以看到,筹集发展资金是民企力争上市的一个重要目的,但不是惟一目的。在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家族化管理主观性很大,常常是“人治”代替“制度治理”,严重地制约了民营企业管理的规范化,扼杀了民营企业旺盛的生命力。而通过上市可以有力地促进民营企业规范管理,延长民营企业的生命。企业要通过上市引进企业外部的社会资本,而在企业内部则应该防止股权过于集中在某个人或某些人手中,要用股权激励措施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把股权一定比例地分给企业中有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和职业经理人,使家族企业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逐步发展为企业大家族。

(二)股权结构合理化

虽然股权多元化可以促进企业规范管理,但是合理的股权结构才是影响企业发展和存亡的关键。这里的股权结构是指个人股权、家族股权和其它股权的比重;股权结构合理化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在股权多元化的前提下,确保家族对企业的相对控制和避免股东之间的利益争斗。股权结构合理化不只是简单地提倡股权集中,或者股权分散,很多时候也无法得到一个确定的股权比重。股权结构合理化是要建立一种股东利益的制衡机制,要研究人性化管理,协调好股东之间的矛盾。

(三)股东所有权与公司法人财产权分离

在传统家族式民营企业中,所有者和企业是紧密结合的,任何一名所有者退出都可能会导致企业的解散。而实行股权多元化以后,其流动性变强,股东所有权与公司法人财产权自然分离。正是因为股东所有权与公司法人财产权的相分离,委托代理理论才显得尤为重要。委托代理理论的中心任务是研究在利益相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委托人如何设计最优契约激励代理人。在委托代理关系中,产生激励问题大致有以下几个原因:

委托人只能观察到代理人的行为结果而观察不到代理人的行动。因为客观存在很多外生要素的干扰使得结果不能准确评价代理人的努力程度,这时代理人就会考虑自己的行为成本,做出对自己最优的选择。

代理人的偏好或目标可能与委托人不一样。只有当代理人和委托人分别所获得的收益是同方向变动时,代理人才会在满足自己利益的同时来满足委托人的利益。委托代理人双方承担责任的能力是有差异的。这主要体现在如果经理的身家很大,当企业亏损时,他有足够的能力来弥补这些损失,股东们就会少承担很多责任。如果经理的身家很小,当企业亏损时,他没有足够的能力来弥补这些损失,这时股东们就会承担很多责任。所以在企业中,股东同样要设计激励机制来避免这类冒险行为。即经理的财富水平会影响激励的方式。

因此,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公司要寻求激励的影响因素,设计最优的激励机制,提高经营者的工作积极性。 如何对经营者进行激励,公司外部性问题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外部性是指有人承担了他人行为引起的成本或者获得别人行为创造的收益。在企业中,若经营者不好好经营,那么企业发生的亏损所引发的责任问题将由股东来承担,这时外部性就是负的外部性,它的产生对股东是无益的。解决企业外部性问题的途径是给予经理股权。这就等于将企业的收益内部化为经理个人的收益。这是个很好的激励手段,它通过把经营者内部化,使得经营者和所有者在企业经营上同心协力。

结论

民营企业上市门槛越来越低,更多的家族式民营企业上市使得企业的股权越来越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民营企业通过上市将产权结构转化为多元的形式,这就帮助民营企业产权制度过渡到了相对成熟的阶段。纵观欧美,许多历史悠久的家族式企业之所以能够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顽强地生存下来,无不是通过产权制度的建立健全。相信我国的家族式民营企业,在明晰产权之后,必将走向辉煌。

参考文献:

1.李亚.民营企业公司治理——民营企业管理实务丛书[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

2.张维迎.产权、激励与公司治理[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3.陈霜华.科斯产权理论评析[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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