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里的完成体和动态助词“了”的关系

2009-01-29 06:07高玉敏卢冀峰
现代语文 2009年7期
关键词:实现

高玉敏 卢冀峰

摘要:本文主要论述了汉语里的完成体和动态助词“了”的关系。对于汉语里的完成体的讨论一直存在着“完成”“结束”“实现”三种观点。这和动态助词“了”意义的深入研究关系密切。本文试图揭示完成体和动态助词“了”的真正关系:汉语的完成体表示动作行为的完成。动态助词“了”分为了l和了2,了l表完成体,了2表实现体。

关键词:完成体 完成 结束 实现 动态助词“了”

“体”(aspect)在汉语里是一个重要的语法范畴。事实上,它是言语主体对事态本身的一种观察方式,是用以说明所述事件处于何种状态的一种语法形式。具体来说,它指动词所显示的动作行为在进程中所处不同阶段的状态。简单地说,它表示动词所指动作进行的情况。

吕叔湘在《现代汉语八百词》中指出,汉语动词没有“时”的分别,但是有“态”(即“体”)的分别。该书进一步指出,汉语动词有五种体:进行体、完成体、经验体、短时体和可能体。作为一种语法范畴,“体”有其特定的表现形式。汉语体意义经常通过在动词后加上动态助词(如“着、了、过”)来表示。本文主要论述汉语里的完成体,也就是主要由“了”表示的“体”。

在早期的汉语语法学专著里,完成“体”的“完成”指的是动作行为的结束。王力在《中国现代语法》中指出,“凡表事情的完成者,叫做完成貌。此类用后附号‘了字表示”。吕叔湘、朱德熙《语法修辞讲话》把“了”解释为“表示行为的结束”。以上分析说明,人们对完成体的认识与动态助词“了”是紧密相连的,完成体通过“了”字来实现,“了”的语法意义也由完成体来加以概括。

随着汉语语法学的不断发展,“了”字研究愈加深入细致,人们渐渐发现用“表示动作行为的结束”来概括动态助词“了”的语法意义并不恰当,其中有很多不相吻合之处。因此,完成体的语义解说也应有所改变。

朱德熙在《语法讲义》中提出,动词后的“了”表示动作的完成,形容词加“了”表示已经实现了的事。黄伯荣、廖序东在《现代汉语》中指出,“了”主要用在动词、形容词的后边,表示动作完成或有了某种性质。刘勋宁在《现代汉语词尾“了”的语法意义》一文中指出,“‘完成体是就动作过程是否结束而言”,“用‘完成来说明‘了的语法意义,在许多情况下是讲不通的;‘了所表现出来的“完成只是某种条件下的偶发现象,而不是它本身固有的语义特征。”“词尾‘了应看作动词‘实现体的标记,它的语法意义是表明动词、形容词和其他谓词形式的词义所指处于事实的状态下”。

由以上对完成体不同认识的分析可以看出,完成体的改变是因为把完成体和动态助词“了”相关联而产生的。“了”的意义与完成体同时出现不符,于是就用“了”字的语义来不断修正完成体。

汉语的完成体可以由“了”字来体现,因“了”毕竟“是由表示‘完了或‘了结义的动词‘了虚化而来的”,它当然可以传递出动作行为的结束之义。但“了”字的用法十分广泛,例如“了”分为动态助词“了”和语气助词“了”。只是就动态助词“了”来说,汉语的完成体与动态助词“了”之间也不能划上等号。

王力在《中国现代语法》中指出,汉语的“开始貌”需要“以‘起来为末品补语”,汉语的“V了”所表示的实现实际上就是一种起始的实现。刘勋宁《现代汉语词尾“了”的语法意义》一文中的“实现体”也包括表示起始变化的“V了起来”在内,他曾用“打了起来”来说明“V了”并不一定表示动作行为的结束。所以有人得出“在汉语里没有‘完成体而只有‘实现体”的结论。

实际上,汉语中的“V了”是否表示动作行为的完结是不一定的,它常常要受多种条件的制约。从动态助词“了”所附动词的不同特性,我们可以把一部分完成体和实现体区分开来。当动态助词附于由形容词变化而来的动词后时,“V了”一般表实现。例如:

(1)姑娘的脸一下子红了。

在这里“红”并不表示动作的完成,因为这个动作不含有动作的终结点,它只是表示这一动作的实现。

当动态助词附于表示存在、状态或心理活动的动词后,“V了”也表示实现。例如:

(2)A.马兰知道这件事。

B.马兰知道了这件事。

A表示事件处于静态。B加了“了”则表示由“不知道”到“知道”的变化,动作实现了而没有完结。

与此同时,“V了”是否表示完结和它所处的句子结构也有关系。如“参观了”,把它置于连谓结构“参观了学校”中,它表示结束,而让其后附趋向补语“起来”,构成“参观了起来”,它表示的则是动作行为的实现。有的“V了”是否表示结束,还要受后分句语义的影响,如“玩了半天”,一般表完结,当后附“还没玩完”,则表示实现。我们可以这样认为,除了以上几种情况,“了”还表示动作的完成,是完成体的表现形式。

关于助词的此种特性,黄振英在《词义在句子中的衍射作用》一文中已有过阐述:“助词本身没有固定意义,不能独立运用,总是附着在词、词组或句子上,表示某种语法意义。一个助词所依附的词、词组或句子不同,它所表现出来的语法功能就不同。也就是词、词组或句子主干意义的衍射,影响了助词对句子的附加意义的作用”。

我们可以把动态助词“了”二分,分为了1和了2,了l表完成体,了2表实现体。人们用结束与完成、完成与实现、完成与产生这样一些二分的并列结构来描述完成体,其目的都在于试图把完成与实现这两种不同的语义内容糅合在一起,动态助词“了”的二分,正是适应这种趋势而得出的结论。

汉语的完成体在普通话里有两种表现方式,一种为“V完”,一种为“V了”。由于“V完”是由词汇成分体现出来的,不能算作严格意义上的语法范畴,所以普通话里的完成体主要由“V了l”来表示。“V了l”可以自足地表示动作行为的完成,如“看了”“听了”“吃了”,但当“V了1”带有宾语时,则常需要附加成分才可以在语义上顺利表示完成。

1.宾语前有数量词或其他定语。如:

(3)我买了一个苹果。

2.如宾语简单,后边需有动词结构。如:

(4)小王买了书回家。

3.如宾语简单,句末用语气助词“了”。如:

(5)打了电话了。

4.动词前带有复杂状语,宾语也可以是简单的。如:

(6)我昨天已经给他送了药。

综上所述,对于汉语里的完成体和动态助词“了”的关系,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汉语的完成体表示动作行为的完成即结束。动态助词“了”分为了l和了2,了l表完成体,了2表实现体。只有把这两者分离又统一地考虑才能把完成体和动态助词“了”的本来面貌看清楚。

参考文献:

[1]朱德熹.语法讲义[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2]王力.中国现代语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54.

[3]朱德熹,吕叔湘.语法修辞讲话[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4]吕叔湘.现代汉语八百词[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5]刘勋宁.现代汉语句尾“了”的语法意义及其解说[J].世界汉语教学,2002,(3).

[6]黄振英.词义在句子中的衍射作用[J].语言教学与研究,1991,(2).

(高玉敏 卢冀峰 石家庄 河北行政学院 05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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